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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分析系统 第3部

分:视频图像增强技术要求》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2020年3月21日

国家标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分析系统 第3部分:视频图像

增强技术要求》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8年第四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18〕83号)的

要求,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承担项目编号为20184824-T-312《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分析系统 第3部分: 视

频图像增强技术要求》的标准制定任务。本标准由SAC/TC100归口。

2、起草单位情况

本标准起草单位包括: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视频图像信

息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杭州海康威视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深醒科技有限公司、中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

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编制组的组成,草案内容的编制和提出、相关会议的召集、各阶段标准内容

的讨论、意见征集汇总、修改及提交等主要工作。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视频图像信息

智能分析与共享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杭州海康威视股份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深醒科技有限公司、中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科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负责各章节的评审、修改意见的讨论等工作。

3、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

标准的主要起草人包括:吴参毅、徐琼、廖双龙、卢玉华、栗红梅、孔维生、孟凡辉、杜云鹏等。其中,

吴参毅负责标准的结构框架编制、组织联络、技术讨论、进度汇报等;戴杰负责标准的主要内容起草、会议

纪要等;吴参毅、廖双龙、杜云鹏、栗红梅负责标准中主要章节细化内容的编制和修改等;徐琼、卢玉华、

孔维生、孟凡辉、等负责细化内容的提议、讨论、技术验证等。

4、主要工作过程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分析系统 第3部分:视频图像增强技术要求》标准的编制工作,主要阶段包括:

第一阶段:2018年12月—2019年1月,标准立项阶段。

(1)标准立项筹备

国家标准委下达标准修订计划前,SAC/TC100组织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等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开展了多

次调研和会议讨论工作。具体包括对现有行标《GA/T 1154.1-2014 视频图像分析仪 第1部分:通用技术

要求》、 《GA/T 1154.5-2016 视频图像分析仪 第5部分:视频图像增强与复原技术要求》、 《GA/T 1399.1-

2017 公安视频图像分析系统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A/T 1399.2-2017 公安视频图像分析系统 第

2部分:视频图像内容分析及描述技术要求》、 《GA/T 1400.3-2017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第3部

分:数据库技术要求》、 《GA/T 1400.4-2017 公安视频图像信息应用系统 第4部分:接口协议要求》,以

及同时启动编写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综合应用系统技术要求》、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综合应用服

务接口技术要求》、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分析系统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分析

系统 第2部分:视频图像内容分析及描述技术要求》、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分析系统 第4部分:视频图像

检索技术要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数据项》等体系内标准进行调研,对各标准或系列标准各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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