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8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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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指导意见
一、场地建设要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具备交易服务、信息发布、开评标、
组织竞价等功能,应包括交易服务大厅、开标区、评标区、谈
判区、实物展示区、拍卖竞价区、多功能交易大厅等功能区。
(一)交易服务大厅
交易服务大厅应具备咨询服务、业务受理(工程建设、政
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及矿业权、药品采购、其他交易等)、
专家抽取、信息服务(信息展示、查询等)、商务服务(打字复
印、传真扫描等)等功能,办事窗口数量根据相应业务量设置
还应设置一定面积的实物展示区。交易服务大厅应配备排队叫
号系统、业务办理自助值机系统、广播系统、对工作人员的评
价系统以及高清无死角摄像头,同时设置等待坐席,方便客户
休息。
(二)开标、电子竞价室
开标室需配置会议扩音设备(音响、话筒、调音台等)、
配置电脑、网络打印机、投标文件解密供开标使用;配置显示
系统(拼接屏、投影机、电视机等),便于投标人员查看各个
投标厂商的报价文件、身份验证文件及开标流程;应配置高清
无死角摄像机及拾音器,便于监督使用。配置背景广播设备,
以便播放背景音乐或通知通告;应在开标室外显著位置设置信
息及使用状态发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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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标室
评标室与开标室的数量原则上建议按2:1比例配置。评
标室应配置门禁系统;设置开评标信息显示系统(拼接屏、投
影机、电视机)以及呼叫服务系统;配置计算机、网络打印机
等设备,供辅助评标人员使用,同时配置评标计算机(带摄像、
拾音功能),具备远程异地评标功能;评标室应配置高清监控
(含拾音)系统,便于监督使用;应配置能屏蔽移动通信信号
的干扰设备;专家与专家之间、评标室与质询室之间应配备变
声系统。
(四)谈判室
谈判室应配备显示设备(拼接屏、投影机、电视机等),用
于显示洽谈资料文件等;配置计算机、网络打印机及呼叫服务
系统;配置室内控制的监控系统(含拾音),便于留存查阅;
应配置信息显示通知系统,及时通知洽谈人参加洽谈。
(五)现场竞价、拍卖大厅
应设置一个多功能交易大厅,具备现场竞价、拍卖、开标
等功能。
(六)监督室
需配置单向接收扩音设备及显示设备便于监督开标、评
标、拍卖、竞价等交易活动。
(七)交易中心管理措施
1.评标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避免评标专家的独立评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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