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5日发(作者:)

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链,支撑人工智能技术在各个行业的应用,成立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第二条 本联盟的名称为“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以下简称联盟),英文名称为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dustry Technology Innovation Strategic

Alliance ,简称为AI Alliance,缩写为AITISA,是非政府的、非营利的自律组织。

第三条 联盟依托法人单位是中关村视听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2号牡丹创业楼515。

第四条 联盟立足中国的人工智能技术资源及产业环境,联合人工智能领域的产、学、研、用、资、服等单位,以建立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生态体系为基本愿景。

第五条 联盟是在“数字音视频编解码(AVS)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基础上成立的人工智能领域的专业性联盟,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联盟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推进人工智能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建立健全人工智能标准体系;

(2)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产品和服务在重点行业领域的应用推广;

(3) 促进设立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为人工智能领域的优秀项目提供投资服务;

(4)组织举办人工智能领域各类重大活动,促进国内、国际合作交流;

(5)组织人工智能方面的人才智库,开展人工智能领域战略和课题研究,发布人工智能产业报告;

(6)建立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基地,加快产业发展。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联盟采用单位会员制。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认联盟章程,遵守有关协议的单位,均可向联盟提出申请。经秘书长批准后成为联盟会员,享受联盟会员权利,承担联盟会员义务。

第八条 联盟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联盟全体会员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与联盟组织的交流、培训、国际合作等活动;

(3)参加联盟各工作组的相关活动;

(4)获得联盟提供的技术资料等相关材料;

(5)向联盟提出建议和议案;

(6)申请成为联盟理事会员;

(7)自愿加入联盟和退出联盟。

第九条 联盟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

(2)按规定缴纳会费;

(3)积极参加联盟的各项活动和会议;

(4)指派专人负责同秘书处联系,以便开展日常工作;

(5)诚实守信,团结合作,维护联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