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4日发(作者:)
附件2:
山西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加试信息技术实施细则
一、考试组织与管理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加试信息技术采取省、市、县、考点四
级管理模式。由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统一组织安排,省电教馆负
责组织实施,并制定考试相关细则和标准,各市、县(区)教育局
基础教育部门和电教馆共同负责本区域的考试组织工作。
2.凡具有山西省初中学籍的初三在校学生,均应参加毕业升
学信息技术考试。
二、考试时间与场次
考试开始时间为每年的10月25日,往届生的考试时间待报
名之后另行安排。考试分场次进行,每天考六场,每场为45分钟,
场次间隔半小时,分别为:第一场8:00--8:45,第二场9:15--10:00,
第三场10:30--11:15,第四场14:30--15:15,第五场15:45--16:30,
第六场17:00--17:45。
三、考试方式与内容
1.考试采取基于互联网的在线考试方式,以“山西基础教育网”
为依托,学生通过登录“山西省初中信息技术考试系统”进行考试。
考试期间,考点学校必须保证考试管理机与互联网连接畅通。
2.考试内容以现行初中信息技术教材为依据,以《山西省初
级中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为标准,具体内容
包括:信息与信息技术、网络基础及应用、文件管理、文字处理、
图像处理、多媒体作品制作、动画制作、电子表格、计算机基础
等九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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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试题命制与管理
1.试题的命制注重考察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
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达成和学生信息技术素养的培养。
2.考试题以题库的形式存储。每场考试前30分钟,按照组卷
策略,由省中心服务器自动、随机生成本场次的A/B试卷;开考
前30分钟,由考场管理机从省中心服务器同步组卷。已考过的
试题不再用于接下来场次的组卷,以确保每场次试卷不重复。
3.对试题库与考生试卷进行技术加密。参与命题人员必须签
订保密协议。
五、考点申报与审核
1.原则上各初中学校都是考点,各学校要按照省厅下发的
《信息技术考场配置标准》见附件)设置考场,保证学生在本校
即可参加考试。
2.各市、县(区)电教部门每年要对申报的考点进行逐个
审核。对于不符合考场环境配置标准的学校不得设为考点,这些
学校考生参考可由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邻学校借考,
且借考学校必须是已通过《信息技术考场配置标准》审核的考点。
考点的审核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
六、考生信息生成
1.信息技术考试的报名信息来自于学生的学籍档案库,不
再单独报名。根据学籍档案库建立考籍信息库,考生信息字段有
五个:准考证号(学籍号)、姓名、性别、照片和登录密码。
2.省电教馆从省教育厅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获取学生
学籍信息,由学生学籍信息生成考生考籍信息库。考前两周,市、
县(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完成对考生考籍信息的审核,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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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问题的学籍应及时上报省教育厅核准。考前三天依据核准后的
考生考籍信息库生成“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加试信息技术准考证”。
3.往届生参加信息技术考试工作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
门安排组织,收集、编制考生信息(准考证号、姓名、性别、照
片和登录密码),统一集中至一个考点进行考试。
七、考试安排与监考
1.考试工作由各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安排,并与电
力供应、网络运营等部门协调沟通,保证考试期间电力、网络不
中断。
2.监考采取校际交叉的办法进行,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
员,均由外校的信息技术教师担任。考试期间,省、市派出巡视
组检查指导考试工作。
八、成绩评定与公布
考生提交试卷或系统自动收卷后,系统自动完成评阅,将成
绩公布在考生考试机上。
附件:1、市级考务工作职责
2、县(区)级考务工作职责
3、考点考务工作职责
4、监考人员工作职责
5、信息技术考场配置标准
附件1:
市级考务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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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管理。市教育局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认
真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召开由各县(区)负责人、直属考点
负责人和考试管理员参加的考务会议,部署考试工作,强化责任
意识。市电教部门具体负责考试的实施。
二、考点的申报与审核。组织各县(区)、直属学校申报考
点,并组织电教部门人员实地察看,按照考场环境配置标准进行
严格审核。对于短期内确实达不到标准的学校,可考虑就近考点
借考。
三、巡视与监考。挑选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人
员担任巡视员,分赴各县(区)及直属考点监督检查考试工作。对
于诚信度不高的考点,要蹲点巡视。
对于直属考点,要采取校际交叉的办法派出监考员。每个考
场安排两名,由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外校信息技术教师担任,
并于考试前一天到达考点,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各考点要有一名
本校网络技术人员提供技术保障。
四、考务管理员主要工作。
1.管理各县(区)和直属学校考试管理员的登录账号和密
码;
2.登记各县(区)和直属学校考试管理员的姓名、联系方
式等信息;
3.督促各县(区)、直属学校核对考生考籍信息,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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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与当地教育局基教部门联系解决,并上报省教育厅基教处核
准。
4.考试前三天,打印考生准考证,并下发至各县(区)和
直属学校。
5.考试期间,实时监控各县(区)和直属考点的考试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与对方联系,尽快处理。
五、检查考点准备工作。考试前两天,要对各县(区)及直
属考点的考试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按照中考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
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制,确保派出人员、考生的人身安全,
确保考试信息数据的安全。
附件2:
县(区)级考务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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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管理。县(区)教育局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
下,认真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召开由各考点负责人和考试管
理员参加的考务会议,部署考试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县(区)
电教部门具体负责考试的实施。
二、考点的申报与审核。组织各学校申报考点,并组织电教
部门人员实地察看,按照考场环境配置标准进行严格审核。对于
短期内确实达不到标准的学校,可安排就近考点借考。
三、巡视与监考。挑选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人
员担任巡视员,监督检查各考点的考试工作。对于诚信度不高的
考点,要蹲点巡视。
采取校际交叉的办法安排监考员。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由责
任心强、工作认真的外校信息技术教师担任,并于考试前一天到
达考点,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各考点要有一名本校网络技术人员
提供技术保障。
四、考务管理员主要工作。
1.管理各学校考试管理员的登录账号和密码;
2.登记各学校考试管理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3.督促各学校核对考生的考籍信息,如发现问题,及时与
教育局基教部门联系解决,并上报市教育局基教部门核准;
4.考试前三天,从市教育局领取考生准考证,并下发到各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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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试期间,实时监控各考点的考试情况。如发现异常,
应尽快与考点联系,作出处理。
五、检查考点准备工作。考试前两天,要对各考点的考试准
备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加强安全保卫。要按照中考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各项
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制,确保派出人员、考生的人身安全,确保
考试信息数据的安全。
附件3:
考点考务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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