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3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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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擅自转载他人文章是否构成侵权

在自媒体时代,公众随时随地在微信、微博、QQ、推特平台上阅读、交流,已经成为当今

移动互联网时代最常见的生活方式。每天都会有大量的作品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上传

播,不仅普通网友热衷于在朋友圈和微博里随时转发有意思的文章和段子,相当多的自媒体、

机构媒体、企业运营的订阅号和微博也都在每天推送大量未标明出处、未获版权所有者许可

的文字、图片及视频内容,甚至有的作品还被改头换面冒称原创。那么,微信公众号擅自转

载他人文章是否构成侵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

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

性文章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但作者做出禁止性声明的除外。对于作者去世超过50年

的作品,也不涉及作者许可和支付报酬问题。

另外,对于合理使用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1)仅限于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3)应当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4)不能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如果微信公众号转载的作品非“合理使用”,亦非超过50年保护期的作品,就应征得著作

权人的同意,并协商是否支付使用费用。

按照现行法律规范,对于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转载的文章,其中清楚标明了作者及出处的,

虽然没有侵犯其署名权,但仍然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不仅没有标注作者出处,甚至

改头换面冒称原创的,那么既侵犯了相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著作权财产权利,也侵犯了相关

的署名权等精神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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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如果不属于合理使用,擅自转发他人的作品属于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