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0日发(作者:)
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管理办法
大学生研究训练(Students Research Training)计划(简称 SRT计划)是
为了更好地让本科生提前进入科研训练,尽早参与科学研究、实践创新等活动而
开展的研究训练项目。为使计划项目更能体现学科和专业特点,进一步提高学生
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保证该计划顺利实施,并参照教通字【2011】23号“山
东农业大学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分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办公室、院团委、学生会实践创新部
等部门负责人和院有关专家为成员的SRT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教务办公
室,负责学院创新项目的指南发布、受理申请、组织评审、批准立项并对立项项
目实施管理,包括审核项目研究计划,检查项目工作进展等情况,核准结题并组
织评议等。实践创新部负责本院SRT计划的开展与项目的具体指导.
二、项目保障
(一)学院提供师资信息,为学生选择导师提供方便。保障项目研究顺利实施;
指导教师要为学生创造条件、提供指导,确保项目研究质量。
(二)由项目指导教师及项目组成员自筹经费,学校及学院不予资助。
(三)学院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按二年级学生数3%~5%确定项目名额.学生
会实践创新部负责管理项目运行的全过程,负责对项目建立档案并保存。
三、申报条件及选题
(一)SRT计划的实施以课题组为单位进行立项研究。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二)凡我院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均可申报。每个项目的主持人限为1人,参与
成员最多不超过2人。 项目主持人或参与成员同期只能申请或参与一项.项目
指导教师同期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博士
学位。
(三)项目选题应符合社会发展需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主要以教师主持的各类研究课题或其子项目为主,鼓励学生独立提出研究项目。
四、项目管理
(一)立项申请
1、项目的申请采取集中受理方式,每年11月份前后集中申报下一年度SRT
项目,确有特殊情况可随时申报。
2、申请者须按要求填写《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
两份),并由指导教师或1—2名相关专业教师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后,报学院
SRT计划工作小组。
3、学院制定评审办法,组织有关学科专业专家及部分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评审
小组。组织项目组进行答辩。按照专家意见70%,学生代表意见30%的比例确定
答辩评审结果,形成评审意见,必要时可辅以评审报告。
(二)中期检查
1、每年5月份前后,由实践创新部负责对立项项目组织中期检查.
2、项目主持人填写《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一
式两份),并由指导教师对项目的进展进行评价后,报学院SRT计划工作小组.
3、实践创新部组织项目主持人进行中期汇报,根据中期检查报告书及主持
人汇报情况,签署评委意见和学院意见。一份留实践创新部保存,一份报学院
SRT计划项目领导小组。
4、逾期不进行中期检查且在15天内未说明理由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由
学院SRT计划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核准后予以撤销,已产生的费用由项目组与导师
协商解决.
(三)结题评审
1、项目按照计划结题时间结题,由实践创新部负责组织项目结题评审.
2、项目主持人按要求填写《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一式二份),并附相应结题支撑材料,经指导教师对项目签署评价意见后,报
学院SRT计划工作小组。
3、学院组织有关学科专业专家及部分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评审小组,组织项
目组进行结题答辩。按照专家意见70%,学生代表意见30%的比例确定答辩评审
结果,形成评审意见,评定成果等级。成果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四级;优秀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正式立项项目数的15%,良好不超过25%;不
合格者,不能通过结题评审。
4、《大学生研究训练(SRT)计划结题报告书》一份由实践创新部存档,一
份由学院SRT计划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存档。
(四)项目变更
1、项目主持人或成员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原则上不予变更,如遇特殊情况(如
毕业、出国、病休等)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实践创新部审核、指导教师同意,报
学院SRT计划工作小组批准后方可更换。
2、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计划的项目,一般允许延期一次,
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但须在项目原执行期结束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实践创新部
审核、同意后报学院SRT计划领导小组备案.未能按期结题且在15天内未说明理
由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由学院SRT计划项目领导小组核准后予以撤销.
五、表彰及奖励
(一) 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学院从获得优秀的项目中按不低于二年级在校
学生数2%比例择优报学校,由学校进行评定并颁发项目结题证书.其他项目由学
院颁发项目结题证书。
(二)通过项目研究参加各类竞赛并获得奖励或者发表论文、取得专利等特
别优秀的项目,学院予以表彰.
(三)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全程参与项目研究的主要成员可以向学院申请
代替毕业实习环节,项目研究及成果总结报告代替实习报告,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择优报学校的项目主持人和参与成员可参照《关
于设立第二课堂学分与创新学分的管理规定》申请获得创新学分,其他项目参照
学校标准递减执行。
项目评定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评价加分。
(六)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获得学校奖励的项目其指导教师根据所指导的
项目学生数,参照指导毕业实习的标准获得相应学时的工作量补贴,获得学院奖
励的项目其指导教师根据所指导的项目学生数,参照学校标准递减执行。
六、其它
对于弄虚作假或项目执行不力等情况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中止或撤销项目。
所有项目由指导教师严格把关,不得与在校研究生课题、论文冲突。
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主持人获得学第一位参与成员获第二位参与成员获
分
3
2
1。5
得学分
2
1。5
1
得学分
1。5
1
0.5
(五)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项目成员可根据评审结果在本学年申请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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