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3日发(作者:)

高铁信号工岗位等级认定相关内客

职业名称:

高铁信号工

职业定义:

安装、维护铁路信号设备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

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

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职业能力特征:

有获取、领会和理解外界信息的能力,有语言表达以及对事物分

析和判断的能力;身体健康,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有空

间想象及一般计算能力;心理及身体素质较好,无职业禁忌症;听力

及辨色力正常,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培训要求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

训期限根据《铁路特有职业(工种)培训制度》确定。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

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技能培训基地、演练场或作业现场,

有必要的设备、工具、量具、仪表等。

鉴定要求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正规专业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2)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四级)技

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

业工作4年及以上。——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

高级(三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及以上

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

业工作5年及以上。——技师(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年及以上。——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者):

取得本职业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聘任后,连续从事本职

业工作3年及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

作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师、高级技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每个标准教室不少

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

3名考评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12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按实际需

要和考核项目确定,原则上不少于60min,综合评审时间原则上不

少于45min。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职业技能鉴定基

地、演练场或作业现场进行。场地条件及工具、量具、仪表等应满足

实际操作需要,可酌情配设辅助操作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相关知识

(3)《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6)《铁路技术管理规则》有关规定

(7)《行车组织规则》有关规定

(8)《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有关规定

(9)《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有关规定

(10)管内信号设备检修制度

(11)管内行车安全规章有关规定

(12)安全作业知识及规程

(13)劳动保护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