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发(作者:)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和扬尘污染防治督导调研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公布日期】2019.06.25

• 【字 号】陕建质发〔2019〕1053号

• 【施行日期】2019.06.2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

污染防治督导调研的通知

陕建质发〔2019〕105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西咸新区规划与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与交通运输局,

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治理监管,加快推进住建系统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及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进一

步做好在建安置房质量管理工作,省厅将在全省展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污染

防治督导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调研时间

拟定于7月1日至7月26日,具体到达各市(区)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导调研内容

1.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依

据陕建质发〔2019〕1048号文件要求落实)

2.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中工程质量监管不严问题整改情况。(依据

陕建质发〔2019〕1024号文件要求落实)

3.在建安置住房质量专项排查落实情况。(依据陕建质发〔2019〕1040号文

件要求落实)

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安全攻坚行动落实情况。(依据陕建发

〔2019〕1129号、陕建质发〔2019〕1050号文件要求落实)

5.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贯彻执行情况。(依据建质﹝2018﹞95号文件要求落

实)

6.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管理排查推进情况。(依据陕建管函〔2019〕1030

号文件要求落实)

7.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三、督导调研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对相关主管部门和责任主体工作

落实情况展开督导调研。每个地市抽查2个市区建设项目、2个县,每个县抽查2

个建设项目(其中1项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1项为安置住房项目)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开展自查。各市(区)相关主管部门对照督导调研内容,按照各自

职能认真开展自查,提前准备书面汇报材料,逐项说明各项检查内容完成情况,并

梳理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特别是问题突出的地市要全面彻底排查整改,确保底数

清、情况明、数据准、措施实。

(二)做好协调配合。各市(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要负责牵头做好

此次督导调研配合工作,组织准备汇报会,协调相关部门汇报分管工作,并指定1

名同志担任联络员全程协调,确保督导调研工作顺利进行。联络员姓名及电话务于

6月26日下班前报至省厅质安处(QQ邮箱:982862716)。

(三)加强作风建设。各市(区)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严实作风要求,对

督导中指出的问题,要积极主动认领、督促及时纠改,切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省厅对工作滞后、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人:徐登峰 电话:029—63915782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