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9日发(作者:)
XX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1 目的
适应本公司塑胶部品物料检验的需要。
2 适用范围
塑胶件检验标准
编 号 ZDS-JY*IQC-011
版 本 A3
本公司IQC所有未喷油和喷油的手机主机面壳、主机底壳,翻盖面壳、翻盖底壳,电池面壳、滑盖机壳、滑
盖底壳等塑胶来料。
3 定义
3.1 CRI(致命缺陷):AQL=0违反相关安规标准,对安全有影响者。
3.2 MAJ(主要缺陷):AQL=0.65属功能性缺陷,影响使用或装配。
3.3 MIN(次要缺陷):AQL=2.5属外观、包装轻微缺陷,不影响使用或装配。
4 抽样方案
4.1 根据MIL-STD-105D II抽样检验标准从不同的包装箱(包)内随机抽取来料,其中6.3、6.4、6.5、6.6、
项抽样数、判定按测试项说明。
4.2 抽样开箱率要求:当同种物料来料≤10箱时,检验开箱率必须达到80%;当同种物料来料>10箱时,检
验开箱率必须达到60%。
4.3 抽样转换原则:
4.3.1正常检查转加严检查的条件:连续5批来料中有2批(包括检验不到5批就发现2批)检验不合格。
.3.4.3.2加严检查到正常检查的条件:连续5批检验合格。
4.3.3正常检查到放宽检查的条件
4.3.3.1 连续10批检验合格。
4.3.3.2 10批中不合格品(或缺陷)总数在界限个数以下。
4.3.3.3 生产正常。
4.3.3.4 主管者认为有必要,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4.3.4 放宽检查转正常检查的条件
4.3.4.1 1批检验不合格。
4.3.4.2 生产不正常。
4.3.4.3 主管者认为有必要,满足三条件之一即可。
4.3.5 加严检查转暂停检查的条件:加严检查开始后,不合格批累计达到五批后依质量预警的结果进行处理。
5 检验步骤
5.1 外包装检验:
更改标记
Ⅰ
Ⅱ
Ⅲ
Ⅳ
更改原因
更改者
更改日期
审核者
审核日期
拟制 标化
审核 批准
XX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塑胶件检验标准
编 号 ZDS-JY*IQC-011
版 本 A3
5.1.2 检查《货品检验单》或《来料检验通知单》各项内容应正确、清晰、完整,否则按不合格项处理;外
包装检查:现品票内容填写齐全,供应商来料是否与外箱标识符合。
5.1.3 出货报告审核:检验报告内容是否真实,所测试项目是否齐全,结论有无审核
5.1.4 AQL抽样取值:重缺陷0.65,轻缺陷2.5。
5.1.5 核对样板:
5.1.5.1 结构样板(每个模号、穴号都需要与相应结构板相符合);
5.1.5.2 颜色样板(需核对认可供应商、喷油范围;颜色偏差与机型色板有色差时,可核对上下限度样板);
5.1.5.3 丝印(核对丝印范围,字体颜色效果,歪斜程度)
5.2外观检验:环境在光度为600------800LUX的条件下,人眼与被检测面距离为25------35CM。观察角度
与被检测面为正负45度,观察时间为10秒正负5秒。(如附图:)
45°
45° 45°25cm
具体检验判定标准以下标准中第一检查面为A面,第二检查面为B面,第三检查面为C面。
备注 :a) 第一检查面为正常使用时,第一眼可看到的面。
b) 第二检查面为非直接可见范围,如打开翻面后出现的面和手机的侧面底面。
c) 第三检查面为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如取出电池后可见的面。(见附图:)
第一检
查面
第二检
查面
第二检
查面
第三
检查
第三检
查面
第二检
查面
d)按照从正面---下面---右面---上面---左面---反面的顺序进行外观检验,检查内容包括表面色点、水
纹、缩水、气纹、色差、表面杂质、纤维丝、变形、披锋、破裂、喷漆不良、掉漆、起皱(包括正常状况下
可以用手刮划的),特别需注意熔接线是否会高,有丝印的丝印不良等现象。
更改标记
Ⅰ
Ⅱ
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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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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