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6日发(作者:)

北京饮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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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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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瓶坯检验作业指导书

品控部

品控部

审核人

文件编号

版本编号

生效日期

QC-001

A/0

2020年4月1日

批准人

规定了公司使用的包装材料PET瓶坯的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使用的PET瓶坯的进厂检验、贮存要求与质量判定。

3. 职责

品控部负责瓶坯质量标准的起草、修订、对包装材料进行检验,并监督该标准的有效实施。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验收前应确认生产厂家、包材型号等信息与公司下发的《合格供应商名录》一致。除量产测试的包材外,如不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拒收处理。

4.1.2 作业前确保检测环境良好照度充分,仪器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1.3 所有检测项目做好记录,并存档,便于追溯。

4.1.4 应查验每批原辅材料的出厂检验报告,并同相应验收记录一起存档。

4.1.5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采用均匀随机方法,以涉及范围广为原则进行抽样,抽取的样品应在适当位置标记其供应商、生产日期、批号、线别等追溯信息。

4.2 允收期限要求

PET瓶坯:允收期限为不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4.3 验收要求及检测方法

4.3.1 批次要求:同一供应商、同一生产商、同一生产线、同一原材料、同一到货日期的原辅料产品为一批,每一批不得超过200万个。

4.3.2 每批原料的COA、包装形式、产品标签应和公司提供的样版格式一致。

4.3.3 包材验收的具体要求和方法详见附表一。

4.4 结果判定

4.4.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时,判定为合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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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某一项不合格,需进行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合格的判定让步接收,复检仍出现不合格,判定不合格。

4.5 样品处理

检验后的样品如检验不合格,选取其中有代表性的留样,直至该批次不合格品处理完毕。

4.6 其它要求

4.6.1 产品包装上应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便于产品追溯的相关标识,合格证上内容应齐备,便于追溯。

4.6.2 抽样时打开的包装,应使用胶带或其它将包装重新密封。

4.6.3 运输车辆应满足食品运输的卫生要求,车辆清洁、干燥、卫生,不得与有明显异味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和非食品用原料混运。车辆防护完善,无雨淋、爆晒、受潮、污染及损伤等。

4.6.4 产品的包装应清洁、干燥、无毒、无异味,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外包装完整、无破损、干净整洁,标识信息清晰、完整,无破损、污染。

4.6.5 产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内,避免阳光直接照射,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或其它易污染物品混贮,存储温度及期限按照产品标签要求执行。

5. 质量验收要求

5.1 PET瓶坯质量要求应符合表一规定。

表一 PET瓶坯验收质量标准

检验

项目

抽样数

判定

组数

Ac Re

标准要求 检测方法

1、瓶坯口端面应平整且呈圆形,不得呈椭圆形;

2、无瓶口贯穿、撞伤、缺口、崩口等造成密封口表面深度≥0.5mm的缺陷;

外观

3、螺纹应圆滑,无崩缺、溢料等缺陷,且毛边不得超过0.25mm;

4、瓶坯无焦纹、受热变形等缺陷;

5、底部无破洞、短射、裂纹等缺陷;

6、坯内应无异物污染及异味。

2

在正常光线下用正常视力目测,同时用嗅觉闻

50 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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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坯身应色泽均匀,应清洁干燥、透明度好,无色花、色差、气泡、生料、冷斑、缩节、污点及雾状发白等缺陷;

2、底部应无注塑口过长和注口球突;

3、无明显的损坏、水纹、白雾、刮伤痕迹、表外观

面粗燥、脱皮折痕及拉丝等缺陷;

4、未溶物不得>Φ0.2mm,黑点不得>Φ0.2mm,气泡不得>0.2mm,底部白化不得>Φ13.0m,瓶口毛刺(>0.13mm,≤0.25mm),瓶弯曲不得>2.0mm,底部料口过长不得>1.5mm;

5、无瓶口贯穿、撞伤、缺口、崩口等造成密封口表面深度≤0.5mm的缺陷。

1、无损坏、水纹、白雾、刮伤痕迹、表面粗燥、脱皮折痕及拉丝等缺陷;

外观 2、无未溶物、黑点、气泡、底部白化、瓶口毛刺、底部料口等缺陷。

瓶胚外观参照附录A的要求执行。

螺纹直径T:Φ27.40±0.13mm

尺寸

(见图1)

瓶口内径ID:Φ21.74±0.13mm

锁环高度D:11.20±0.20mm

瓶口高度X:17.00±0.25mm

坯身及底部过渡合模线处壁厚差应≤0.20mm

碳酸:

22.28g±0.3g或23.2g±0.3g或22.0g±0.3g;

瓶坯重量

燃茶、电解质:

33.0g±0.3g;奶茶:24.0g±0.3g;

果茶、胶原蛋白水、玉米须茶等:28.0g±0.3g;

(或其它验证合格的规格,重量偏差:±0.3g)

粘度降 非碳酸坯≤5%,碳酸坯≤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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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光线下用正常视力目测,同时用嗅觉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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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光线下用正常视力目测,同时用嗅觉闻

50 2 3

用最小读数值不大于0.01mn的量具测量或用专制卡规测量

13 0 1

用最小读数值不大于0.1g的量具称量

13 0 1

核对COA报告,需要时按照B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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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醛含量

≤15μ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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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0规定进行检测

5.2 瓶口结构尺寸要求:

图1 PCO-1881 瓶口尺寸规格

测试项目

支承环直径 Z

锁环直径 A

螺纹直径 T

瓶口直径 E

螺纹开端 S

锁环高度 D

瓶口高度 X

5.2.1 壁厚差

尺 寸

33.00±0.15

28.00±0.15

27.40±0.13

24.94±0.13

1.70±0.08

11.20±0.20

17.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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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精度不低于0.01mm的厚度测量仪,在瓶坯底部合模线向瓶口方向偏3mm处的截面外圆一周测量,最大值和最小值的差值为壁厚差。

壁厚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壁厚差

项目 瓶坯总长度(L)

L<120

壁厚偏差 120≤L<140

140≤L<200

5.3 抽样

外观、尺寸偏差及壁厚差要求采用GB/T 2828.1 中正常检查一次抽检方案,取S-4水平及AQL为4.0,按表3进行;其他项目以批为单位,在每批中随机抽取50个进行检查。

表3 抽样方案

批量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1~3200

3201~10000

10001~35000

35001~150000

150001~500000

≥500001

5

指标

瓶坯壁厚≤2.4

≤0.15

≤0.17

≤0.19

瓶坯壁厚>2.4

≤0.20

≤0.22

≤0.25

样本量n

8

13

13

20

32

32

50

80

80

125

接收数Ac

1

1

1

2

3

3

5

7

7

10

拒收数Re

2

2

2

3

4

4

6

8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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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瓶坯外观要求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名称

内部污染、异味,外壁油污

底部破洞

成型不良

底部裂纹

瓶口呈椭圆

焦纹(受热变形)

支撑环损坏

瓶口贯穿、撞伤、缺口、崩口

未熔物

黑点

气泡

底部白化

瓶口毛刺

瓶胚弯曲

底部料口过长

水纹、白雾

刮伤痕迹(内外壁)

表面粗糙、脱皮折痕

拉丝

严重缺点

任何程度

任何程度

任何程度

任何程度

Max-Min>0.2mm注1

任何程度

/

密封口表面深度>0.5mm

/

/

/

/

>0.25mm

/

/

/

/

/

/

主要缺点

/

/

/

/

/

/

明显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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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要缺点

/

/

/

/

/

/

/

/

≤Φ0.2mm

≤Φ0.3mm注2

≤Φ0.2mm

≤Φ13.0mm

/

/

≤1.5mm

不明显

不明显

不明显

>5.0mm

密封口表面深度≤0.5mm

>Φ0.2mm

>Φ0.3mm

>Φ0.2mm

>Φ13.0mm

>0.13mm,≤0.25mm

>2.0mm

>1.5mm

明显可见

明显可见

明显可见

/

注1:瓶口呈椭圆指长短直径差(1mm ~ 3mm的高度范围内)超过0.2mm;

注2:指坯身(瓶胚底部合模线以上)直径≤0.2mm任一黑点或坯底(瓶坯底部合模线以下)直径≤0.2mm、且1cm2范围数量>3个的黑点;

注3:上表中抽样量均为50个,严重缺点的接收限为 (0 1),主要缺点的接收限为(1 2),次要缺点的接收限为(2 3)。

5.2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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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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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装应符合GB/T191规定的要求,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标准编号、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及标志等,并注明运输与储存的注意事项。

5.2.2包装

包装应能保证产品在运输、储存过程中,不受损坏,不受外来物污染。

5.2.3运输

5.2.3.1运输工具应清洁和卫生。产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5.2.3.2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5.2.3.3产品及其包装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曝晒、雨淋和受潮,不应受污染。

5.2.4储存

产品应储存在通风、阴凉、干燥、无化学品及有毒有害物品污染的仓库内。储存期不得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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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PET瓶坯)验收记录表

物料名称:

批数量:

包装状态:

检测项目

外观

生产日期:

包装规格:

抽检数量:

到货批次:

到货日期:

供应商/制造商:

检验日期:

报告日期:

检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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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质 标 准

按照《PET瓶坯验收标准》要求执行

检验结果

抽检数量: 50 个 合格数量: 个 不合格数量: 个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最大值:

最小值:

单项判定

螺纹直径T: Φ27.40±0.13mm

瓶口内径ID: Φ21.74±0.13mm

尺寸 锁环高度D: 11.20±0.20mm

瓶口高度X: 17.00±0.25mm

坯身及底部过渡合模线处壁厚差:

≤0.20mm

瓶坯 碳酸:22.28g±0.3g或22.5g±

重量 0.3g;

COA信息核对

结果

判定

合 格 □

不合格 □

□符合 □不符合

备注:

让步接收 □

拒 收 □

备注:

备注:

检验员/日期: 审核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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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碳酸空瓶)验收测试表

吹瓶工厂 :

吹瓶机 :

瓶胚供应商:

切片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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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口类型:

吹瓶模供应商:

瓶坯模号 :

测试日期:

1881

sidel-sbo2

检测项目 品 质 标 准

结果

02#②

检验测试结果

结果

03#③

结果

容量垫片(记录测试时使用的容量垫片厚度,和高度垫片):

测试项目(要求抽取正产运行时全模空瓶,测试结果直接在后面增加) 结果

标准值 01#①

瓶口:端面应平整、螺纹完整、无溢料、无抽丝、无变形、无破损、无气泡,支撑环成型良好,内外部无油渍、污渍。距瓶口端面2mm距离内,瓶口内壁光滑

无明显凹陷。合模线均匀、平滑、对称,毛边不超过0.3mm

空瓶外观

瓶身:成型良好、无气泡、无黑点、无油渍、无污渍、无僵料、无擦伤(长度>20mm)、 无雾化、无发白、

无黄化、无明显色差

瓶底:注塑口不超过底平面,成型良好,无凹陷,无

凸出,无注点偏心,瓶底部无破裂,无分层

瓶高 (mm) 207.8±1.0

满口容量(mL)

注点容量 (38mm)(mL)

瓶径 (mm)

瓶肩(mm)

腰部(mm)

503+10

480±10

26.00

67.3±0.50

55±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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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跟(mm)

垂直载压(参考)

垂直度偏差

耐内压

瓶重(g)

上部

中部

下部

67.3±0.50

≥200N

≤3mm

≥1Mpa

22.28g(+0.30, -0.30)

164.1-207.8

25.5-164.4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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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克重(g)(暂不设定标准,收集数据)

跌落试验 (3.8倍含气量, 1.4m, 4℃)

(垂直)

(水平)

瓶子无破裂,可正常站立

瓶子无破裂,可正常站立

□符合 □不符合

稳定测试 (3.8倍含气量,38 ℃,24h)(参考)

瓶高 (mm) 207.8±1.0

瓶径 (mm)

瓶肩(mm)

腰部(mm)

瓶跟(mm)

26.00

67.3±0.50

55±0.50

67.3±0.50

COA信息核对

结果

判定

合 格 □

不合格 □

备注:

让步接收 □

拒 收 □

备注:

备注:

检验员/日期: 审核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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