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发(作者:)
河南省银都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优酷信息技术(北
京)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文章属性
• 【案 由】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案 号】(2020)豫知民终397号
• 【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审理程序】二审
• 【裁判时间 】2020.10.26
裁判规则
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实施的侵权行为是否应知,
其核心在于确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尽到了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关于网络服务提
供者应尽的注意义务,应在坚守诚信善意之人注意义务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充分考
虑网络服务提供者系为他人信息传播提供中介服务的特点。认定应知的前提是侵权
事实明显,即当存在着明显侵权行为的事实或者情况,网络服务提供者从中应当能
够意识到侵权行为的存在时,就可以认定其有过错。
正文
河南省银都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与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侵害
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0)豫知民终39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河南省银都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开封市顺
河区苹果园南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张俊洪,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嘉然,河南论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
区海淀东三街2号7层701—01室。
法定代表人:黎直前,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康康,北京润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河南省银都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都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优酷
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
案,不服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称一审法院)(2019)豫02知民初
17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0年7月3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
议庭,于2020年10月13日开庭进行了审理。银都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嘉然,
优酷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康康参加了诉讼。现本案已审理终结。
银都公司上诉请求:请求依法撤销一审法院(2019)豫02知民初172号民事
判决,改判支持银都公司的诉讼请求。由优酷公司承担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事
实和理由:一审判决认定优酷公司不构成侵权属于认定事实错误。一、一审判决认
为案涉电影《第九个女婿》属于小众电影,不属于热播剧且没有明显标识可以认定
为明显未经许可传播的作品,该事实认定错误。案涉电影系地方戏曲电影,其观影
人群以戏曲爱好者为主,和大型热播剧不能相提并论,不能用一般的热播剧标准来
衡量。银都公司在一审提交的第三组证据((2017)汴梁证经字第1297号公证
书、(2018)汴梁证经字第72号公证书、(2017)汴梁证经字第1298号公证书、
(2018)汴梁证经字第73号公证书)可以证明该案涉电影在一定时间内被相当数
量的人群观看,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传播并产生相当影响。案涉电影取得了国家电
影局的《电影公映许可证》即“龙标”,允许国内外公映。对具有明显“龙标”电
影标识的案涉电影,优酷公司在电影上传时应当进行更加详细的审查,从而更好的
保护“龙标”电影的著作权,使得著作权人更加愿意在网络上传播自己的电影作
品,但优酷公司没有尽到审查义务。本案应当以“红旗原则”为依据。二、一审判
决认为优酷公司未从案涉电影中直接获利属认定事实错误。优酷公司的盈利来源包
括会员充值与广告收入。在案涉电影播放过程中及网站页面中有特定的广告播出,
虽然广告内容与案涉电影内容无关,但广告收入是优酷公司的直接收入之一。而且
优酷公司在其网络上播放的其他影视作品,也都有播出与其作品内容无关的广告来
进行盈利。社会公众也可以通过充值优酷会员,来获得免广告观看等特定服务。因
此应当认定优酷公司在案涉电影播放过程中有直接获利行为。
优酷公司辩称:案涉电影系网友“梨园飞歌1A28A”上传至优酷网,优酷公司
作为网络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商,并未实施侵权行为。且优酷公司在知晓涉嫌侵
权情况后对涉案视频进行了下线处理,尽到了删除义务,酷公司没有在案涉电影中
获利,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无误,判决准确,请予以维持。
银都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一、判令优酷公司立即停止提供侵权作品信息
网络传播行为并赔礼道歉,停止戏曲电影《第九个女婿》全剧在线播放服务并赔偿
银都公司净票房损失50万元;二、由优酷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并承担本案律
师费25000元、公证费1280元、调查取证费550元等其他合理费用总计26830
元。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银都公司于2011年9月26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涵盖电
影摄制(单片)等。2017年,该公司拍摄现代豫剧电影故事片《第九个女婿》,
并于同年8月9日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颁发电审故字[2017]第496号
《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出品单位为“河南银都影视制作有限公司”。2017年10
月15日,该电影首映式暨新闻发布会在河南省通许县召开。
2017年10月19日,银都公司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就案涉电影签订
《视频合作协议》,授权后者独家全平台公开播映权及公开传播权等。2017年10
月25日,案涉电影在爱奇艺视频平台上线。2017年11月1日,银都公司与霍尔
果斯众合千澄影业有限公司签订《数字版戏曲电影<第九个女婿>宣传发行合同》,
授权后者享有案涉电影的院线发行权,授权期限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0
月31日止。约定案涉电影首映发行放映日期为2018年5月1日。
银都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俊洪分别于2017年12月26日、2018年1月18日到
开封市大梁公证处,申请办理网页证据保全公证。在公证人员现场监督下,分别在
优酷视频网、土豆视频网进行搜索“第九个女婿”,点击查看用户“梨园飞歌
1A28A”所上传的视频等相关操作。
2017年12月28日,该公证处出具(2017)汴梁证经字第1297号公证书,附
件有截屏图片十四页和《现场工作记录》复印件一份。其中,附件截屏图片显示在
优酷视频网搜索“第九个女婿”相关影片结果,该页截图第一个小图片内显示该视
频标题为“戏曲电影《第九个女婿》全剧张晓英时木全王玉凤魏。”,用户图标旁
显示“梨园飞歌1A28A”,点击量图标旁显示数字1979,右上角有超清图标。播放
页面截屏中,有“龙标图案”“公映许可证”“电审故字[2017]第496号”“国家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河南省银都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出品”“出品人张文
艺”等内容,播放页面左上角或右下角显示有“公众号梨园放歌”字样。用户“梨
园飞歌1A28A”所上传的视频截图显示,标题为“戏曲电影《第九个女婿》全剧张
晓英时。”的视频,时长01:57:30,时间11-1709:48,点击量图标旁显示数字为
2551。同日,该公证处还出具(2017)汴梁证经字第1298号公证书,附件有截屏
图片十七页和《现场工作记录》复印件一份。附件中在土豆视频网搜索结果页面及
播放页面截图所显示的影片信息内容与(2017)汴梁证经字第1297号公证书所附
截图显示的内容一致。
2018年1月23日,该公证处出具(2018)汴梁证经字第72号公证书,附件
有截屏图片二十二页和《现场工作记录》复印件一份。其中,附件截屏图片显示在
优酷视频网搜索“第九个女婿”相关影片结果,该页截图第一个小图片内显示该视
频标题为“戏曲电影《第九个女婿》全剧张晓英时木全王玉凤魏。”,用户图标旁
显示“梨园飞歌1A28A”,点击量图标旁显示数字3313,右上角有超清图标。播放
页面截屏中,有“龙标图案”“公映许可证”“电审故字[2017]第496号”“国家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河南省银都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出品”“河南省银都影
视制作有限公司摄制”等内容,播放页面左上角或右下角显示有“公众号梨园放
歌”字样。该视频播出前后,有“OLAY”“必胜客”“肯德基”商业广告画面。用
户“梨园飞歌1A28A”所上传的视频截图显示,标题为“戏曲电影《第九个女婿》
全剧张晓英时。”的视频,时长01:57:30,时间11-1709:48,点击量图标旁显示
数字为5369。同日,该公证处还出具(2018)汴梁证经字第73号公证书,附件有
截屏图片二十三页和《现场工作记录》复印件一份。附件中在土豆视频网搜索结果
页面及播放页面截图所显示的影片信息内容与(2018)汴梁证经字第72号公证书
所附截图显示的内容一致。该视频播出前后的商业广告画面有差异,土豆视频网上
该视频播出前有“舞动乾坤”“封天记”“龙之女神”等网络游戏广告画面。
此外,银都公司提供的截图显示,2020年2月18日,其分别在优酷视频网、
土豆视频网上上传电影《少年杨靖宇》,但发布失败,屏蔽原因:“遭版权投
诉”。银都公司拟证明,优酷公司对涉案电影没有采取合理有效且其实际能够做到
的技术措施。
优酷公司认为其仅提供了网络存储空间服务,且尽到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
义务,并为此提交了优酷网《用户服务协议》和《知识产权声明》打印件。《用户
服务协议》载明:“3.2账户说明【账户使用】您有权使用您设置或确认的我方会
员名、邮箱、手机号码(以下简称“账户名称”)及您设置的密码(账户名称及密
码合称“账户”)登录我方平台。3.3注册信息管理3.3.1真实合法【信息真实】
在使用我方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按我方平台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您的信息
(包括您的姓名及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涉及奖品邮递)等),
以便我方在必要时与您联系。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
有效性。4.3禁止的内容【上传非法及侵权内容的后果】如果您上传、发布或传输
的内容含有以上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或内容的,或者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您将直接承担以上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知识产权声明》中载有:“优酷信息
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网”)根据用户指令提供作品上传、传
播的信息网络存储空间。如果您认为优酷网用户通过优酷网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所
上传、传播的视听内容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通过在线或线下两种途径发起
知识产权投诉,要求优酷网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该作品的链接。根据您提交的材
料,优酷网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审查核实后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并列明投诉
方式、地址、联系人等信息。
优酷公司主张涉案电影由用户“梨园飞歌1A28A”上传,并在庭审中提供了上
传用户信息,该用户优酷昵称为“梨园飞歌1A28A”,登录手机为
0086176****1559,绑定手机同为0086176****1559,优酷公司并提供了该用户的
注册时间、注册IP、PID等信息。同时查明,在此案之前的2018年2月,银都公
司以相同的事实理由起诉了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闫树领侵害其《第九
个女婿》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在该案中,银都公司诉称闫树领将《第九个女
婿》电影上传至腾讯视频,闫树领在该案中腾讯昵称为“梨园放歌”,其手机号同
为176****1559。
优酷公司主张银都公司未向其发出过权利通知,但在其知晓涉案电影涉嫌侵权
的情况后,已第一时间删除了涉案电影。银都公司对此反驳称,不知道如何通知,
联系客服称要提供上传者信息才能删除,因找不到上传者信息故而起诉。但银都公
司对此未提交证据。
此外,银都公司提供的相关发票显示,涉案律师费25000元、公证费3840
元、交通费550元。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一、银都公司是否对涉案电影享有著作
权;二、优酷公司是否构成侵权、应否承担侵权责任。一、关于银都公司是否对涉
案影片享有著作权的问题。涉案影片《第九个女婿》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
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传播,
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电影作品。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
《著作权法》)的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
制片者享有。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该
指令提供作品上传、传播的信息网络存储空间”,并载明了服务提供者名称、网络
地址及侵权通知的具体方式。优酷公司亦提供了上传用户的昵称、绑定手机号、注
册时间、注册IP等信息。综合以上证据,涉案电影是由网络用户自行上传,并非
优酷公司直接提供。而任何人均可通过注册账号登录上传相关内容,故优酷公司在
本案中提供的是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构成直接侵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
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免除赔偿责
任,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明确标示其信息存储空间是为服务对象提供并公开其名
证明“梨园放歌”与“梨园飞歌”为同一人,即均为“闫树领”,也能证明优酷公
司未对涉案电影存在编辑行为。
3.优酷公司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上传的涉案电影侵权。认
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网络用户实施的侵权行为是否应知,其核心在于网络服务提
供者是否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该注意义务的限度应充分考虑网络服务提供者系为
他人信息传播提供中介服务的特点,在促进网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与保护权利人合
法权益之间寻找合适的平衡点。根据《审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第八条、第九
明知或应知的标准。那么,用户上传所有“龙标”电影到视频网站,是不是都适用
红旗标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明显感知呢,一审法院认为答案是否定的。首先,
本案中的涉案电影系地方戏曲剧种,首映式在开封市通许县进行,宣传时间短、地
能无故拖延。
4.优酷公司未从服务对象上传涉案电影中直接获利。在当前的信息分享时代,
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器空间供用户免费上传视频等内容,与社会公众
分享,其本身需要一定的数据维护等成本,为维持运营并获取一定的收益,其在网
站上投放商业广告,并收取一般性广告费,已成为实践中一种惯常的商业模式。根
据《审理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针对特
综上所述,对涉案电影优酷公司提供的是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构成直接侵
权,且其主观上不具有明知或应知的过错,不构成间接侵权,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银都公司要求优酷公司对土豆网传播涉案电影承担责任问题,根据优酷公
司提供的《用户服务协议》内容可知,土豆网经营者为上海全土文化传播公司,与
优酷公司不是同一个主体,对银都公司该诉求不予支持。
关于银都公司于庭审结束后2020年3月1日申请追加闫树领为被告的问题,
一审法院认为,首先在庭审中,优酷公司已经提供了“梨园飞歌”的电话及IP地
址,银都公司未在法庭辩论结束前申请追加被告,庭审结束后申请追加当事人不符
合法律规定;其次,闫树领并非本案必要共同诉讼人,故银都公司追加当事人的申
请一审法院不予准许。
综上所述,优酷公司对涉案电影提供的是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构成直接侵
权,且其主观上不具有明知或应知的过错,不构成间接侵权,优酷公司的行为不构
成侵害银都公司享有的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
法》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三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驳回银都公司的诉讼请求。案
件受理费9068元,由银都公司负担。
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涉案影片《第九个女婿》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
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
传播,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电影作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
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
有……”。根据影视行业惯例和通常的署名方式,制片者一般是组织拍摄电影的组
织。本案中,开封市大梁公证出具的(2017)汴梁证经字第1297号公证书显示
“河南省银都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出品”,即银都公司为案涉影片《第九个女婿》的
出品方,且优酷公司无相反证据证明,因此银都公司是该电影的著作权人,享有涉
案电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三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
者明知或者应知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未采取删除、屏蔽、
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或者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
帮助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
确定其是否承担教唆、帮助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过错包括对于网络用户侵
害信息网络传播权行为的明知或者应知。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对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
络传播权的行为主动进行审查的,人民法院不应据此认定其具有过错。……”根据
上述规定,判断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是否构成对权利人信息网
书应当包含下列内容:(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地址;(二)要
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名称和网络地址;(三)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权利人应当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根据上述规定,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中,“明知”通常理解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确切知
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传播的特定内容系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容,而
对该侵权内容不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确切知道侵权内容通常是收到
了权利人的“通知”,该“通知”应符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规定或者足
尽的合理注意义务。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尽的注意义务,应在坚守诚信善意之人
注意义务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网络服务提供者系为他人信息传播提供中介
服务的特点,在促进网络行业健康发展与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之间寻找合适的平衡
点,不能失之过严,也不能操之过宽。认定应知的前提是侵权事实明显,即当存在
着明显侵权行为的事实或者情况,网络服务提供者从中应当能够意识到侵权行为的
综上,对于涉案电影《第九个女婿》,优酷公司提供的是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不构成直接侵权,且优酷公司不具有明知或者应知的过错,不构成帮助侵权。优酷
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害银都公司享有的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综上,银都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予以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
楚,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
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9068元,由河南省银都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宋旺兴
审判员 赵筝
审判员 梁培栋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 江辉
书记员 刘芙熔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