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0日发(作者:)
建筑中BT制和BOT制是什么意思
BT投资是BOT投资的变种
BT投资是BOT的一种变换形式,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管理公司总承包后,由承
包方垫资进行建设,建设验收完毕再移交给项目业主。BOT是对Build-Own-Transfer(建
设—拥有—转让)和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形式的简称,现在通常
指后一种含义。而BT是BOT的一种历史演变,即Build-Transfer(建设—转让),政府通
过特许协议,引入国外资金或民间资金进行专属于政府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完工
后,该项目设施的有关权利按协议由政府赎回。
通俗地说,BT投资也是一种“交钥匙工程”,社会投资人投资、建设,建设完成以后“交钥匙”,
政府再回购,回购时考虑投资人的合理收益。除了BT演变方式外,BOT的演变形式还有B
OO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BLT方式,即
建设—租赁—移交;BOOST方式,即建设—拥有—运营—补贴—移交;BTO方式,即建
设—移交—运营等。标准意义的BOT项目较多,但类似BOT项目的BT却并不多见。
BT投资模式的缺陷
BT项目建设费用过大。采用BT方式必须经过确定项目、项目准备、招标、谈判、签署与
BT有关的合同,移交等阶段,涉及政府许可、审批以及外汇担保等诸多环节,牵扯的范围
广,复杂性强,操作的难度大,障碍多,不易实施,最重要的是融资成本也因中间环节多而
增高。
BT方式中的融资监管难度大。由于BT法律性质的特殊性,法律关系的复杂性,而且是一
种合同的组合,因此,融资监管难度大。
BT项目的分包情况严重。由于BT方式中政府只与项目总承包人发生直接联系,建议由项
目企业负责落实,因此,项目的落实可能被细化,建设项目的分包将愈显严重。
BT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在BT项目中,政府虽规定督促和协助投资方建立三级质
量保证体系,申请政府质量监督,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但是,投资方出于其
利益考虑,在BT项目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施工进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建设质量得不到
应有的保证。
如何解决BT投资模式缺陷
面对这些缺陷,各地政府的掌控能力是比较差的,政府BT投资建设项目在由计划经济向市
场经济的转轨的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部分项目管理在政府有关部门内封闭运作,
有时甚至出现违反建设程序的操作。在具体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
项目功能与方案审核不力、政企不分、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管理粗放、地方垄断和地方保护、
缺乏竞争,甚至出现“寻租”腐败等问题。实际上,人们很容易发现,一些地方政府的BT项
目,明显没有按照已有的招投标和政府特许经营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办理。
完善BT投资已是当务之急
除了完善BT运行机制,强化政府对BT项目的监督之外,建立BT应对风险机制,确定风
险种类,拟定相应的风险回避对策也显得非常重要。另外,政府运作BT应考虑引入独立第
三方的中介服务。目前,国内外著名投资工程咨询和设计单位都有很强的BT投资专业知识
和技能,如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在融资和资本运作上可以聘请证券公司或著名投资咨
询公司为其服务。
由于我国BT诞生的时间短、经验少,是新生事物,因此,最基本、最重要的是要有明确的
合同法律保护,同时,在管理上,对项目的投资概算、设计方案的确定,工程质量的检验以
及财务审计都应从法律上确定政府权力。但目前,我国尚没有关于BT的专门立法,所以更
应加快立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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