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发(作者:)

心电远程诊断管理制度范文

心电远程诊断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第一条为规范和提高心电远程诊断服务质量,保障患者隐私及

信息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心电远程诊断是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在医

疗机构之间,医疗机构与个人之间,医疗机构与病患家属之间,

进行心电相关信息的交流、咨询和诊断。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参与心电远程诊断服务的医务人

第七条负责心电远程诊断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委员会由院领导或其指定的负责人担任主席,相关科室

负责人、技术人员、护士和管理人员等组成。

第九条心电远程诊断管理委员会召开不少于每年一次的会议,

定期回顾工作,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第十条心电远程诊断管理委员会负责起草管理制度、技术操作

细则、工作流程等,并报请有关部门审核、备案。

第三章 技术要求

第十一条心电远程诊断应选择成熟稳定、具有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心电远程诊断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和技

术更新制度。

第十五条所有参与心电远程诊断的医务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

熟悉操作要点、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心电远程诊断过程中心

电图及患者信息的安全性。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按照制定的操作规范,及时上传心电图及

相关报告,回答远程会诊咨询。

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三条心电远程诊断部门或岗位应建立卫生信息安全管理

制度,保障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五章 知情权和保密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患者知情告知工作,明确心电远程

诊断的目的、意义、过程、风险及注意事项。

第二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在申请患者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心电

远程诊断。

第七章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管

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请有关部门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