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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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不符合规定情况判定指南

一、为进一步做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国内安全管理规则》的

实施工作,促进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指导安全管理体系

审核员对不符合规定情况(以下简称不符合)的判定,公正、客观、准

确评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实际状况,依据《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国

内安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二、本指南仅供对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审核时参照使用。

三、不符合判定原则

不符合是指审核中发现的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某一具体规定要求的

情况,即有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规定的观察结果。

不符合按其性质可分为一般不符合、严重不符合和重大不符合。

(一)一般不符合判定

一般不符合是指性质轻微的不符合。

通过对审核观察结果分析, 如果确定所发现的不符合属人为疏忽或

具体规定偶未遵守,且是孤立的、对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效果不

产生明显影响,这类不符合可判定为一般不符合。

(二)重大不符合判定

通过对审核观察结果分析, 如果确定所发现的不符合对人员或船舶

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对环境构成严重危险,并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或未能有效和系统执行《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国内安全管理规则》

的有关条款,这类不符合可判定为重大不符合。开具重大不符合,可直

接导致主管机关收回证书。“中国海员之家”网站(­ )搜集整理,更多航海资料请到网站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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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重不符合判定

严重不符合是指其性质介于一般不符合和重大不符合之间的不符合。

开具严重不符合,一般不直接收回证书,可导致跟踪审核。如果纠正措

施不到位,后果严重者也可收回证书。

四、严重不符合判例

通过对审核观察结果分析,出现下列情况可判定为严重不符合:

(一)体系文件方面: 1、体系内岗位职责混乱或未规定指定人员、海务、机务主管人员相

应的岗位职责。 2、根据所经营船舶的种类、航区和所载运货物,应当标明的关键性

船上操作未进行标明,或者对已标明的关键性船上操作未制定相应的操

作方案或须知。 3、应当标识的因突发性运行故障而导致险情的设备和技术系统未进

行标识,或者对于已标识的未提供保障其可靠性的具体措施。 4、应当标识的紧急情况未标识的或者对于已标识的未制定船岸应急

反应措施。 5、缺少就如何保证船长具备适当指挥资格和配备足够持证、适任、

健康船员的具体规定。

(二)岸基活动方面: 1、最高管理层、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资质不满足强制性规定。 2、聘用的船长未经过适当指挥资格的确认,或在正式履行船长职务

前未经过熟悉公司体系的培训。“中国海员之家”网站(­ )搜集整理,更多航海资料请到网站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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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按要求为船舶配备合格、持证并健康的船员。 4、不能掌握所管船舶的船员名单、船员技术档案、船员专业和体系

培训情况。 5、未按规定举行船岸联合演习。 6、对已确定的不符合未进行原因分析,或未制定纠正措施,导致同

类问题重复发生的。 7、未按要求对船舶的航行动态、或日常维修保养、或备件物料的及

时供应、或航海图书资料的及时提供进行控制。

(三)船舶(包括代表船)活动方面: 1、新聘或转岗的船长、轮机长、大副上岗前未接受职责熟悉培训。 2、执行船上关键性操作的人员不适任或未执行所制定的须知或操作

规程。 3、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习和训练;或现场实施的应急演习存在人员

集合超过规定时间、未按规定携带器材等情况。 4、对已确定的不符合未采取纠正措施,导致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 5、对已标识的船上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未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导致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故障或处于非正常状态。 6、未按规定实施内审或开展有效性评价。

五、重大不符合判例

通过对审核观察结果分析,出现下列情况可判定为重大不符合:

(一)体系文件方面: 1、没有对公司安全、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进行阐述。“中国海员之家”网站(­ )搜集整理,更多航海资料请到网站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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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指定人员的设置及职责阐述。 3、 没有船长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方面的责任或船长的绝对权力声明。 4、缺少规则明确要求建立的程序(若对规则要求通过建立程序保证

的某项要素未单独建立程序,但在其他程序或类似层次的文件中描述可

视为已建立相应程序)。

(二)岸基活动方面: 1、指定人员没有按规定对体系运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或其履行职

责所需的岸基资源支持没有得到保障,严重影响到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

理。 2、船长的绝对权力没有得到保证。 3、对船舶报告的且需公司做出立即反应的紧急情况,公司未启动应

急反应程序。 4、船舶发生事故、险情、滞留等事件后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原

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5、未按规定开展内审或有效性评价、或未按规定开展管理复查。

(三)船舶(包括代表船)活动方面: 1、未持有有效的法定适航证书。 2、船长不了解其有关安全和防污染的绝对权力和职责。 3、未配备合格、持证并健康的船员。 4、船长不掌握与指定人员的联系方式,或不能与指定人员取得联系。 5、发生事故、险情、滞留等事件后未按规定报告公司,或未采取纠

正措施的。“中国海员之家”网站(­ )搜集整理,更多航海资料请到网站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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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它方面: 1、在体系运行过程中伪造运行记录,且情节严重并造成后果,可判

定为重大不符合。 2、对于外审发现的不符合未进行原因分析,或未制定纠正措施,导

致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的。

六、说明

本指南所列举的严重和重大不符合判例, 可能是审核中发现的常见问

题,仅供审核员判定不符合时参考。若审核中发现其它可能构成严重或

重大不符合的情况,可按本指南不符合判定原则进行判定。“中国海员之家”网站(­ )搜集整理,更多航海资料请到网站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