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6日发(作者:)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与广州唯思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文章属性

• 【案 由】不正当竞争纠纷

• 【案 号】(2018)粤73民终1022号

• 【审理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审理程序】二审

• 【裁判时间 】2019.09.28

裁判规则

行为人客观上实施的被诉行为违反了互联网领域公认的商业道德,主观上明显

具有过错,造成的损害结果一方面减少了权利人本应享有的会员用户数量以及会员

费,另一方面导致其网站视频广告价值下降以及广告收益减少,从而使权利人利润减

少甚至可能无法填补免费播放视频的运营成本而难以为继。据此,法院认定行为人

的被诉行为属于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的行为。

正文

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与广州唯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不

正当竞争纠纷案

审理经过

上诉人湖南快乐阳光互动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乐阳光公司)因与被上

诉人广州唯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思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

服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7)粤0112民初73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

诉。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上诉人快乐阳光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2.改判唯思公司赔偿快乐阳光

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10万元;3.本案一、二审受理费由唯思公司承担。

事实与理由:1.快乐阳光公司通过向用户提供免费的影视内容,吸引用户访问其视频

网站,用户以观看网站广告或者购买会员免广告为代价获得免费的视频内容,因此会

员费和广告费是快乐阳光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唯思公司开发运营的涉案浏览器屏

蔽快乐阳光公司网站相关广告,破坏了快乐阳光公司视频网站现有的正当商业模式,

进而损害其正当商业利益,使网络用户利益和市场秩序都受到威胁,应被认定为不正

当竞争行为;2.唯思公司开发运营的涉案浏览器屏蔽广告实为非法“搭便车”而非

“技术中立”。唯思公司利用插件拦截快乐阳光公司视频网站在免费视频前播放的

广告,并将“广告屏蔽功能”作为主要宣传手段用以吸引用户,扩大用户群体、增加

群体粘度,赢取更多的商机,是在快乐阳光公司正当利益受损基础上的获利,具有明

显的主观恶意;3.唯思公司运营的涉案浏览器启用屏蔽广告功能的唯一用途就是破

坏快乐阳光公司已经建立的商业模式并据此牟利,不存在其他“合法的、不受争议

的非侵权用途”,不应适用“技术中立”原则;4.唯思公司的涉案行为给快乐阳光公

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综上所述,请求法院查明事实,改判全额支持快乐阳光公

司的赔偿请求。

被告辩称

被上诉人唯思公司答辩称:1.唯思公司研发的720浏览器开发完成和首次发表

的时间均早于快乐阳光公司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时间,不存在不正当竞争或

“搭便车”损害他人利益而使自己获利的行为。2.屏蔽广告的插件最早是谷歌公司

研发和发布的,任何用户均可以下载使用该插件并达到拦截广告的效果,唯思公司设

计涉案浏览器的目的是拦截不良信息、屏蔽恶意广告、净化网络空间,浏览器广告

屏蔽功能不具有任何破坏商业模式的针对性,而非快乐阳光公司所说的“唯一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