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发(作者:)

社会事务工作基本情况

社会事务工作基本情况

一、业务范畴 社会事务工作主要包括婚姻登记、殡葬管理、

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四项。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市婚姻、

殡葬、救助、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

市婚姻登记管理;承办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工作;负

责全市殡葬管理,指导市属殡葬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承办全市经营性

公墓和殡仪馆新建或迁建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全市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承办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子

女的登记工作;负责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全市现有婚

姻登记机关6处(市、**、**、##县、##、开发区巡回点),登记员

33名;殡仪馆3处(市、##县、##),从业人员72名;公墓2909处,

其中村级公益性公墓2902处,市、县级公益性公墓5处(城区庙山,

开发区车家村、灵山铺,**区梭罗树和##县卧龙山),经营性公墓2

处(市千秋苑、##县东山);收养登记机关5处(市、**、**、##县、

##),登记员6名;救助站3处(市、**、##县),其中**、**、##县、

##县救助管理机构正在规划建设中。 2016年,全市共办理婚姻

登记27140对,其中内地居民结婚24469对、离婚2639对,涉外、

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32对;火化遗体19137具;经营性公墓销售260

座;办理收养登记104对;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40余人次。 二、工

作情况 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社会事务科认真贯彻

落实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全省社会事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设

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显著。 (一)扎实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

评定工作。一是制定了工作方案。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机

关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评定标准》,结合我市

实际,制定了XX市民政局《3A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了创建工作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保障措施等要求;提出了 一

个中心、两个目标、三项任务、四项措施 的 4 基本工作思路,为全

市各级登记机关开展评定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召开了专题会议。组

织召开了区县分管局长、婚姻登记处主任专题座谈会,传达了上级文

件精神,分析了形势,查摆了问题,研究了解决方案。三是加强了业

务指导。指导各级登记机关从改善办公条件,解决人员编制、提高服

务水平等方面入手,积极创设条件,努力争创3A级登记机关。各区

县局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投入了大量资金,完善了基础设施,基本解

决了机构编制问题,为创建活动铺平了道路。经过市局综合考量、反

复酝酿,对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婚姻登记进行了。5月20日,省民

政厅检查组前来检查验收,认为我市创建工作扎实、富有成效。 (二)

全力推进市殡仪馆迁建工程。将这项工作列为年度头号任务,摆在突

出位置,采取了有力措施,确保了项目顺利推进。一是加强了组织领

导。以日民〔2016〕2号文件下发通知,成立了市殡仪馆迁建工作领

导小组,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是外出进行考察

学习。分管领导带领市殡仪馆馆长、市规划设计院工程师及**区民政

局、南湖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到上海市龙华殡仪馆、苏州市殡仪馆考

察学习,进一步理清了建设思路,明确了建设方向。三是密切了部门

协作。加强了与发改、财政、住建、交通、环保、国土等部门的沟通

协调,及时解决了资金拨付、环评、道路修建等影响工程进展突出问

题。 目前工程已经圆满完成选址、设计、赔青等前期工作,土地用

途转换、地表附着物清理等重点工作正有序进行。 (三)全面加强

殡葬管理服务工作。一是认真做好了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召开了专

题会议,对清明节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清明节工作实

施方案》,修订完善了《清明节工作应急预案》。节日期间市民出行祭

扫近7万人次,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积极倡导 绿色清明 绿色

情思 理念,在全市殡葬单位组织开展了以 一束鲜花 万分孝心 为主

题的鲜花换火纸活动,累计发放鲜花10万余束,换回火纸1000余斤,

鲜花祭祀率达到87%。二是继续开展了全省殡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及时转发了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文件;细化实化了创建活动方

案;对##县殡仪馆申报进行了指导和。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殡葬管

理工作调研活动。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通过看现场、

听汇报、查资料、访群众等方式,围绕殡葬行业现状,群众需求、殡

葬市场情况、殡葬事业发展思路等问题,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研。通

过调研,摸清了我市殡葬工作的基本情况,找出了惠民殡葬政策出台

困难、殡葬管理体制落后等几个方面的问题,理清了发展思路,形成

了调研报告,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研究我市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新路

子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四)积极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一是转发了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

通知》,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二是联合综治、

公安、教育等9部门,制定并下发了XX市《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

活动实施方案》。三是完善救助保护体系。加大了工作力度,将健全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作为当前流浪救助工作的重要方面。督促

各区县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健全完善了站点、社区咨询点、街

头流动救助车和重要公共场所设立引导牌 四位一体 的救助保护体

系,初步形成了功能衔接、有效覆盖的救护保护设施网络和运行机制。

三、存在问题 表现突出的一是婚姻、殡葬、救助服务层次低且地域

发展不平衡。二是县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殡葬事业发展受限。

三是私自收养问题尚未得到彻底解决。四是社会事务系统工作人员素

质能力与新时期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 四、下步打算 (一)婚姻

登记方面。一是继续组织开展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在做好指导**

区婚姻登记处做好迎接民政部抽查工作的同时,加大对**、##县、##

县婚姻登记机关的督导力度,争取明年顺利通过验收,确保实现年初

制定的2年内全市所有登记机关全部达标的工作目标。二是抓好3项

标准的实施工作。民政部制定的《结婚登记颁证标准》、《婚姻家庭辅

导服务工作标准》、《婚姻登记工作人员行为准则》下发后,认真抓好

贯彻落实工作,全面提高婚姻登记工作标准化水平。三是研究制发规

范性文件,在婚姻登记机关建立颁证制度,明确颁证原则、严格服务

程序、规范服务行为,努力打造我市婚姻服务品牌。 (二)殡葬管

理方面。一是下大气力推进市殡仪馆迁建工程。进一步加强对市殡仪

馆迁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尽

快实现立项,确保年内如期开工。同时严把资金、人员、招标等关口,

努力将这一民生工程打造成我市的优质工程、样板工程、阳光工程、

绿色工程。二是深入开展殡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指导全市殡葬事业

单位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

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进一步提高殡葬

服务水平,年内争取有1-2处殡葬单位成为全省殡葬改革示范化单位。

三是加强对公墓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健全完善公墓监督、检查制度;

积极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试点工程;认真做好2016年

度公墓年检工作。四是突出抓好惠民殡葬政策的制定落实。加大与财

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制定出面向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

象、重点优抚对象、城市 三无 对象 四种对象 的基本丧葬服务减免

制度,努力实现民政部、省厅提出的2016年年底,实现惠民殡葬政策

全面覆盖低收入群体的目标。 收养登记方面。督导各区县加强收养

登记机关场所和设施设备建设,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明确专职

收养登记人员,在规范化建设上取得新成绩。 (四)流浪乞讨人员

救助方面。一是按照日政发〔2016〕42号、日民〔2016〕61号等文

件要求,认真落实区域责任制,不断加大街头巡查力度,进一步提高

救助管理工作水平。二是做好救助站等级申报工作。指导市救助管理

站严格按照《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标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

中心建设标准》,根据国家二级标准要求,对号入座,搞好自查自纠,

并准备好申报材料,争取一次性过关。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

现市和区县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应用全国、全省救助管理系

统,提高救助管理服务工作信息化水平。四是认真做好流浪未成年人

救助保护工作。争取以市府办名义下发通知,建立XX市流浪未成年

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安排部署

接送流浪孩子回家 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将流浪未成年人主动救助、

教育矫治、回归安置的有关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