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7日发(作者:)

在网上下载音乐和电影不付费应该和从商店偷窃不付费一样处罚吗

关于个人从互联网上下载音乐、书籍和电影观看的问题,目前现行法律处罚的违法主

体包括网络服务商,侵权歌曲的提供商等,暂时没有对下载歌曲的侵权个人进行制裁。但

是,如个人制作成光盘等去销售、公开播放等营利则是侵权的。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

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第三款“(以营利为目)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之规定。如果你把自己刻录的光盘拿到市场上去倒卖,就是上述的“以营利为目的”,属

于违法行为。

同时,“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

下载盗版、音乐不违法,目前现行法律处罚的违法主体包括网络服务商,侵权歌曲的

提供商等,暂时没有对下载歌曲的侵权个人进行制裁。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

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

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