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6日发(作者:)

(完整版)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

(一) 概念

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者创造地的证件。在国际贸易中,普通不用海关发票 或

者领事发票的国家, 要求提供产地证明, 主要供进口国海关掌握货物的产地国别, 以便实施相应的贸易措施及作为调控依据.

(二)出口原产地证明书的格式与说明

﹡出口方(Exporter) :填写出口方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 ,其中出口方是指具有对外贸易出口经营权的单位,也就 是

指经外贸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经中国工商管理局注册批准的专业外贸公司、工贸公司、一部份自营出口的企业、中外合

资企业、外商独资等企业的 正式名称,普通填写有效合同的卖方,要同出口发票上的公司名称一致 .地址部份要填写详

细地址,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码等.此栏要注意不能填境外的中间商,即使信用证有此规定也不行。

﹡收货人(Consignee):最终收货方的名称、详细地址及国家(地区)。收货人的名称普通是出口合同中的买方或者信用证

上规定的运输单据的被通知人.若进口商或者信用证要求此栏空白 则可以接受不填, 或者填为"To order”或者”To Whom it may

concern”(致有关人)。

﹡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运输方式填写海运、空运或者陆运;路线应填写启运地、目的地和转

运地,并应与提单所列内容一致

﹡目的地国(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 :货物最终运抵目的地的国家、地区或者港口,普通与最终收货人或者

最终目的地港的国家或者地区一致。

﹡仅供签证机构使用(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 :为签证机构使用栏,签证机构根据需要在此加注。例如:证 书更改,

证书丢失,重新补发,声明 XXX 号证书作废等内容。

﹡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也称唛头,此栏内容应与信用证或者其他单据所列的同类内容彻底一致。可以是图案、

文字或者号码.当内容过长,可占用第 7、8、9、10 栏;如无运输标志,要填”no mark"或者 "N/M"。

﹡包装种类和件数、货物描述(Description of goods,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填写货物的数量、包装种类及 商品

名称.商品名称要具体详细,货物数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时,应用括号加注英文数字。如货物是散装,填写的商品名称后 要加

注”散装"(in bulk) ,所列内容应与信用证或者其他单据保持一致.该内容填完后要在其后面加结束符号"****” 或者”××××”,

以防伪造或者添加.

﹡商品编号(H.S. Code) :四位数的 H。S. 税目号与报关单一致。

﹡量值(Quantity):出口货物的量值并与商品计量单位联用,若以分量计算的则可填打分量,但要注明毛重或者净重。

﹡发票号和发票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必须与商业发票的同类内容彻底一致,为避免月份、日期的误解, 月

份一律用英文表示 。

﹡出口方声明(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此栏为出口方声明、签字盖章栏.申请单位在签证机构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时,

必须对手签人签字与公章进行登记注册。手签人员应是本申请 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者由法人代表指定的其他人员,并应保 持

相对稳定,手签人的字迹必须清晰,印章使用中英文对照章。手签人签字与公章在证书上的位置不得重合。此栏还必须填 写

申报地点和日期,其申报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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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机构证明:所申请的证书,经签证机构审核人员审核无误后,由授权的签证人在此栏手签姓名并加盖签证机构印章 ,

注明签署地点、日期。注意此栏签发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 10 栏)和申报日期(第 11 栏),因为如早于发票日期和申 报

日期则不符合逻辑上的时间 关系.

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者创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

籍”,是进口国对货物确定税率待遇,进行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如配额、许可证等)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如反倾

销税、反补贴税)的主要依据之一。原产地证明书普通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第二类是普通原产地证明

书;第三类是某些专业性原产地证明书。

1、什么是普通原产地证

普通原产地证,即我们常说的 CO(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原产地证的一种,其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生产地、制

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在国际贸易行为中证明货物 “原籍"的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赋予不同的关 税

待遇。

在我国,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规定的出口产品均可申请办理普通原产地证明书。

办理原产地证的注册登记须知

1。填写《申请普通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表》;

2。提交: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及

中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资格证书/登记证有效复印件

外资企业:批准证书有效复印件 3。进行资格审核合格后,予以编号、

登记、发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注册登记证》。

在国际贸易中,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 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 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

并由海关执行统计。 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出具货物的原产地证明, 已成为国际惯例,因此普通原产地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

要证明文件,归纳起来,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

(1)确定产品关税待遇,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工具;

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从不同国家进口的商品,均使用不同的税率,而关税方面的差别待遇是根据货物的原产

地决定的,普通原产地则是各国海关据以征收关税和实施差别待遇的有效凭证。

如在进口国与出口国的政府之间定有关税协定,用条约形式规定了协定税率(AGREED CUSTOMS RATE) ,或者两国

之间 条约上规定了最惠国条款(MOST FAVORED NATION CLAUSE),买方往往要求卖方提供有效的产地证明书来证明进口

货物的原 产地确系缔约国才干获得相应的税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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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证明产品内在品质或者结汇的依据

在国际贸易中,普通原产地还起到证明商品内在品质、提高商品竞争力的作用 .如在国际市场上持有中国原产地证

的丝绸比持有其他不产丝绸国家产地证的丝绸更能卖好价.此外, 产地证有时还是贸易双方进行交接、 结汇的必备单据。 如

买方在申请开信用证(L/C)时常要求提供普通原产地以确保其自身利益 ,银行也常以产地证作为信用证(L/C)是否解付的

重要凭证。

(3)进行贸易统计的依据

各国海关都承担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统计的职责,原产地证则是海关籍以对进口货物进行统计的重要依据。

进入九十年代,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有所抬头,非关税壁垒形势日益严重,数量设限、反倾销等贸易磨擦不时浮现,

作好普通原产地签发工作对维护我国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缓解我国与有关国家的贸易磨擦具有重要作用。

(4)货物进口国实行有差别的数量控制,进行贸易管理的工具

世界各国根据其贸易政策,为保护本国工业生产和国际贸易竞争需要, 往往对某些货物实行限制, 制定一些进口货

物数量控制措施,例如:进口配额、许可证制度、反倾销、反补贴制度。为实行这些控制制度,首先需确定进口的货物是来

自哪个国家,然后确定这批货物是否受到进口数量限制,是否需持有进口许可证,是否要冲销配额及征收反倾销、反补贴

税……产地证也就成为实施这些制度的重要工具.

原产地证明书 (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者政府或者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

物原 产地或者创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

收关税在 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

根据签发者不同,原产地证书普通可分为以下三类 :

①商检机构出具的原产地证书,

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验检疫局 (CIQ) 出具的普惠制产地证格式 A(GSP FORM A);普通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

②商会出具的产地证书,

如: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出具的普通原产地证书,简称贸促会产地证书 (CCPIT CEERTIFICATE OF ORIGIN);

③创造商或者出口商出具的产地证书;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应该提供哪种产地证明书,主要依据合同或者信用证的要求。普通对于实行普惠制国家出口货物,都

要 求出具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如果信用证并未明确规定产地证书的出具者,那末银行应该接受任何一种产地证明书。现

在我 国多数出口商习惯于使用贸促会出具的证书。

根据我国的规定,企业最迟于货物报关出运前三天向签证机构申请办理原产地证书,并严格按照签证机构的要求,真实、

完整、正确地填写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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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加工装配证明书申请书》 ;

(见附页)此处显示一份《普通原产地证明书/加工装配证明书》图 5-1 (国际商务单证 103)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一式四份;

③出口货物商业发票 ;

④签证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明文件。

⑴ 进出口商的名称及地址;

⑵运输方式及航线;

⑶商品唛头和编号 ;

⑷商品名称、数量和分量;

⑸证明文字等。

⑴产地证书的编号(CERTIFICATE NO。)

此栏不得留空,否则证书无效.

⑵出口方(EXPORTER)

填写出口公司的详细地址、名称和国家(地区)名。若经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需填写转口商名称时,可在出口商后面填英

文 VIA,然后再填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和国家.

⑶收货方(CONSIGNEE)

填写最终收货人名称、 地址和国家(地区) 名.通常是外贸合同中的买方或者信用证上规定的提单通知人.如信用证规定所有单

证收货人一栏留空,在这种情况下,此栏应加注“TO WHOM IT MAY CONCERN"或者“TO ORDER”,但此栏不得留空。若需填

写 转口商名称时,可在收货人后面加填英文 VIA,然后再写转口商名称、地址、国家。

⑷运输方式和路线(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填写装运港和目的港、运输方式.若经转运,还应注明转运地。

例如:通过海运,由上海港经香港转运至汉堡港,应填为:

FROM SHANGHAI TO HAMBURG BY VESSEL VIA HONGKONG。

⑸目的地国家(地区)(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

填写目的地国家(地区) .普通应与最终收货人或者最终目的港(地)国别相一致,不能填写中间商国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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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签证机构用栏(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

由签证机构在签发后发证、补发证书或者加注其他声明时使用。证书申领单位应将此栏留空。普通情况下,该栏不填。

⑺运输标志(MARKS AND NUMBERS)

填写唛头。 应按信用证、合同及发票上所列唛头填写完整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码, 不可简单填写“按照发票” (AS PER

INVOICE NUMBER)或者“按照提单”(AS PEER B/L NUMBER)。货物如无唛头,应填写“无唛头”(NO MARK)字样.此栏不

得空留,如唛头多,本栏目填写不够,可填写在第 7、8、9 栏内的空白处,如还是不够,可用附页填写。

⑻商品描述、包装数量及种类(NUMBEER AND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

填写商品描述及包装数量。商品名称要填写具体名称,不得用概括性表述,例如服装、食品( GARMENT、FOOD)等.包装

数 量及种类要按具体单位填写,应与信用证及其他单据严格一致 .包装数量应在阿拉伯数字后加注英文表述。如货物为散装,

在商品名称后加注“散装” (IN BULK)字样。有时信用证要求在所有单据上加注合同号码、信用证号等, 可加注在此栏内。

本栏的末行要打上表示结束的符号(**************),以防加添内容.

⑼商品编码(H。S。CODE)

此栏要求填写 HS 编码,应与报关单一致。若同一证书包含有几种商品,则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此栏不得空留。

⑽数量(QUANTITY)

此栏要求填写出口货物的数量及商品的计量单位。如果惟独毛重时,则需填“G。W. ”.

⑾发票号码及日期(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

填写商业发票号码及日期。此栏不得空留,为避免对月份、日期的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表述,如 2004 年 3 月 15 日,则 为:

MARCH.15,2004。

⑿出口方声明(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填写出口人的名称、申报地点及日期,由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签名并加盖有中英文的印章。

⒀由签证机构签字、盖章(CERTIFICATION)

填写签证地点、日期。 签证机构签证人经审核后在此栏(正本)签名,并盖签证印章。

对签证机构已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当申请单位需要更改其内容时,申请单位应书面申明理由,提交已更改的产地证 ,并退回

原证书正本。

对签证机构已签发的原产地证明书遗失或者损毁,申请单位应书面说明遗失或者损毁的原因, 提交重新填制的产地证书副本

或者复 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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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18 18:06

提问者: wanghu19850423 | 浏览次数:90 次

前段时间和深圳一家贸易公司签的合同,我们创造,他们出口。但是签合同的时候不太懂,说我

们需提供原产地证明,他们才打预付款,可我们去问了检验检疫局和贸促会,说惟独产品生产出

来以后,装运前才干开具。我们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没预付款我们也没发生产,请外贸高人

指点迷津.谢谢!

2022—8-18 18:30

满意回答

1)建议你要先了解清晰产地证的定义、类型和应用等基础概念; 2)对应你们所生

成的产品或者出口地(欧盟?东盟?)以及合同或者 L/C 来准备产地证,切忌将一 般原产地证

和普惠制原产地证混为一谈 ; 3)你们是生产厂家,那末肯定就是有你们

来提供这个原产地证明 4)在具体外贸操作时,可在发货之后不太长的时间内补办。

5)外贸公司的做法有点不合道理,还没听说过预付款前就出具原产地证的

2022-8—18 18:06

提问者:wanghu19850423 | 浏览次数: 90 次

前段时间和深圳一家贸易公司签的合同,我们创造,他们出口。但是签合同的时候不太懂,说我

们需提供原产地证明,他们才打预付款,可我们去问了检验检疫局和贸促会,说惟独产品生产出

来以后,装运前才干开具。我们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没预付款我们也没发生产,请外贸高人指

点迷津。谢谢!

2022—8—18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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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回答

1)建议你要先了解清晰产地证的定义、类型和应用等基础概念; 2)对应你们所生

成的产品或者出口地(欧盟?东盟?)以及合同或者 L/C 来准备产地证,切忌将普通 原产地证和

普惠制原产地证混为一谈; 3)你们是生产厂家,那末肯定就是有你们来

提供这个原产地证明 4)在具体外贸操作时,可在发货之后不太长的时间内补办。

5)外贸公司的做法有点不合道理,还没听说过预付款前就出具原产地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