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6日发(作者:)
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
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1、复印机 6年或总页数达到60万张
2、激光打印机
3、喷墨打印机
4、针式打印机
5、一体机
6、速印机
7、传真机
8、摄影、摄像设备
9、台式机
10、便携式计算机
11、投影仪(便携式)
8年
8年
8年
8年
6年
8年
10年
6年
6年
8年
12、电视机 10年
13、照相机 10年
14、空调 10年
15、扫描仪 8年
16、服务器 6年
17、小型机 6年
18、路由(交换)设备 8年
19、碎纸机 10年
20、电冰箱 10年
21、洗衣机 8年
22、电开水器 5年
23、办公家具 长期使用(损坏无法修复可报废)
备注:使用年限标准是日常办公设备的最低使用年限,不是报废年限。对已达到使用
年限仍可继续使用的资产,应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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