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7日发(作者:)

教育部关于同意安徽财贸学院更名为安徽财经大学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教育部

• 【公布日期】2004.05.17

• 【文 号】教发函[2004]122号

• 【施行日期】2004.05.17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关于同意安徽财贸学院更名为安徽财经大学的通知

(教发函[2004]122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批准安徽财贸学院更名为安徽财经大学的函》(皖政秘

〔2003〕86号)收悉。

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全国高等学校设

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安徽财贸学院更名为安徽财经大学。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财经大学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为多科性的普通本科学校,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发展研究生教育,全

日制在校生近期规模为15000人。

三、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

望你省加强对安徽财经大学的领导和管理,切实加大投资力度,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

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安徽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