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6日发(作者:)

一、

CF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业务申请单

申请单位基本信息(办理单位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业务,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全称

单位地址

单位证件号码

单位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 □其他:

基本

信息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信息

法定代表人姓名

证件类型 □身份证 □其他:

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申请个人基本信息(办理个人CA数字证书及签名业务,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名

证件类型

单位名称

姓 名

证件类型

经办人

信息

手机号码

邮 箱

□身份证 □其他:

联系号码

证件号码

□身份证 □其他:

性 别

证件号码

固话电话

办理方式

□男 □女

□现场 □邮寄

邮寄地址和电话

□新办

□延期

业务

类型

□CA数字证书

□电子签章/签

□补办

□变更

□密码解锁

申请数量: 1 个 申请年限: 3 年

延期数量: 1 个 延期期限: 3 年

补办数量: 1 个

变更数量: 1 个 变更内容:

解锁数量: 1 个

特别提醒:

在申请证书延期或变更业务时,如使用该证书操作过文件加密或已使用该证书投

标且即将开标,请将文件解密后或投标项目完成后,再办理相应业务。

申请单位/个人声明:

1、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提供的公章/签名是合法无误的,接受据此颁发的

CA证书及电子签章.

2、我方已经认真阅读并同意接受《CFCA数字证书服务承诺书》、《CFCA

数字证书责任书》、《CF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简称CPS)》(以上文件公布

在。上),同意这些文件内容构成我方与中金金融认

证中心有限公司(简称CFCA)之间的权利义务约定。

3、数字证书签发后,我方将证书当面或邮寄给经办人,经办人从获得证书

起,视为本单位/本人同意接受此证书。

申请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名:

申请个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业务受理人意见及签名

业务审核人意见及签名

备注

受理日期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

(此件一式三份)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总部设在 (填写公司地址) ,

(填写公司名称) 公司总经理 (法人代表) (即下面授权人),代表本公

司授权 (被授权人) (即下面签字人)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到 常州市建设

工程交易中心 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CA锁”、“电子印章”及资料入库相关事宜。

本公司承认该代表在办理网上招投标系统相关事宜过程中,所签署、提交的相关

文件、材料无误、合法的。

被授权人: 授权人:

(加盖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电

子扫描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注:请在身份证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上加盖公章或注明“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招标投标项目专用”字

三、(此件一式三份)

预留印鉴

要求:1、请删除下表中的示例签章后用白色A4纸打印本页,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2、盖章、签名到每个表格正中间,文字方向和表格文字一致,不要盖(写)到表格线及文字上;

3、章的油墨选择大红色,法人签名使用黑色碳素笔,签章都应清楚。经办人有权拒收不符以上要求的表格。

公章:

法人代表章:

法人代表签名:

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我单位承诺以上印鉴为我单位的唯一真实印鉴,今后我单位的投标资料将加盖以上印鉴。如果

发生印鉴不符的情况,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如印鉴有变化将及时通知

你中心进行变更。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四、(此件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公示)

承诺书

我单位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提交“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系统企业诚信信息库”(以下简称

诚信库)予以登记并对外发布,诚信库发布的我单位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我单位对此郑重承

诺如下:

一、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诚信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信息,新信息将在常州市工程

交易网长期公示,凡我单位在常州市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的招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

需要提交的涉及资质(格)、人员、业绩和获奖等信息以已入诚信库的内容为依据,未公示的信息招标

人可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二、无论是由我单位自行上传还是他人代为操作,我单位均对提交并在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

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相关的材料均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变造、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

单位真实拥有。所上传资料只表示目前的实际情况,如今后发生变化时将及时补充申报。

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我单位上传的资料申报的图片是否清晰,内容是否填写进行了核对,

但未对真实、有效性进行核查。我单位已经自行核查过诚信库及上网公布的申报资料,无论是否经过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核对,我单位均保证上传资料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如有错误或者弄虚

作假,将自行承担由此所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

四、凡在常州市各交易中心参加的招投标项目,招标人在资格审查和评标阶段,可对我单位提

交的涉及资质(格)、人员、业绩和获奖等信息等以已入诚信库的内容为依据,但如出现以下情况,

可不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的依据:

(一)未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公示的信息;

(二)上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或无法辨认、填写内容错误或与图片不一致、有效期过期;

(三)未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之前上传或在常州市建设交易网上公示;

(四)相同的人员或业绩多次重复申报,而内容或图片有出入的;

(五)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要求我单位出具原件而未能及时出具的。

五、若招投标监管部门或其他监督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或者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中要

求我单位出具原件重新核查或提供补充证明材料,我单位均将积极配合。

六、我单位所申请的加密锁(或称电子印章、CA锁)内含数字证书,是用于在网上招投标系统中标

志用户身份的数字信息文件,在网上招投标活动中和企业公章、法人亲笔签名有同等法律效力.作为

加密锁用户在使用过程中的承诺如下:

(一)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传统手写签名和盖章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加密锁中的CA证书由合法的数字认证公司发出,是可靠的电子签名,因此,加密锁相当于企业

公章。用户应妥善保管加密锁及密码,不得交付或泄露给他人.用户若不慎遗失加密锁,或加密锁被

他人盗窃、冒用、伪造、篡改时,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负。

(三)用户不得擅自将加密锁用于其他用途,或从事非法交易活动,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责任

由用户自行承担。

(四)加密锁不得转让、借用或出租。用户如需停用加密锁,应当按照规定方式将证书进行报废处理

或销毁。未按照规定方式处理证书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及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五)若我单位办理了多个加密锁时,对每个加密锁的要求相同。

七、若违反本承诺,我单位愿意接受以下处罚:

(一)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

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

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

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承诺单位:(签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五、

(需要代办申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填写)

企业诚信库代办申报申请

我单位申请将下列诚信库信息内容申报到相关网站:

序号

1

2

3

4

5

代办项目

全套诚信库申报数据录入

业绩及获奖信息数据录入

诚信库数据修改

诚信库书面材料扫描上传

土建、直接发包输入(如监理也同时发包一并输入)

是否代办

申请人选择需要代办项目,在“□”中打勾。

我单位将做如下承诺:

1、代办时所提供的资料及原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由我单位负责;

2、代办方只帮助申请方输入数据,输入内容的准确性由我单位自行核对;

3、我单位如发现其诚信库信息输入有误,代办方可帮助修改正确,但由此引发的其他结果代办方概

不负责.

申请单位签章:

代办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