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2日发(作者:)
微信办公保密管理制度
微信等即时通信软件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应用服务,聊天记录、
文件收藏、扫描识别等都会在“云端”传输、处理、存储,一旦涉及
国家秘密信息,就等于将涉密信息完全暴露在互联网环境中。另外,
微信的即时传播特点使得信息资料能够极快速地大范围传播,知悉范
围完全不可控。
一、目的
为规范手机微信在工作交流、信息共享、任务下达等范围的使用,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保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
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任何形式的微信使用
过程中。
三、具体要求
全市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使用微信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八不
准”:
1. 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音频、视频等以拍照、
输入、复制及其他任何形式使用微信传播;
图片
2. 不准将不予公开或未公开的内部文件、资料、音频、视频等
以拍照、输入、复制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使用微信传播;
3. 不准使用各类微信小程序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进行扫描、
提取、识别、转换;
4. 不准在微信通信中引用或谈论国家秘密文件的内容,包括文
件名称和文件号;
5. 不准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及涉密信息设备的录像、照片等
资料使用微信传播;
6. 不准将正在酝酿、起草还未形成正式文件、未进入定密程序
以及信息公开程序的事项内容、名称使用微信传播;
7. 不准将未经有权发布机关公开的重大突发事件或领导工作行
程、安排,包括文本、视频、音频、图像等使用微信传播;
8. 不准在与党政机关以外的微信群、朋友圈微信通信中发布未
经保密审查的党政机关内部事项及工作相关信息。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保密宣传教育
1. 每周进行一次保密提醒。各机关单位保密专职干部负责每周
推送一条“保密提醒”,内容来源为“保密观”“山西保密在线”等各
级官方保密公众号。
2. 每月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各机关单位要以会议形式,通报近
期发生的微信泄密事件,使全体干部职工引以为戒,汲取教训。
3. 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近期保密工作进行强调、部署,
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保密培训。参会范围需“全员覆盖”。
4. 每年签订一次保密承诺书。每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
承诺书,提高保密意识与保密责任感。
(二)规范微信群管理
1. 审批建群。坚持非必要不建立原则。确需建群时,由各股(室)
负责人提出建群申请,写明用途、准入范围、建立时间及责任人,报
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建立。
2. 规范群名。名称统一为“XX部门(股室)工作群”。
3. 建档备案。建立《微信办公保密管理台账》,注明建群时间、
建群目的、群名称、责任人、群主、成员、总人数及解散时间。
4. 压实责任。坚持“谁建群、谁负责”原则,建群时明确一名
分管领导为责任人,群主默认为群管理员。群责任人与管理员需签订
《微信办公保密管理责任书》。
(三)强化日常监督
1. 明确要求。群主需发布群公告,明确保密要求。包括限定群
内信息发布范围,如通知公告、制度规定、工作动态等;要求群成员
自觉遵守不传密、不转密、发现泄密情况及时报告等行为规范。
2. 成员管理。群主需验证成员身份,落实群内实名、注明部门
股室,群内成员不得擅自拉人入群或者退群等要求。
3. 提醒监督。群主需监督群内信息发布情况,发现群成员发布
违规内容及时提醒撤回,并进行批评教育。
4. 及时报告。群内所有成员发现涉及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内容
的,第一时间提醒撤回,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报告。
(四)严管控勤检查
1. 定期检查。各机关单位要将微信工作群管理情况纳入保密检
查重点内容,每月进行微信网络风险隐患排查;对微信工作群情况做
到心中有数,定期更新台账,检查群内信息发布情况。
2. 严控数量。及时解散僵尸群、临时群,对一些必要的工作群
进行整合,做到防患于未然。
3. 按时解散。临时、专项工作群等非日常工作群,工作结束后
应立即解散并清除。
五、工作要求
1. 落实领导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各机关单位要成立保密委员
会(领导组),主任(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保密工作分
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主任(组长)为保密工作第
一责任人。各机关单位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风
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到每个人,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到人。要把保密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确保各项保密工作落实落细。
2.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开展保密“两识”教育
和警示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在新形势下对保密工作重要性的
认识,牢固树立“保守国家机密,慎之又慎”的思想,不断增强保密
工作的责任感,切实增强保密观念和维护保密工作安全的思想自觉和
行动自觉。
3. 规范发布内容,严格责任追究。要坚持“内容规范、安全保
密”的原则,坚决做到“八不准”。对在微信工作中,出现违反党的
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造成失泄密或不良影响情形的,一
经查实,由市委保密办向市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严肃追究当事人、
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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