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6日发(作者:)

针对美国签证中的中信银行免面签效劳详细情况透析

〔一〕美国签证办理之中信银行免面签详解

关于【中信银行免面签代传递效劳】的说明

一.可以使用【中信银行免面签效劳】的申请人:

曾经获得过B1(商务)、B2〔旅游/短期访问〕、F〔留学生类〕、J〔交流访问学者类〕、H〔短

期工作人员类〕以及L(跨国公司职员类)签证申请人再次申请签证时。

上次获得的签证仍在有效期,或超过有效期的12个月之内。

● B1(商务)、B2(旅游/短期访问)的申请人此次必须在上次获发签证的美国驻华使、领馆申

请签证,且此次申请的签证类别必须与上次相同。也就是说必须在上次领取签证的城市的中

信银行网点办理。

● 获得过F(留学生类签证)、J(交流访问学者类签证)或H(短期工作签证)的申请人无论上

次在何地(中国大陆)取得签证。都可以在北京使用代传递免面谈效劳申请与上次相同类型的

签证。

● 再次申请F、J以及H类签证的申请人此次返回的学校、研究院或工作单位必须与上次申

请时相同。 交流访问学者签证的持有人此次赴美所从事研究的工程应和上次申请时相同,

且工程编号与上次签证上的一致。也就是说,对于F类签证,如果在美国转学的话,将不能

使用此项效劳,签证申请人必须到使馆接受面谈,重新面签,重新缴纳SEVIS FEE。

● F(留学生类签证)的申请人在申请中信银行免面签效劳时必须提供学校官方成绩单。如不

能提供成绩单,会被通知到签证处面谈。

● 北京领事辖区内未满14周岁或已满80周岁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中信银行的免面谈效劳向

使馆签证处递交非移民签证申请, 无需亲自到使馆递交申请

二.不能使用【中信银行免面签效劳】的申请人:

● 签证有效期过期时间超过12个月。

● 上次签证被CHECK,也就是签证的备注栏里有“clearance received〞字样。

● 持台湾、澳门、香港护照的申请人。

● 除B1(商务)、B2〔旅游/短期访问〕、F〔留学生类〕、J〔交流访问学者类〕、H〔短期工作

人员类〕以及L〔跨国公司职员类〕以外的签证申请人。

三.其他事项:

● 所有申请人必须亲自到签证处提供指纹,中信银行将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开立粉色“指

纹扫描通知单〞。申请人凭此单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指定时间前往美国使馆进行指纹扫

描。

● 如申请人被美国使馆出具面谈通知单,那么需在美国使领馆规定时间内持此单及有关文

件前往美国使馆进行面谈〔此次面谈无需向使馆进行预约〕。

● 使用【中信银行免面签效劳】不必预约 ,但需要交纳签证费,以及中信银行代理手续费

200元,拒签不退费,补交材料或面谈将不再收费。

四.【中信银行免面签效劳】所需材料:

● B1/B2签证:护照〔贴有上次的签证〕、邀请函及日程表。

● F签证:护照〔贴有上次的签证〕、I-20表〔有效期内〕、成绩单,

● J签证:护照〔贴有上次的签证〕、DS2021表

●H1B签证 :护照〔贴有上次的签证〕、I-797工作许可表

● 未满14岁的孩子免面签需递交以下材料: 请递交孩子的出生证复印件,或家庭的户口本

复印件,以及父/母护照的复印件和有效的美国非移民签证复印件。

请注意:使用免面谈代传递效劳并不能保证申请人一定获得签证。签证官员在仔细审阅过通

过代传递效劳递交的申请后可能会要求个别申请人亲自到使馆接受面谈

〔二〕为获得过美国签证的申请人开办中信银行免面谈效劳-摘录自使馆官网

1.根本签证要求:

凡获得过B-1 (商务),B-2 (旅游探亲等),F (留学生及家属),J (交流访问学者及家

属),, H (短期工作人员及家属) 以及L(跨国公司职员签证) 等签证的申请人再申请同

种签证时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将申请材料递交到指定的中信实业银行〔注意:申请人不

必曾持该签证赴美〕:

•已有的签证仍有效

•所获签证已过期,但失效日期距此次申请日期不超过12个月

•申请人必须在其常住地所属的使,领馆提出申请

•大局部签证申请被要求进行额外行政审理的申请人及以前获发的任何签证在注释栏内印有

“clearance received〞字样及日期的申请人都不能使用免面谈代传递效劳,而是应该预约面

谈时间并亲自到使馆接受面谈,除非申请签证的目的与上一次申请完全相同。这些申请人包

括:欲返回美国学校继续学业或研究的学生,欲返回美国相同地点从事商业活动的商务旅行

者,其商业活动必须与以前申请中注明的活动完全相同。那些前次签证注释栏内印有

"clearance received"字样及日期的申请人应该再次提交前次申请中所要求的所有的文件。文

件中至少应该包括详细的简历、具体的行程和包含旅行目的说明的邀请信。在某些情况下,

申请人可能仍然被要求来使馆面谈。

2.对于某些签证类别的申请人可能还有特殊要求:

※F、J、H以及L类签证的续签申请人此次返回的学校、研究院或工作单位必须与上次申

请时相同。J签证的持有人此次赴美所从事研究的工程应和上次申请时相同, 且工程编号与

上次签证上的一致。

欲返回美国学校继续学业的F及J签证申请人在递交免面谈申请时必须提供学校课程的正式

成绩单。

※C、D或C1/D签证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此次的上船通知〔最好是原件〕以及以下文件的复

印件:

1〕持有旧版海员证和船员效劳簿的C、D或C1/D签证申请人请提供以下复印件:

☞海员证2-4页〔个人信息页及备注〕及19-20页〔修正页〕的复印件

☞船员效劳簿1-3页〔个人信息页及备注〕及从头开始所有已使用页的复印件

2〕持有新版海员证和船员效劳簿的C、D或C1/D签证申请人请提供以下复印件:

☞海员证第1页〔个人信息页及备注〕及第32页〔修正页〕的复印件

☞船员效劳簿1-3页〔个人信息页及备注〕及从头开始所有已使用页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