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发(作者:)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工作督查要点

督查学校:

项目

内容

要点

C1.

是否有作业管理制度或方案。

已达标

未达标

C2.

是否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制度。

C3.

是否建立作业质量定期评价制度。

C4.

是否落实作业总量控制要求(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一、

B1.

健全作业管理机

二年级不布置,小学三至六年级不超过

60

分钟,初中

不超过

90

分钟)。

C5.

是否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是否要求家长检

查、批改作业。

C6.

是否通过手机微信和

QQ

等方式布置作业或要求学

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C7.作业难度是否与课程标准相一致。

C8.是否将作业设计纳入校本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

B2.

整体提高作业质

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

业。

C9.

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作业是否实现全批全改,是否要

求学生自批自改或同学之间互相批改。

A1.

作业

管理

— 3 —

C10.

教师是否认真分析学情,开展面批讲解和集体讲

评。

C11.

教师是否使用鼓励性和指导性评语批改作业。

C12.

是否

一校一案

制定课后服务方案。

C13.

是否强制学生参与课后服务。

C14.

是否坚持

坐班弹性制

,工作日当天未参加课后服

务的教师是否在校

坐班

B3.

规范管理

课后服务

C15.

是否建立课后服务收费公式制度。

C16.

课后服务每课时补助是否参照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制定的每课时平均标准。

A2

课后

服务

C17.

每天参与课后服务的值班和保障人员是否超过

3

人(未直接提供课后服务,但领取课后服务补助的人

员),超过

3

人的是否报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

C18.

是否对课后服务实行课程化管理,以周为单位制定

符合学校实际和学生需求的课后服务课程表。

C19.

是否利用课后服务时间上新课。

B4.

提升课后服务

质量

C20.

课后服务是否能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求,课后服

务课程安排是否单一,服务内容是否包含了完成作业、

体育锻炼、文艺活动、劳动实践等。

C21.

是否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

— 4 —

补习辅导与答疑。

C22.

是否建立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是

否符合学校教情、学情。

C23.

是否建立教学常规检查制度。

C24.

是否落实集体备课制度和

推门听课

制度。

B5.

加强教学

C25.是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

常规管理

C26.课表安排是否符合国家课程标准,是否符合学生认

知规律,实际教学与课表安排是否一致。

C27.是否存在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

A3

教学

与考试

C29.

是否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

校考试管理的通知》规定的考试次数要求,小学一二年

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

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

B6.

落实考试

管理要求

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

C30.

是否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考试

内容是否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

C31.

考试成绩是否实行等级评价,是否对考试成绩进行

排名和公布。

C32.

家长和学生知晓学生本人考试成绩是否方便。

C28.

是否定期分学科、分年级诊断学情。

— 5 —

C33.

是否及时对考试结果进行整体分析,对教学质量作

出科学评价,针对性地加强教师教学指导和培训。

未达标指标共

条,分别是第

条。

督查结果

督导组组长(签字)

:

附件2

校外培训机构督查情况记录表

校外培训机构名称:

— 6 —

校外培训机构地址:

检查内容

1.机构资质。在培训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是否实行信息公

开制度、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置“一栏八公开”

2.培训时间。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

织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

于20∶30。

3.培训内容。是否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违

规招生”等情况,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不得留作业。

4.教师资质。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公布。不得聘用

中小学在职教师,聘请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培训收费。在培训机构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

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

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收取含双休、节假的培训费用。

6.培训合同。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

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并在培训机构场所显

著位置公示。

7.广告宣传。严禁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

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

8.培训场所。培训场所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疫情防

控等管理规定要求。

督导组组长(签字):

存在问题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