2024年5月7日发(作者:)

天正建筑 8 基础教程

(三)

第五章 房间与屋顶

一、房间面积的概念

建筑各个的区域的面积计算、标注和报批是建筑设计中的一个必要环节,TArch8 的房间对象用于表示不同的面积

类型,房间描述一个由墙体、门窗、柱子围合而成的闭合区域,按房间对象所在的图层识别为不同的含义,包括有:房

间面积、套内面积、建筑轮廓面积、洞口面积、公摊面积和其他面积,不同含义的房间使用不同的文字标识。基本的文

字标识是名称和编号,前者描述对象的功能,后者用来唯一区别不同的房间。例如用于标识房间使用面积时,名称是房

间名称“

A”

客厅”、“

101”

卧室”,编号不显示,但在标识套内面积时,名称是套型名称“1-

,编号是户号“,可 以选择显示编号用于房产面积配图。

房间面积是一系列符合房产测量规范和建筑设计规范统计规则的命令,按这些规范的不同计算方法,获得多种面

积指标统计表格,分别用于房产部门的面积统计和设计审查报批,此外为创建用于渲染的室内三维模型,房间对象提供

了一个三维地面的特性,开启该特性就可以获得三维楼板,一般建筑施工图不需要开启这个特性。

面积指标统计使用【搜索房间】、【套内面积】、【查询面积】、【公摊面积】和【面积统计】命令执行。

[房间面积]

在房间内标注室内净面积即使用面积,阳台用外轮廓线按建筑设计规范标注一半面积;

[套内面积

] 按照国家房屋测量规范的规定,标注由多个房间组成的住宅单元住宅,由分户墙以及外墙的中线所

围成的面积。

[公摊面积

] 按照国家房屋测量规范的规定,套内面积以外,作为公共面积由本层各户分摊的面积,或者由全楼

各层分摊的面积。

[建筑面积]

整个建筑物的外墙皮构成的区域,可以用来表示本层的建筑总面积,可以按要求选择是否包括出墙

面的柱子面积,注意此时建筑面积不包括阳台面积在内,在【面积统计】表格中最终获得的建筑总面积包括按《建筑工

程面积计算规范》计算的阳台面积。

面积单位为米,标注的精度可以设置,并可提供图案填充。房间夹点激活的时候还可以看到房间边界,可以通过 夹

点更改房间边界,房间面积自动更新。

二、房间面积的创建

房间面积可通过以下的多种命令创建,按要求分为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套内面积,按国家 2005 年颁布的最新建

筑面积测量规范,搜索房间等命令在搜索面积时可忽略柱子、墙垛超出墙体的部分。房间通常以墙体划分,可以通过绘

制虚墙划分边界或者楼板洞口,如客厅上空的中庭空间。

* 搜索房间

本命令可用来批量搜索建立或更新已有的普通房间和建筑面积,建立房间信息并标注室内使用面积,标注位置自

动置于房间的中心。如果用户编辑墙体改变了房间边界,房间信息不会自动更新,可以通过再次执行本命令更新房间或

拖动边界夹点,和当前边界保持一致。当勾选“显示房间编号”时,会依照默认的排序方式对编号进行排序,

编辑删除 房间造成房间号不连续、重号或者编号顺序不理想,可用后面介绍的【房间排序】命令重新排序。

房间屋顶→搜索房间(SSFJ) 点取菜

单命令后,显示对话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