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3日发(作者:)
海信电视投屏协议书
海信电视投屏协议书
第一部分:引言
本协议旨在明确海信电视的投屏功能的使用规则,以保障用户
的合法权益和维护海信电视的服务质量。
第二部分:定义
1. 投屏功能是指用户可以通过将其他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
等)的内容显示在海信电视上。
2. 投屏设备是指进行投屏操作的设备,一般为手机、平板电脑
等移动设备。
第三部分:投屏规则
1. 使用投屏功能前,用户需要确保投屏设备和海信电视处于同
一Wi-Fi网络下。
2. 用户需要在海信电视上打开投屏功能,并确保投屏功能正常
运行。
3. 用户在投屏前应确保投屏设备上的内容合法、无害,不得含
有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内容。
4. 用户可以通过投屏设备上的投屏功能选择投屏到海信电视上
的内容。
5. 用户需保证投屏设备上的内容与海信电视的显示兼容,避免
出现画面变形或无法正常显示的情况。
6. 用户可以通过投屏设备上的操作控制海信电视上的显示,包
括播放、暂停、音量调节等。
7. 用户在投屏过程中应遵守海信电视的使用规则,不得进行非
法操作或破坏海信电视的正常运行。
第四部分:权益保障
1. 海信电视保证提供稳定、流畅的投屏功能,确保用户的投屏
体验。
2. 用户的隐私权将得到维护,海信电视不会收集、使用用户的
投屏内容。
3. 用户在使用投屏功能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和损失将由用户自行
承担,海信电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五部分:违约处理
1. 若用户违反了本协议的规定,海信电视有权暂停或终止用户
的投屏功能。
2. 若用户的违约行为给海信电视造成损失的,海信电视有权要
求用户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部分:协议变更
1. 海信电视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内容,用户在使用投屏功能
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最新的协议内容。
2. 若用户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可以选择停止使用投屏功
能。
第七部分:其他事项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2. 若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部分: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海信电视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乙方:用户
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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