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发(作者:)
应急电源配电箱招标技术文件
1. 说明
1.1投标人需按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完成所投EPS低压配电柜的设计、制造、运输、仓储、指导安装和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
1.2投标人必须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技术要求。
1.3本技术规格仅指低压配电柜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根据工业技术和工艺的发展,选用先进的产品满足本技术规格及一次系统图的要求,保证配电系统能安全运行。
1.4投标人必须根据自己的情况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按顺序逐条应答,提出具体详细的技术数据,任何与招标人要求或相关标准不符的差异必须列表说明。
1.5投标方必须列表写明所提供的低压配电柜生产地、品牌、生产厂,以及该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地证明、各种安全和质量检查证明等文件。
1.6投标人应承担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与土建设计配合、现场指导、调试、试运行等相关活动费用,不得再向雇主申请任何费用,同时应按照雇主的时间要求,及时与各单位配合。
1.7投标人应对所投产品的专利费、执照费、计算机软硬件承担责任,并负责保护业主的利益不受损害,承包人应承担一切由于文字、商标和技术专利等侵权引起的法律裁决、诉讼和费用,以及其它责任,与雇主无关。
1.8投标人必须提供完整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委托书、产品鉴定书、质量体系认证书、生产许可证、各种型式试验报告、l两年的业绩表及招标书后面的附件等资料。
1.9投标厂参照设计公司EPS系统的初步设计,进行深化设计,并最终得到原设计公司的确认。
2.规范及要求
2.1本次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的使用范围为:图纸所示所有EPS柜,包括设计变更洽商,它包括EPS低压配电柜主体及其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实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2供方保证提供的EPS低压配电柜的设计、制造、试验及其各项性能指标完全符合下列标准:
国家标准:
GB7251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
GB946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4942.2 《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2-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5-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149-9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
IEC439-1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装置
IEC947-2 First edition 1989
用于配电线路的自动低压断路器
IEC947-4-1 First edition 1989
机电式接触和电机起动器
2.3如果供需双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协议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认为供方提供给需方的产品完全满足本技术协议的要求。
2.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取得ISO9000(2000年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验收标准
3.1产品出厂前,乙方的质检部门应按产品设计图样,有关标准及本技术规格、有关要求编写出厂检验项目表格,各有关表格中应注明判定依据的具体数据,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国家权威检验机构对乙方制造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乙方应按规定通知甲方参加出厂检验。甲方将组织由工程设计单位、按装单位代表等组成出厂检验小组到乙方所代理产品生产工厂进行出厂检验,乙方应协同检验小组进行检验和各项试验。只有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才能签署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3.2所有制造过程和所有试验中暴露出的缺陷应由乙方更换或修理直到甲方满意,且不增加甲方的费用。
3.3拒绝接收:装置或组件中的任何一项,凡未能合乎本文件任何某一方面所规定的要求,无论是制造时、试验时、安装时乃至现场完成时,只要甲方之授权代表认为必要,可以全部或部分拒绝接收。如果按甲方授权代表的指示进行调节或修改,事后乙方须交付进一步检查或试验的项目报告,凡通过调节或修改仍不能满足本文件要求的不合格组件或装置都要由乙方替换,费用由乙方自理。直至甲方授权代表满意为止。
4.技术参数及要求
EPS配电柜技术要求
4.1电气性能
额定输入电压:单相220V±25%/三相380V±25%
额定输入频率:50Hz±5%
额定输出电压:正常时,同市电电压,应急时220V±5%
额定输出频率:正常时,同市电一致,应急时50Hz±0.5%
额定输出电流:1kw>4.5A;2kw>9.1A;3kw>13.6A;4kw>18.1A;5kw>22.7A;
4.1.2 EPS配电柜应有BA通讯接口、消防接口。
4.1.3 环境条件
运行条件: 户内
最高温度 +40℃
最高日平均温度 +30℃
最高年平均温度 +20℃
最低年平均温度 -5℃(最低储存温度-30℃)
相对湿度 +25℃时≤95%
海拔高度: ≤1000米
抗震能力: 地震烈度8度
水平加速度: <0.3g
垂直加速度: <0.15g
安全系数: >1.67
4.2结构
4.2.1 基本结构
4.2.1.1 EPS配电柜成套设备为设计紧凑,结构通用性强的开关柜,户内使用。柜高、宽、深见设计图,框架结构必须经过镀锌处理,具有较高的接地可靠性。
4.2.1.2 整个低压EPS配电柜必须具有严密的而又明显的功能分布区域,即进线区、元器件安装区、EPS区和蓄电池区、相互独立、相互联系。
4.2.1.3 EPS配电柜中的电器和电路的布置应使其易于操作和维修,同时要保证必要的安装裕度,继电器应能防止由于ATS、断路器等其它电器正常操作时的振动而产生误动作。
4.2.1.4 开关柜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间隙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
4.2.1.5配电柜的各种金属构件的安装螺孔不应采用气焊割孔或电焊吹孔。
4.2.1.6配电柜的构件除锈应彻底,涂漆应均匀,无起层、皱皮等缺陷。
4.2.1.7 配电柜应有通风散热措施及设置梅雨季节防潮远红外灯具,进行定时除湿。
4.2.2 母线系统
4.2.2.1 EPS配电柜应具备合理的母线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母线系统。
4.2.2.2 PE接地系统和N中性导体二者贯穿整个装置,安装在柜体底部,各个馈电回路需行至位于电缆区内的端子上便于接线。
4.2.2.3 整个柜体装置采用上进、上出式配线方式,整个母线采用高导电性能的铜排,母线连接处力矩符合相应标准。
4.2.2.4 母线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裂纹、折皱、夹杂物及变形和扭曲现象。
4.2.2.5 母线涂漆的颜色及排列顺序应符合GBJ14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4.2.2.6 矩形母线应进行冷弯,不得热弯。弯曲的形式应符合GBJ149-9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4.2.3 安全保护系统
4.2.3.1 EPS配电柜要求具有很高的安全可靠性,应由能承受一定的机械应力、电气应力及热应力的材料构成,此材料和电器元件应用防潮、无自爆、耐火或阻燃产品,能有效地防止开关元件因故障引起的飞弧与母线之间造成的事故,并采用严密的隔离措施,柜内采用的以支撑带电部分的塑料件要求采用阻燃型、受热150℃不软化的材料,使相邻单元回路之间具有较强的绝缘隔离作用,并且具有
CTI300等级的防漏电性能。
4.2.4 喷涂
整个框架结构采用镀锌工艺,门、侧板、后板、底板及顶板等外壳金属部件采用喷涂工艺,要求框面平整,不耀眼、颜色由甲方定,生产厂家必须进行严格的箱体除锈清洗,防锈底漆应符合国家要求。
4.2.5 触电保护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应具有防护措施,触电防护措施可参照IEC364-4-41。
4.2.6接线:
4.2.6.1 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为1根,不得超过2根,端子接线必须有防松装置;对于插接式端子,不同截面导线不得接在同一端子上,对于螺栓连接端子,当接两根导线时,中间应加平垫片。
4.2.6.2 与电器连接时,端部应绞紧,并应加终端附件并搪锡,不得松散,断股。
4.2.7端子布置:
4.2.7.1强弱电端子宜分开布置,当有困难时应有明显标志并设空端子隔开。端子应有序号,端子排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
4.2.8接地:
4.2.8.1装有电器的可开启的柜门,应用软导线、铜编织带可靠接地。
4.3柜内主要电器元件
4.3.1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
1)产品符合下列标准:
IEC60947《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 14048-2002《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2)产品为PC级,按图纸所示品牌型号。
3)双电源闭锁装置机械连锁,动作准确、可靠,确保两路电源不会同时闭合。
4)产品需通过电磁兼容性检测。
5)产品在下列条件下能可靠工作:
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环境温度-5℃~+40℃;相对湿度≤95%;
4.3.2 高分断微型断路器
按图纸所示施耐德系列。具有过载短路复式保护,手动操作,具有辅助故障报警接点输出,能水平安置在导轨上工作,用于小容量回路单元,其主要性能如下:
额定绝缘电压 1000V
额定工作电压 380V
额定频率 50HZ
额定工作电流 10~63A(详见系统图)
极限工作短路分断容量 主进及用于保护EPS装置的为25KA,末端馈出为6KA
机械寿命 ≥20000 次
电气寿命 ≥20000 次
4.3.3 接触器
机电式接触器,能在水平安装情况下正常工作,其主要性能如下:
额定绝缘电压 1000V
额定电压 380V
额定频率 50HZ
最高工作电压 380+20%V
线圈额定电压 220V/380V或其它电压
控制功率(AC-3) ≤3KW
操作频率(AC-3) ≥1200次/小时
电气寿命 >100 万次
接触器、继电器、热继电器选用施耐德系列产品。
4.3.4 EPS技术要求
4.3.4.1功能要求
4.3.4.1.1. EPS单机应采用SPWM正弦脉宽调制方式实现交—直—交逆变电源,隔离变压器输出,应带12脉冲滤波器、采用电力电子开关器件IGBT或IPM(集成功率模块)作为功率变换器件
EPS应具有消除谐波电流对电网的干扰能力。
逆变器应选用ABB、西门子、芬兰等名牌进口器件。
4.3.4.1.2. EPS主机具有短路、过载、缺相、欠压和过高温自动保护功能。
4.3.4.1.3. EPS能有效净化电网的脉冲,浪涌电压,尖峰电压,频率漂移等干扰。
4.3.4.1.4. 电网停电后,能不间断持续供电,直到额定最低电池电压时,自动停机,保护电池。
4.3.4.1.5. 定时自动检测电池的容量和备用时间。
4.3.4.1.6.有智能化的计算机监控、故障自我诊断、能耗统计等先进的维护管理功能(提供详细的硬件和软件功能说明)。
4.3.4.1.7具有先进的电池自动化管理功能,如电池放电终止电压自动调节技术、环境温度补偿技术、在线巡检技术等。
4.3.4.1.8 EPS装置抗无线电干扰能力应符合GB/T14715中EMC限值规定。输出应不受电气干扰、暂态电压干扰、电压压降及失电的影响。
4.3.4.1.9考虑到系统维护时的安全性,维护旁路开关应外置于EPS主机以保证EPS主机能够彻底与重要负载的隔离。并且外置维修旁路开关应与EPS主机有通讯信号连接,以避免因误操作导致的系统宕机。
4.3.4.1.10.主机和电池的连接必须通过可靠的电池开关控制,以接通和断开电池,并在线路发生故障或操作错误时断开电池以起到保护作用。
4.3.4.2技术指标
输入功率因数: ≥0.95(滞后)
输入频率: 50Hz±5%
输入电流谐波含量 ≤5%
整流器输出电压稳压精度:
电源变化 ≤±1%
负载变化 ≤±0.8%
动态电压瞬变范围: ±5%
瞬间响应恢复时间: ≤100ms
输出电压相位偏差: ≤3°
市电电池切换时间: <0.25S
旁路逆变切换时间: <0.25S
电源效率:
100%负载 ≥80%
输出带负载功率因数范围: ≥±0.8
噪声 :静置时无噪音,应急时<55dB(1米处)
超载能力: 负载120%时能正常工作。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500000小时。
4.3.5蓄电池(可采用美国GNB、美国大力神、日本松下、日本汤浅品牌,电池应在调试前进货,以保证电池的使用寿命及工地丢失)
4.3.5.1必须为每台EPS设备配备足够容量的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组,以维持EPS满负荷输出后备时间为:(地下人防部分180分钟,其他部分)90分钟。
4.3.5.2蓄电池在遇到明火情况下,不应发生爆炸。
4.3.5.3投标人供货时须提供电池厂商出具的质保证明书及原产地证明。所有电池均应为同一制造商的定型产品。
4.3.5.4蓄电池组具有过压、欠压、过载、短路和泄漏保护功能。
4.3.5.5 12V蓄电池组技术要求
1)蓄电池的设计寿命不小于10年。
2)采用12V单体电池。
3)80%放电深度的循环寿命大于1200次,蓄电池要便于存储,自放电率每月不大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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