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0日发(作者:)
商标申请类别怎么填写?
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
商标。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
品/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类别对应填写,每个
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标明顺序号。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填
写不下的,可按本申请书的格式填写在附页上。全部类别和
项目填写完毕后应当注明“截止”字样。
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民办理公司的时候可
能会进行商标的注册,慢慢的商标可能就会发展为一个公司
的标志,就比如说闻名世界的可口可乐商标。所以企业在申
请商标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填写申请书,主要填写商标申请
类别,那么,商标申请类别怎么填写?申请书又该怎么填写?
▲1.“申请人名称”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申请人名称与
“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身份证明
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
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还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
号码。
外国申请人应当同时在英文栏内填写英文名称。
共同申请的,应将指定的代表人填写在“申请人名称”
栏,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应当填写在“商标注册申请书附页
——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列表”栏。没有指定代表人的,以
申请书中顺序排列的第一人为代表人。
▲2.“申请人国籍/地区”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3.“申请人地址”该如何填写?
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
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
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符合自行办理
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等
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不符合自行办理商标申请事宜条件的外国申请人应当
同时详细填写中英文地址。
▲4.“国内接收人”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外国申请人的国内接收人”、“国内接收人地址”、
“邮政编码”栏供外国申请人填写。外国申请人应当在申请
书中指定国内接收人负责接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后继
商标业务的法律文件。国内接收人地址应当冠以省、市、县
等行政区划详细填写。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
▲5.“国内接收人地址”是通讯地址吗?我们公司能填
写吗?
“国内接收人地址”是指外国申请人指定的国内接收人
的地址,并非申请人的通讯地址。
国内申请人不填写此栏。目前商标局的各种文件是按照
申请人地址以挂号信的方式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委托商标代
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6.“商标申请声明”是指什么?该如何填写?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以三维标志、颜色组
合、声音标志申请商标注册的,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
册同一商标的,应当在本栏声明。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内容
进行选择,并附送相关文件。
▲7.什么是“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该如何填写?
《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
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
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
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
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五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
“基于第一次申请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
区”、“申请/展出日期”、“申请号”栏。申请人应当同
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
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
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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