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1日发(作者:)
第39卷 第11期
2021年 11月
中图分类号:G202
数字技术与应用
Digital Technology &Application
文献标识码:A
Vol.39 No.11
November 2021
2021年第 11 期
文章编号:1007-9416(2021)11-0049-03
DOI:10.19695/12-1369.2021.11.15
浅析大数据信息技术对伦理的挑战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刘淑琴 温伟胜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
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正在广泛而深刻地影响和改变
着人们的生存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同时也带来了隐私
泄露、大数据杀熟、信息茧房等信息伦理风险。本文通过
分析大数据技术对伦理的调战,提出了大数据的伦理道
德风险保障机制。
2 大数据信息技术的伦理挑战
大数据信息技术与人们息息相关,近些年随着大数据
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二维码支付、刷脸支付,机器人客
服、AI换脸技术等不断投入应用,其在使用过程中为社会
带来了福利。如在医疗上,为了降低早产婴儿的出生率,
利用现有技术以每秒钟超过3000次的数据读取早产婴儿
的各项身体指标数据,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医院能够
在较短的时间内对出现问题的早产儿制定针对性的治疗
方案,提高早产婴儿的存活率。大数据信息技术革命,使
得人工智能创造物已不仅仅是技术化的工具,借助大数
据技术对消费者行为的分析,部分人工智能创造物逐渐
具有类似于人类思维的能力。比如,现在很多网店使用的
人工智能客服,已能很好的为客服提供咨询服务,很多消
费者在咨询的过程中如果不是特别留意,已无法区分为
其提供服务的是人工客服还是机器人客服,智能机器人
的使用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工成本的同时也带来了效率
和顾客体验的提升。然而,任何技术都是一把双刃剑,大
数据也不例外。它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社会
安全、经济发展以及伦理道德等方面带来了风险和挑战。
大数据信息技术的产生受不同社会和文化环境的影
响,不同环境下的伦理道德约束着各社会主体的行为方
式,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让人与人的交流逐渐脱离了空
间和时间的约束。网购平台、电子支付、智能穿戴设备、
智能出行等新的消费方式和消费产品层出不穷,企业积
极推进“互联网+”业务;各级政府和其他组织积极推进
各种政务上网,提供便民服务;个人通过搜索工具获取
信息,通过购买平台消费,通过社交工具完成即时沟通,
通过政府、其他组织网站获取更多需要的信息。这些使
1 大数据时代的伦理研究现状
随着电子计算机的发明,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得到了
快速发展和应用,数据泄露、个人隐私泄露等引发的道德
困境和利益冲突逐渐引起学者的注意。学术界在对信息
社会的伦理理论研究过程中,开辟了一门新的学科--信
.. All Rights Reserved.
息伦理学。20世纪70年代,美国W·曼纳教授发明并使用
了“计算机伦理学”,G·M·温伯格在1971年出版《计算机
程序编写心理学》,研究了信息技术对社会伦理问题产生
的影响。1985年,德国拉斐尔·卡普罗教授发表论文《信息
科学的道德问题》;美国学者W·B·特立尔和英国学者R·
西蒙在1996年共同发表论文《信息伦理学:第二代》。2000
年,拉斐尔·卡普罗教授发表了论文《21世纪信息社会的
伦理挑战》。
随着国外学者对信息伦理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国内学
者也从不同方面为中国特色的信息伦理学添砖加瓦。沙
勇忠等
[1]
发表论文《信息伦理论纲》;丛敬军等
[2]
发表论文
《构建我国信息伦理学理论体系的设想》;王正平
[3]
发表
《计算机伦理:信息与网络时代的基本道德》;安宝洋
[4]
发
表论文《大数据时代的网络信息伦理治理研究》。李娟等
[5]
发布论文《智能时代信息伦理的困境与治理研究》。通过
查阅文献发现大数据信息技术的伦理道德风险保障机制
很少有学者涉及。
收稿日期:2021-07-31
作者简介:刘淑琴(1978—),女,陕西宝鸡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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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9 卷 数字技术与应用
数据产生
个人 企业
社会和文化环境
政府 其他组织
数据收集
公开收集:开放
API、Web 应用
暴力破解:破解软
件,黑客攻击
日志收集:Cookie
等脚本
隐式收集:后门程序
如Android-Ios等
网上买卖:公开或隐
藏的数据交易
关联、推理:关联、
统计、聚类分析
伦理困境
身份问题
隐私泄露
信息泄露
……
数据使用
大数据杀熟
数据使用过程中衍生出的伦理问题
信息茧房
人肉搜索
信息垄断
……
图1 大数据信息时代对传统伦理的关系
Fig.1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ig data information age and traditional ethics
得我们的生产生活和互联网密不可分,然而在使用网络人的潜在影响很少考虑,再加上由于各个企业对大数据
技术掌握的程度不一,人为造成的数据垄断等信息不对
称等因素进一步提高了数据技术的应用门槛,违背了平
等、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如何缩小数字鸿沟、增进人类社会整体福利以及保障
社会公平,这是世界性的伦理价值难题。大数据信息技术
在加速数据存储、传播、共享的同时,也为某些别有用心
的组织或国家利用网络霸权干涉别国内政、实施网络攻
击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严重威胁到国家的主权和安全。
因此,防范数据霸权是信息时代维护国家主权的又一新
的重要课题。大数据时代出现的一些现象和及发展趋势,
的同时,不可避免的留下各种数据足迹,这些数据具有
.. All Rights Reserved.
数据规模庞大、来源多样、结构复杂、采集速度快、商业
价值高等特点,因此被某些企业看重,在消费者不知情
的情况下以日志收集、数据买卖等方式收集消费者信
息,因此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知情权等伦理行为时有
发生,大数据信息技术改变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传
统伦理道德提出了挑战,大数据信息时代对传统伦理的
关系如图1所示。
3 大数据信息技术发展与伦理道德的保障机制
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提出了“道德人”概念,他认为人
们不应该把自己看作孤立的个人,而应看成是社会众成
员中的一员,每个人在做决策是除了考虑自己的利益,还
要考虑该决策对相关群体的影响,因此使道德成为了经
济分析的对象之一。“道德人”应具有同情心,正义感以及
行为的利他主义倾向。在大数据信息技术中,“道德人”的
概念同样适用,因此伦理道德决策点尤为重要,个人和组
织通过分析所处的具体场景做出决策,达到风险与收益
的一致。但由于组织和个人一般都是从自身的利益得失
出发,忽略了社会和他人的利益得失,特别是对社会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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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信息时代为我
们带来了开放、实时、动态、共享的社交平台,在这个平台
上,各种悖德行为一旦被曝光,就会在极短的时间内传递
到世界各处,被曝光者将遭到广泛的舆论谴责,从而使得
悖德行为者承受很大的压力,但同时也让更多人感受到
这种社交平台的影响力,从而起到潜移默化的教化作用。
尤其是近几年广泛兴起的自媒体,让人们能够随时将身
边的人或事发到网上,使其发挥更广泛且有效地社会舆
论监督与教化作用。
因此,个人或企业的道德行为不但会受政治、经济、文
刘淑琴 温伟胜:浅析大数据信息技术对伦理的挑战
道德观
知识、能力、意识
伦理审查
隐私泄露
信息安全
数据杀熟
信息茧房
数据鸿沟
……
2021年第 11 期
不但有互联网,正在发展的物联网、未来还会有车
联网以及更多的可穿戴智能设备,因此不久的将
来所产生的数据规模将是空前的。保护信息系统,
使其不受威胁、不出事故从技术角度来说是很难
实现的。我们需要开发更安全、可靠、可控的新一
代信息技术尤其是人工智能技,确保国家、企业等
组织的信息安全,消费者的隐私安全等。
信息技术应用的法治观,坚守伦理道德的底
线。当前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暴露出众多技术及
数据失范问题,因此,我们要完善智能技术、建立
社会和文
化环境
个人、企业决策
预期结果
价值观
奖惩机制
技术创新
社会责任
法治观
国家政策
行业规范
社会伦理
图2 大数据的伦理道德风险保障机制
Fig.2 Guarantee mechanism of big data ethical and moral risk
数据风险问责机制,加强人工智能发展的潜在风
险研判与防范,实现智能技术及数据的全方位规
化、技术等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也会受到其所处微观环
境的影响。决策实施后的结果反过来又会影响消费者对
该决策的重新评估,吸取经验,调整道德感知和决策。在
这个不断修正的过程中,伦理对个人和企业的约束也将
越来越规范。为了应对大数据信息技术对伦理的调整,我
们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法治观,都建大数据
信息技术伦理道德方向的保障机制。如图2所示,个人或
范监管,确保人工智技术的安全、可靠和可控。在大数据
信息应用中进一步加强隐私保护机制,综合运用伦理规
范、技术创新、法律制度等手段方式,确保在符合伦理规
范的前提下实现大数据信息健康发展。
4 结语
当前我们处于高科技发展新时代,既要有效防范伦理
道德风险,又要加快大数据信息技术发展。事实上,大数
据信息技术应用与行业伦理、社会道德之间并不是非此
即彼的关系,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对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
技术应用从伦理道德层面加以正确引导,将隐私泄露、数
据垄断等风险降至最低。大数据技术作为一种新兴技术,
本身并无善恶之分,关键在于使用者能否在符合我国社
会伦理规范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正当应用。
引用
[1] 沙勇忠,王怀诗.信息伦理论纲[J].情报科学,1998(6):492-
497.
[2] 丛敬军,赵青春.构建我国信息伦理学理论体系的设想[J].
情报资料工作,2002(2):18-20+9.
[3] 王正平.计算机伦理:信息与网络时代的基本道德[J].道德
与文明,2001(1):36-39.
[4] 安宝洋.大数据时代的网络信息伦理治理研究[J].科学学
研究,2015(5):641-646.
[5] 李娟,李卓.智能时代信息伦理的困境与治理研究[J].情报
科学,2019(12):118-122+133.
.. All Rights Reserved.
企业的决策受社会和文化环境的影响,但同时也受其道
观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调整,因此个人的决策也会随
着具体场景的不同有所不同。
信息技术应用要坚持正确的道德观,满足为人民群众
谋福利的需求。信息技术的研发必须以为广大人民群众
带来福祉、便利和享受为基础,坚守“勿以善小而不为,勿
以恶小而为之”的行业伦理底线,保证公众和个人对信息
技术应用的监督权,给社会公众建立质疑或问题反馈的
渠道,社会各界共同促进信息技术产品性能及质量的不
断提高。同时要始终确保人类处于社会的主导地位,将人
德观、价值观和法治观的影响,而道德观、价值观和法治
造物的改造及应用置于人类的可控范围,避免使人类的
利益、尊严等受到损害,从而确保任何信息技术的人工智
能创造物持有与人类相同的基本价值观。
信息技术应用的价值观要体现出安全、可靠、可控的。
大数据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我们的一切行为都处在大
数据“第三只眼”的监控下。因而有两个事情无法避免。第
一是所有用户、厂商所产生的数据都会被存在云端;第二
是数据采集能力更加强大,采集范围更加广阔。现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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