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9日发(作者:)

H.264

与MPEG4区别

MPEG

系列的标准归属于ISO/IEC,但另一方面以制订国际通讯标准为主的机构:

ITU-T,在完成H.263(针对视频会议之用的串流视频标准)后展开了更先进的

H.264制订,且新制订是与ISO/IEC机构连手合作,由两机构共同成立一个名为

JVT(Joint Video Team)的联合工作小组,以MPEG-4技术为基础进行更适于视

频会议(Video Conference)运用的衍生发展,也因为是联合制订,因此在ITU-T

方面称为H.264,在ISO/IEC的MPEG方面就称为MPEG-4 Part 10(第10部分,

也叫ISO/IEC 14496-10),MPEG-4 Part 10的另一个代称是MPEG-4 AVC(Advanced

Video Coding,先进视频编码),多个名称其实是一个意思,即H.264=MPEG-4 Part

10=ISO/IEC 14496-10=MPEG-4 AVC,不过以下本文一律以H.264表述,一方面

以H.264叫法最原始也最正宗,另一方面书写上也最简单。

那么,H.264到底与MPEG-4有何差别呢?更准确地说MPEG-4 Part 10与MPEG-4

Part 2有何差别?为何需要再订制出MPEG-4 Part 10呢?直接沿用MPEG-4 Part

2难道不行?

虽然MPEG-4已针对Internet传送而设计,提供比MPEG-2更高的视频压缩

效率,更灵活与弹性变化的播放取样率,但就视频会议而言总希望有更进一步的

压缩,所以才需要出现了H.264。

到底H.264好在哪?先让我们将MPEG-2、MPEG-4(MPEG-4 Part 2)、H.264

(MPEG-4 AVC、MPEG-4 Part 10)三者进行分辨率表现与所用带宽的比较,无论

MPEG-2、MPEG-4、H.264,三者都能达1920×1080i(非交错)的高清晰度(High

Definition,HD)、24fps(每秒更新24张画面)的影像画质,但传输带宽上

MPEG-2需要12~20Mbps,相对的H.264只要7~8Mbps,而MPEG-4则介于两者

间,更直接地说,若把MPEG-2的带宽用作基准的100%,MPEG-4要达相同效果

只需要60%带宽,H.264更是低至40%,约为原MPEG-2的1/2~1/3。

当然,1920×1080是最高标准的分辨率,如果将H.264用在手机上,在176

×144、24fps的情况下H.264只要40kbps~60kbps的带宽,如此只要现有PHS

(64kbps)、GPRS(115.2kbps)就足以进行在线视频,更具体地说,H.264力

求在40kbps~300kbps的有限带宽下尽可能得到流畅、清晰的表现。

至此大家必然会问,何以H.264能够有更高的压缩率,且播放效果与MPEG-2、

MPEG-4近乎相同?答案在于更复杂的编码算法,以前之所以未采用更复杂的算

法,是考虑到解码(播放)端的运算能力不足,就会导致播放不流畅,失去视频

娱乐观赏的意义,但如今不同,无论桌面电脑、移动终端的性能都突飞猛进(几

乎都有200MHz以上频率),即便运用更复杂的压缩编码都可以实时解码、流畅

地播放,这正是MEPG-4、H.264能够推行的一项先决条件。

MPEG-4由一系列的子标准组成,被称为

,包括以下的部分:

第一部

(ISO/IEC 14496-1):系統:描述视訊和音訊的同步以及混合方式(multiplexing,

简写为"mux")。

第二部

(ISO/IEC 14496-2):视訊:定义了一个对各种视觉信息(包括视訊,静止纹

理,计算机合成图形等等)的编解码器。对视訊部分来说,众多"Profiles"中很常用的

一种是Advanced Simple Profile (ASP),例如XviD编码就属于MPEG-4 Part 2。

第三部

(ISO/IEC 14496-3):音訊:定义了一个对各种音訊信号进行编码的编解码器

的集合。包括高级音訊编码(Advanced Audio Coding,缩写为AAC)的若干变形和其他

一些音频/语音编码工具。

第四部

(ISO/IEC 14496-4):一致性:定义了对本标准其他的部分进行一致性测试的

程序。

第五部

(ISO/IEC 14496-5):参考软件:提供了用于演示功能和说明本标准其他部分

功能的软件。

第六部

(ISO/IEC 14496-6):多媒体传输集成框架(DMIF for Delivery Multimedia

Integration Framework)。

第七部

(ISO/IEC 14496-7):优化的参考软件:提供了对实现进行优化的例子。(这

裡的实现指的是第五部分)。

第八部

(ISO/IEC 14496-8):在IP网络上传输:定义了在IP网络上传输MPEG-4内容

的方式。

第九部

(ISO/IEC 14496-9):参考硬件:提供了用于演示怎样在硬件上实现本标准其

他部分功能的硬件设计方案。

第十部

(ISO/IEC 14496-10):進階視訊編碼或称高级视频编码(Advanced Video Coding,

缩写为AVC):定义了一个视频编解码器(codec),AVC和XviD都属于MPEG-4编码,

但由于AVC属于MPEG-4 Part 10,在技术特性上比属于MPEG-4 Part2的XviD要先进。

另外从技术上讲,它和ITU-T H.264标准是一致的,故全称为"MPEG-4 AVC/H.264"。

第十一部

(ISO/IEC 14496-12):基于ISO的媒体文件格式:定义了一个存储媒体内容

的文件格式。

第十二部

(ISO/IEC 14496-13):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IPMP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拓展。

第十三部

(ISO/IEC 14496-14):MPEG-4文件格式:定义了基于第十二部分的用于存

储MPEG-4内容的容器(container)文件格式。

第十四部

(ISO/IEC 14496-15):AVC文件格式:定义了基于第十二部分的用于存储第

十部分的视频内容的文件格式。

第十五部

(ISO/IEC 14496-16):动画框架扩展(AFX : Animation Framework eXtension)。

第十六部

(ISO/IEC 14496-17):同步文本字幕格式(尚未完成-2005年1月达成"最

终委员会草案"(FCD: Final Committee Draft)。

第十七部

(ISO/IEC 14496-18):字体压缩和流式传输(针对公开字体格式)。

第十八部

(ISO/IEC 14496-19):综合用材质流(Synthesized Texture Stream)。

第十九部

(ISO/IEC 14496-20):简单场景表示(LASeR for Lightweight Scene

Representation,尚未完成-2005年1月达成"最终委员会草案"(FCD for Final

Committee Draft)。

第二十部

(ISO/IEC 14496-21):用于描绘(Rendering)的MPEG-J拓展(尚未完成-

2005年1月达成“委员会草案”(CD for Committee Draf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