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2日发(作者:)

企业开发者信息数据共享协议

1. 背景和目的

本文档旨在规范企业开发者之间的信息数据共享行为,确保充分保护数据隐私和合法使用的原则,促进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合作。

2. 定义

- 企业开发者:指具备开发技术和资源的企业或个人。

- 信息数据:指企业开发者所拥有的各类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信息、业务数据、技术数据等。

- 共享:指企业开发者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双方协议约定的前提下,将所拥有的信息数据提供给其他企业开发者使用。

3. 共享方式和条件

3.1 双方应明确共享信息数据的内容、范围和用途,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3.2 共享信息数据的方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 直接共享:将信息数据直接提供给另一方使用。

- 间接共享:通过数据接口、共享平台等方式进行数据传递和共享。

3.3 共享信息数据的条件如下:

- 双方应确保共享信息数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 双方应明确共享信息数据的使用范围和期限。

- 双方应保障共享信息数据的安全和保密,采取必要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信息数据不被未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或使用。

- 双方应合规处理共享信息数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4 共享信息数据的费用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可就费用支付方式、时间和金额等进行商定。

4. 保密与法律责任

4.1 双方应对共享信息数据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将其提供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4.2 若一方违反了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4.3 双方应在协议中约定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如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争议。

5. 协议的生效与变更

5.1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

5.2 如需变更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确认。

6. 其他约定

6.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6.2 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终止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修改协议或终止协议应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以上为《企业开发者信息数据共享协议》的内容,双方应遵守协议约定并共同履行。若有争议,应按照协议规定解决,以友好协商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