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2日发(作者:)
住总金润置业(天津)有限公司
CFG
试桩工程邀请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HRJYZB-007
招 标 人:住总金润置业(天津)有限公司
日 期:2010年7月
第一章 投标单位须知
第一条 工程项目说明
1.1工程名称: 浩润嘉苑
1.2工程建设地点: 天津宝坻马家店镇【津宝(挂)2007-19地块】
1.3设计单位: 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工程性质: 住宅
1.5本工程主要工作范围和内容: 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详勘报告》及《CFG复合地基试
桩要求》进行CFG试桩设计,且根据CFG试桩设计方案进行场地平整、桩基定位、成孔、
泥浆外运、混凝土灌注及混凝土试块制作等。
1.6计划开工日期: 2010年8月3日,工期要求 15 日历天(暂定)
第二条 招标人
2.1单位名称: 住总金润置业(天津)有限公司
2.2地 址: 天津市宝坻区马家店开发区铸华路2号
2.3联 系 人: 王长洪 李佳明
2.4联系电话:
2.5传 真: (022)
2.6电子邮箱:
第三条 投标费用
3.1不论最终投标结果如何,各投标单位关于本招标工程的投标书准备和递交过程中所涉
及的全部费用,均由投标单位承担。
第四条 招标文件
4.1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单位如果需要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
址以书面(传真)的方式通知招标单位。凡是在 2010 年 7 月 27 日前提出澄清的问题,
招标单位均将予以答复。招标单位答复的副本将交给所有已经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该答复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4.2 招标文件的修改
4.2.1招标单位如果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3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所有投标单位。
4.2.2该修改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应当在收到修改文件后 12 小时内以书面
方式通知招标单位确认收到的修改文件。
第五条 投标书的编制
5.1 投标书的语言
5.1.1投标书及投标单位和招标单位之间来往的函电和文件,均应当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5.2 投标书的组成
5.2.1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书由本文件第四章所列的文件组成,必要时,投标单位可以按
照同样格式加以扩展。
第六条 投标价格及付款方式
6.1本次招标施工按延长米单价承包方式进行,不同桩径应分开报价,投标单位按招标单
位提供的资料及要求计算投标价格,包括施工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机械及所有与本工
程有关的费用投入。在招标单位不改变施工数量及涉及造价的技术要求前提下,不因任何
原因调整承包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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