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9日发(作者:)

案件时空

Case

编辑/赵雨婷*******************

用贿款炒股的贪官

文_郑亦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原财政局副

局长席甲华爱好炒股一点都不为

过,其曾担心因自己名下股票账户

市值过高影响财产申报,特意找他人为其代开股

票账户炒股,还通过这个股票账户接受贿赂,并

将大额贿款汇入该账户炒股。

股票账户的“附加功能”

正常而言,股票账户的功能就是交易股票,

然而席甲华受贿案披露的一个股票账户却还有个

附加功能:行贿人受托以自己名义为席甲华代开

股票账户后,直接通过向该股票账户汇款的方式

向席甲华行贿。

这个帮席甲华开立股票账户的人叫孔年昌,

是江苏宏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以

下简称宏盛南京公司)负责人,与席甲华

相熟。2017年1

月起,宏盛

南京公司与

上海盛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达公司)

合作承接业务后,孔年昌便多了一个身份,成了

盛达公司承接江北新区业务负责人,其经常以盛

达公司名义在江北新区承接工程业务。

席甲华供述证实,其于2017年年底履新南

京市江北新区财政局副局长时,盛达公司中标入

围江北新区跟踪审计预选库,当时孔年昌已开始

与盛达公司合作承接工程。由于席甲华对其

职责范围内的一些工程项目拥有话语权,

孔年昌当时特意向席甲华打招

呼,称其与盛达公司是合作关系,

盛达公司在江北新区承担的很多

项目实际是他在做,希望席甲华

多指定些项目给盛达公司做。

事后,席甲华用实际行

动对孔年昌的请托进行了正面回应。

2018年以来,席甲华先后将青龙绿带

东西片区道路项目、“四好农路”公路

站段跟踪审计项目、G03地块跟踪审计项

目等多个项目直接指定给孔年昌做,而孔年

昌均以盛达公司名义承接。卷宗显示,2018

年至2020年,孔年昌以盛达公司名义承接江

北新区项目11个,孔年昌3年共赚取工程利润

234.53余万元。

随着两人交往频率的增加,席甲华与孔年昌

关系日渐密切,席甲华也对孔年昌更加信任。席

甲华爱好炒股,2019年年初,席甲华因名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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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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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市值过高,担心申报个人重大事

项时引起注意,遂起意另以他人名

义再开一个账户炒股。找谁帮忙开

户呢?席甲华首先想到了孔年昌,

觉得他比较可靠。

2019年三四月份,在席甲华

的授意下,孔年昌注册了一个新的

手机号,并以其名义到华泰证券营

业部新开一个证券账户,同时绑定

建设银行银行卡。孔年昌是“明事

理”的人,想到席甲华帮了自己不

少忙,就想借这个机会顺便表达一

下自己的心意,于是他在开户的时

候特意向此张建行卡存入20万元。

一切办妥后,孔年昌把手机号、证

券账户账号及密码告知席甲华,并

提醒其建行卡里已经存了20万元。

事后被问及为何要向该建行卡存

钱时,孔年昌表示,自己是想把这

笔钱给席甲华用来炒股,至于赚还

是亏他不管。而席甲华则将这20

万元投入到股票里去,盈亏情况没

有跟孔年昌说过,也没给孔年昌分

过红。

此后,席甲华就通过手机软件

操作该证券账户,包括银行资金和

证券资金的互转以及证券买卖。

2019年4月至2020年1月,席

甲华又先后4次委托孔年昌将总共

340万元存入该建行卡,用于买卖

股票。

2020年1月,孔年昌用网银

向建行卡转入50万元,孔年昌事

后告诉席甲华,称这50万元是送

给他炒股用的,让他自由支配,席

甲华没有拒绝,不久后就用该笔款

项进行股票交易。在被问及为什么

又向该建行卡汇款时,孔年昌向办

案人员坦言,由于当时2019年江

北新区项目的业务费基本拿到了,

他感觉2019年业绩不错,心里想

着要感谢席甲华,但考虑到直接送

钱不好看,于是就把50万元汇到

了该建行卡。

针对孔年昌先后向建行卡汇入

的总共70万元,席甲华事后亦供

述称,孔年昌不懂股票,没有购买

证券和炒股的习惯,从未明确跟其

说要一起炒股,两人也没有约定多

长时间结算一次盈亏。席甲华认为,

孔年昌两次往建行卡里汇钱也许是

投其所好,希望以后做业务的时候

能得到自己的帮助。

200余万贿款直接用于炒股

在席甲华受贿案中,向其“进

贡”的最大金主非腾达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公司)项目

负责人蒋政勤莫属。相关证据显示,

蒋政勤在2018年至2020年3年

间,陆续向席甲华贿送现金共计

232万元。

蒋政勤是南京的一名工程商,

其于2012年、2016年先后以个

人名义及名下企业名义与腾达公司

合作,并直接以该公司名义对外

承接江北新区的造价咨询业务。

2017年年底,席甲华担任南京市

江北新区管委会财政局副局长后,

蒋政勤慢慢攀上席甲华这棵大树,

在其关照下在江北新区承接了不少

工程项目。

席甲华不仅在这3年间直接将

现代产业创新中心、龙山南路保障

房和公共租赁房项目等项目交给蒋

政勤做,还在一些招标细节上为蒋

政勤提供帮助。2020年8月,在

蒋政勤竞标江北新区智慧城市管理

中心项目过程中,席甲华特意安排

工作人员提前向蒋政勤泄露招标文

件,蒋政勤遂按文件要求做了充分

准备,最后顺利以其他公司名义中

标该项目。

赚得盆满钵满的蒋政勤“知恩

图报”,定期跟席甲华“结算”好

处费,自2018年起的短短3年里

就送给席甲华232万元。“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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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席甲华是为感谢他在项目过程中

给予的关照,同时也为了能继续承

接相关项目。”蒋政勤的证言道出

了其定期向席甲华贿送好处的一箭

双雕之意。

前文曾提到席甲华先后4次委

托孔年昌将总共340万元存入建

行卡,用于其在华泰证券账户上炒

股,其中就包括蒋政勤向其贿送的

这232万元。也就是说,席甲华

收到蒋政勤送给他的232万元后,

一分不留,悉数投入到了股票账户。

有意思的是,孔年昌在接受办

案人员询问时,曾表示自己当时看

到席甲华陆续拿来这么多钱投入股

票账户,也曾怀疑这些钱不是席甲

华的正当收入,而办案机关披露的

蒋政勤与席甲华进行金钱交易的这

段事实,恰恰印证了孔年昌的猜

测!

2020年11月20日,南京市

纪委掌握席甲华涉嫌受贿相关问题

线索后,指定溧水区监委管辖,后

溧水区监委对席甲华有关问题线索

进行了初步核实。

该案进入审判程序后,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

经审理认定席甲华利用职务便利,

非法收受腾达公司项目负责人蒋政

勤等5人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

328万元。

2021年7月7日,南京中院

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席甲华犯

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

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对被告人

席甲华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328

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席甲华不服,向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

苏高院)提出上诉。2022年5月,

江苏高院公布本案二审裁定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除席甲华外,文中企业名及

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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