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5日发(作者:)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网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以及计算机

信息保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

算机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

《广东省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所引用的术语的含义按第一条所引用的国

家法规解析。

第三条本规定的适用对象是使用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计算机

与校园网的用户。

第四条学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都有义务和责任认

真执行本管理规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

全保密制度,并对所使用的计算机的管理、使用行为与所提供的

网上信息负责。

第五条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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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的变动情况,适时修改本规定的内容。

第六条学校各个部门应积极采取各种技术和行政手段来保证

我校信息安全。

第七条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

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能

第八条信息网络安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制

度。

第九条学校设立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网络安全组与信息安全组。

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信息安全的日常工

作由信息安全组负责。

第十条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信息网络安全的领导工作,制定

各项管理政策和整体规划,讨论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网络安全组由技术服务中心,各科室的工作人员组

成,参加人员称为网络安全人员。

第十二条信息安全组由各个业务部门负责网上信息的发布、

监督与保卫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参加人员称为信息安全人员。

第十三条各部门的网络安全员受权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网络设

备、计算机系统与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与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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