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2日发(作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学隔

离观察临时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公布日期】2021.05.17

• 【文 号】国卫办规划函〔2021〕261号

• 【施行日期】2021.05.17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关于印发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21〕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

局):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指导做好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建设,现

将《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供各地结合防疫工作和实际

需要参考执行。

附图:1.功能构成示意图

2.卫生通过示意图

3.隔离房间平面示意图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5月17日

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一、总则

1.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指导地方不断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