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发(作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资讯管理,使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信息安全、资
源共享有所遵循,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性及办公效率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公司电脑使用人员,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电脑资料管理
第三条 公司所有重要资料全部存放在服务器上,各部门通过用户权限访问;
第三条 所有用户都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得告诉他人;不得使用他人的用户
访问服务器以及读写资料;
第四条 凡公司的公共资料都必须存放在服务器上,权限由领导审批后交由网络中
心处理;公司各部门资料存放在服务器上相应的部门文件夹内,需要和公
司其他部门共享的资料都要存放在共享区的部门文件夹内,即时更新;
第五条 个人电脑上工作资料的存放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分区,指定的文件夹中;不
能随意存放,不可私自增加或删除文件夹;公司规定所有工作资料都必须
存放到D盘与计算机名相对应的文件夹下如你的电脑为XJ001,即在你D
盘下有个xj001的文件夹;网络中心会不定期对个人电脑上的资料进行检
查,如发现有私自乱建文件夹、乱放文件者,网络中心对不按规定存放的资
料进行清理;
第六条 会议资料使用时,在会议开始前存放到服务器上的会议资料区,会议结束
即删除,无关资料不得保存在会议资料区;
第七条 公司资料外调、外借都必须经过总经理同意后由网络中心处理;
第八条 公司文控存档的电子档资料如:存档工程图纸,管理制度电子档等的查阅
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方可查阅;
第九条 公司文控存档的电子档资料的新增与修改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且由专
门指定人员存放,存放权限由网络中心按总经理指定时间给指定人员开
放;
第十条 个人电脑原则上不允许私自设立共享文件夹,以避免资料丢失、病毒传播
等危害;如有需要共享的文件应放入服务器的共享文件夹内由总经理批准
后交网络中心处理并设置访问权限;
第十一条 公司服务器上的所有资料必须经过总经理批准后,网络中心按照指定人
员开放修改权限进行更新,更新完毕网络中心应及时取消修改权限;
第三章
计算机软硬件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 相关定义:
周边或外部设备:泛指计算机及其网络基本配置外之附属设备如光驱、软驱、打
印机、条码打印
机、扫描仪、扫描器、UPS电源等;
向外发送的数据:包括对外刻录的光盘,因工作需要向外发送的电子文件及通过其
它途径传递的
资料;
有效数据:指工作所需的各种文档,不包括音乐、影视、生活图片或其它与工作无
关的文件;
第一节 日常管理
第十三条 计算机设备开机顺序:先开UPS电源、打印机、扫描仪等、显示器等外
设,再开主机;关机顺序相反,不得强行开/关机;
第十四条 计算机连接有打印机、刻录机、扫描仪、光驱等外部设备时,应首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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