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2日发(作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医学隔
离观察临时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公布日期】2021.05.17
• 【文 号】国卫办规划函〔2021〕261号
• 【施行日期】2021.05.17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关于印发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21〕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
局):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指导做好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建设,现
将《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供各地结合防疫工作和实际
需要参考执行。
附图:1.功能构成示意图
2.卫生通过示意图
3.隔离房间平面示意图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5月17日
医学隔离观察临时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一、总则
1.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指导地方不断提升应对重大突发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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