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5日发(作者:)
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
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规〔2021〕180号)等文件精神,推动我市
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以及“国际软件名城”,制
定本措施。
一、明确软件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一)聚力攻坚核心软件。
重点支持云计算、物联网、车载、移动终端、嵌入式等操作系统及配套工具集,
分布式、混合事务分析处理等数据库,高性能高可靠中间件,数据备份、灾难恢复、工业
控制系统防护等安全软件。围绕离散制造业及流程制造业,重点支持计算机辅助设计、科
学计算与系统建模仿真、电子设计自动化(EDA)等研发设计类软件,制造执行系统
(MES)、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SCADA)等生产控制类软
件。加快可见光通信与光计算、量子信息、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等前沿领域软件技术研发。
(二)强化布局新兴平台软件及行业通用软件。
重点支持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物联
网、工业互联网、元宇宙等新兴技术平台软件。支持小程序、快应用、低代码、原子化服
务等新型轻量化平台发展。面向金融、建筑、能源、交通、口岸、医疗等重点行业,重点
支持金融核心业务系统、建筑信息模型和城市信息模型、智慧能源管理、智慧交通管理、
智能通关、智慧医疗等应用软件。
二、构建技术创新体系
(三)实施技术攻关重大项目。
支持软件企业联合用户单位、高校院所,围绕我市软件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开展
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通用技术的协同攻关,给予项目承担单位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资
助。经市政府认定的悬赏项目、战略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项目,按审定总投入给予全
额资助。支持软件企业围绕产业链关键环节,组织实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主要性能指标
取得突破的新产品应用推广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不超过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
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对基础软件、工业软件领域的国家级和省级重大项目给予资
金配套。
(四)搭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支持软件企业或相关机构建设开源社区、开源代码安全检测平台、软件测评中
心、商用密码产品检测中心、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新技术验证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
台,配置基本求解算法库、组件库、通用模型库等资源并实现开放共享。对符合条件的新
建平台,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助;对符合条件
的已建平台,按其上一年度审定运营费用的20%-40%,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
助。鼓励对国内重点开源社区关键技术贡献代码,对社区版本代码合入量排名前列的企
业、事业单位予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鼓励企业基于自主核心技术实施软件开源战
略,对高可靠性、高利用率、高下载量的优质开源软件项目,给予开发企业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的奖励。
(五)打造生态创新孵化平台。
鼓励我市生态主导型企业联合生态合作伙伴基于操作系统、数据库、云原生架
构、人工智能开发框架、工业软件等打造重大产业技术生态平台,对重大产业技术生态平
台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资助,具体模式和标准可参照我市已落地的同类项目。
(六)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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