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4日发(作者:)
企业公司微信工作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微信工作群的运行高效、内容规范、信息畅通、互动良好,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公司、所属部门及其管理人。
第三条公司微信群是以建立管理人之间、债权人之间及与
XX
公司留守
人员之间的互动,让
XX
公司信息上下贯通为目的,用于工作交流和任务部
署的工作群体。公司微信群是工作交流、情况通报、问题研究、政策介绍、
进展汇报、项目管理、召开会议等事项的平台。
第二章微信群建立
第四条公司微信群的建立遵循“统一建立、规范管理、专人负责”的原
则。
(一)微信群分为
XX
公司工作群组(包括管理人、债权人、出资人
代表、留守人员、办案法官和投资人代表等)、债委会工作组、管理人工作
群组、债权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群组、拆迁返房债权群组、建设工程债权群
组、职工债权群组、税费债权群组、小额普通债权群组、普通债权群组)和
出资人群组。
(二)
XX
公司管理人办公室负责建立和维护。
部门工作群组由各部门负责建立、管理和维护。
债权工作群组由债委会成员管理。
第五条微信群命名规则由代码+微信群简称组成。
AXX
公司工作群组;
B
债委会工作组;
C
管理人工作群组;
D
债权组
(DI
有财产担保债权群组、
D2
拆迁返房债权群组、
D3
建设
工程债权群组、
D4
职工债权群组、
D5
税费债权群组、
D6
小额普通债权群
组、
D7
普通债权群组);
E
出资人群组。
第六条工作微信群成员范围
(一)管理人工作微信群
群成员范围:所有管理人成员,群主为
XXX
、群管理员为
XXX
。
(二)债权人工作微信群
XX
公司全体债权人工作群成员:所有已申报债权,群主为公司
XXX,
群
管理员为
XXX
。
第七条债权组交流微信群成员范围
按照申报债权的初审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章微信群管理
第八条微信群创建人参与该微信群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及时
做好群成员的加入、移出等工作,包括群中发言信息管理、群内交办事项督
办等工作。
不符合上述群的成员资格的,由群主或群管理员负责移出。移出时间以
正式生效第二天完成。
第九条每个微信群均应明确专人管理微信群内容,负责微信群的日常
维护和管理工作,包括群中发言信息管理、群内交办事项督办等工作。
第十条必要时对微信进行归档整理:每个季度将导出微信群的资料,编
辑,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存档,其命名方式按照电子文档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各微信群成员务必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按照群组成员要求加入相对应的群组,做到不随意加入与
自己无关的群组,不邀请无关人员加入群组。
(二)加入群组后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并相互提醒,相互监督。
(三)发现有无关人员进入群组后,及时联系群组创建人或管理员。
(四)严格自律,注重言行,不得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
政策相抵触的言论,工作交流不掺负面情绪,坚持积极向上、文明用语,不
允许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小道消息。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微信群内名片命名规则
1
、管理人微信群内名片昵称:管理人+姓名;
2
、债委会微信群内名片昵称:姓名+组长;
3
、债权人微信群内名片昵称:付
XXX+
姓名。
注:同一债权人代理他人的,需同时增加债权编号。
第四章群管理员
第十三条群管理员由群主和管理员共同担任,管理员承担本微信群的
管理责任,履行管理权限。
第十四条群管理员管理职责:
(一)根据债权申报表上的信息,负责审核申请加入微信群的成员资
格,及时更新成员名单。
(一)协助新成员尽快熟悉微信群管理制度,保证群内名片的统一性,
并将群管理制度统一以公告方式发进行发布。
(三)根据管理人要求,定期维护成员。
(四)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给予处理并执行相应的处罚政策。
(五)收集群内成员们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成员的监督,并定期进
行汇总整理并提交管理人商议解决。
(六)积极了解群最新活动计划,有义务指导、解答新加入成员提出
的有关群事务的问题,活跃成员思想,促进交流。
(七)群管理员有权劝退或清退扰乱群秩序的成员,清退时须公开说
明事实或事先告知原因。
第五章群成员
第十五条所有符合申请加入群资格的债权人均为群成员,群成员均需
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管理法规及本规定的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群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所有群成员均被授权使用公司微信群的一切资源;
(二)可在
XX
公司专属工作群上寻求专业帮助。债权人应当通过所
在组别向债委会代表进行反映问题;
(三)每个成员的群名片请配合群里自己的用户信息进行更改,以名
称+姓名作为自己在微信群的名片,以便群管理员审核及管理,同时也更便
于大家在交流时辨认。
(四)尊重他人,请勿辱骂他人,对于任何人都不得进行侮辱、谩骂
及人身攻击,违反者会被随时清退。
(五)在工作群中一般不得发或转发感悟、心灵鸡汤等信息。
第十七条成员资格申请及审核:凡是已拥有企业微信号的
XX
公司债权
人均可申请加入
XX
公司工作微信总群和部门群。
第六章保密管理
第十八条在使用微信群时应避免传输涉密信息,公司员工有保证公司
秘密不泄露的义务。
第十九条管理人通过微信传达的生产经营等信息,不得转发给其他无
关人员,不得发布到个人朋友圈。
第二十条不要将自己的微信借与他人使用,若出现手机丢失被盗、微信
密码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微信群组管理人员,必要时采取应急处
理,防止泄露商业机密。
第二十一条微信群文件内容定期清理,清理内容不限于手机、电脑,核
心业务群组必要时每月/季删除重建。
第七章监督考核
第二十二条工作群由
XX
公司管理人办公室作为微信群总体监督考核
部门,各群组创建人及管理员负责微信群组的具体日常监督考核。对不遵守
规定、不服从管理的成员提出考核意见,纳入个人绩效考核中。
业务群仅作为部门内部业务通信、发送邮件、提交工作日志、召开会议、
费用报销等。
第二十三条管理人在微信群组中传达的工作安排、要求等信息等同于
电话、邮件、纸质文件等传达的效力,如相关部门或人员不及时按要求进行
处理,均视情节予以考核。
第二十四条禁止在群内(包括群空间各栏目)发布、传播或从事一切含
有下列与工作无关的、负面的不健康的信息与活动,凡违反以下规定者,视
情节严重作禁言、清理出群等处理。如遇违规严重者,群管理员可报管理人,
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违规者处罚。
(一)反对公司确定的基本原则,损害公司荣誉和利益;
(一)发表任何影响、煽动公司管理安定、团结的言论;
(三)进行人身攻击或漫骂、言语攻击其他成员;
(四)恶意刷屏,或发带有欺骗性质的言论及消息;
(五)恶意干扰群内聊天(包括但不限于聚众挑衅滋事、滥发广告;
持续使用尺寸过大的图片、大号字体等);
(六)非群管理员授权,禁止群内成员私自成立下属群组,以便于群
管理者统筹资源、合理分配,确保公告及发布信息的权威及正确性。
(七)严禁其他经管理员一致认为应禁止的活动及话题,其他事宜另
行。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
XX
公司管理人办公室负责解释,并进一步完善微
信群管理规范和细则。
第二十六条管理人任务完成后,视
XX
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管理员转
让或注销公司企业微信。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制度报送
XX
县人民法院备案。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