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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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之后QQ号怎么办数字遗产谁来继承引争议
我死之后QQ号怎么办?
数字遗产成隐形财富,现有法律保护空白待完善
羊城晚报记者陈强
20年前很多人还不知道互联网为何物,如今QQ、MSN、E-mail、Facebook、微博、
网店等已成为世人生活的一部分。我们许多有价值的无形之物,正以触摸不到的数字形式散
布在世界各地的硬盘和服务器上。
试想一下,某一天我们离去,我们的QQ、MSN、E-mail、微博、游戏账号将何去何
从?这些“数字遗产”归入亲人的怀抱还是互联网运营商?让它长久保存还是任其消失于
虚拟世界?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近日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数字遗产”继承问题非常复杂,争议太大,远没有YesorNo那么简单。
财产VS虚拟财产
很多人在虚拟世界留下的情感历程、人际关系,对亲友来说具有巨大情感价值
在淘宝上搜索发现,普通6位数的QQ号码的价格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有吉利数
字的号码价格更是高达上万元;一款游戏中的很多资深玩家账号乃至装备就能值几十万元甚
至上百万元,生活中都能买套房子;一家经营良好的淘宝小店,其价值可能超过100万元……
除了这些可以变现的价值,很多人在虚拟世界留下的情感历程、人际关系,如网络硬盘里的
资料、个人网络相册、空间日志、一些电子信函等等,对亲友来说更是具有巨大情感价值。
可见,虚拟世界里的产物,对现实具有多重价值。那么,这些用户账号密码、文件与视
频、游戏装备乃至虚拟货币能不能算作一种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呢?赵占领指出,无论是民法
通则、物权法还是刑法,都没有明确规定虚拟财产是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合法获得的虚拟
财产一般存储于网络空间,具有虚拟性;具有了一定的稀缺性,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与现实
社会具有某种联系,具有一定的现实性。我个人认为,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是判断虚拟财产
是否属于财产的关键,即时通信账号、游戏账号、微博账号等具有财产的属性,但又不同于
传统意义上的财产。”
知名互联网观察家、艾媒网CEO张毅则主张,判定虚拟财产是不是财产不能一概而论,
应该以用户获取服务的方式是否付费来判定,如果客户为此支付了费用,就应该属于财产;
免费获取的,则不应该归为财产。“在我看来,个人付出时间、精力导致某一个数字账户实
现增值,因为它的稀缺性变得值钱,我赞同用户可以把这种增值通过转让、租借等形式变现。
不过,归根到底这是一种增值,前提是运营商提供了服务、账号。如果哪一天运营商不提供
服务,那这种增值就归于零。”
妻子继承丈夫QQ号码遭拒引发争议CFP供图
使用权VS所有权
所有权的归属目前存在着极大争议,也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
最近,一则新闻在网络上广为流传。沈阳王女士的丈夫不幸离世,她想要保留丈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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