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发(作者:)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综合能力测试(334)
一.名词解释
1.新闻可视化
是指新闻报道中运用大数据图表,3d效果等多方位全面的呈现新闻的方式。区别于传
动新闻的可读性,新闻可视化是新闻报道更为直观,迅速的反映新闻报道的内容。将复杂
的新闻线索与新闻进展过程简洁化,是大数据时代下满足人们快速阅读习惯的新闻报道方
式。
2.媒介审判
“媒介审判”(trial by media)是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被报道对象所作
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预设”。它是新闻竞争日趋激烈下的产物,“媒介审判”损害媒体
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是新闻媒体的职能错位,它使得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天平过分倾
斜,不符合新闻媒体追求的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
3.弹幕
弹幕(barrage),中文词语,原意指用大量或少量火炮提供密集炮击。大量以字幕
形式显示的评论同时出现的现象也被称为弹幕。弹幕可以给观众一种“实时互动”的错觉,
虽然不同弹幕的发送时间有所区别,但是其只会在视频中特定的一个时间点出现,因此在
相同时刻发送的弹幕基本上也具有相同的主题,在参与评论时就会有与其他观众同时评论
的错觉。而传统的播放器评论系统是独立于播放器之外的,因此评论的内容大多围绕在整
个视频上,话题性不强,也没有“实时互动”的感觉。但是弹幕也有遮挡视频内容的弊病,
一些不合时宜的弹幕也会降低观众对于视频的注意力。原本作为评论发送目标的视频反而
成了配角,本末倒置。因此弹幕播放器都提供有比起一般评论系统更复杂的屏蔽、管理和
举报功能,来达到规范化的目的。
4.新闻敏感
又被称为新闻鼻,是新闻工作者迅速而准确地的捕捉客观世界的变动信息,并衡量其
新闻价值大小的职业反应能力。是新闻工作者在长期的新闻实践中将新闻职业意识内转化
而成的本能反应。新闻敏感有助于迅速及时的发现新闻,有助于从众多的新闻事实中发掘
出对于本媒体来说最有价值的新闻,且能够帮助预见新闻。
【注】多次考到
TV
OTT TV是“Over The Top TV”的缩写,是指基于开放互联网的视频服务,终端可
以是电视机、电脑、机顶盒、PAD、智能手机等等。意指在网络之上提供服务,强调服务
与物理网络的无关性。通过互联网传输的视频节目,如PPS、UUSEE等平台的内容传输到
显示屏幕(包括电视)上。 从消费者的角度出发,OTT TV就是互联网电视,满足消费者的
需求,集成互动电视功能的全功能的互联网电视。 OTT TV (Over-The-Top TV),即以
Over-The-Top 方式服务的互联网电视。如2010年在市场上推出的Apple TV及Google
TV即是此种模式。在国际上,OTT TV指通过公共互联网面向电视传输的IP视频和互联
网应用融合的服务。其接收终端为互联网电视一体机或机顶盒+电视机。在我国,OTT TV
是指通过公共互联网面向电视机传输的由国有广播电视机构提供视频内容的可控可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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