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7日发(作者:)
音乐会收费通知
各位观众:
您们好!以后音乐会收费标准已经规划好了,具体如下:
音乐会、演唱会等现场表演的收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音乐著作权使用费=座位数×平均票价×4%
按此公式计算,分摊至每首音乐作品时,最低使用费为:
1、座位数在1000(含)以下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100
元的,按100元计;
2、座位数在1001-20XX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200元的,
按200元计;
3、座位数在2000-5000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300元的,
按300元计;
4、座位数在5001-10000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500元
的,按500元计;
5、座位数在10001-20XX0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1000元
的,按1000元计;
6、座位数在20001-30000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1500元
的,按1500元计;
7、座位数在30001-40000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20XX元
的,按20XX元计;
8、座位数在40001-50000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2500元
的,按2500元计;
9、座位数在50001(含)以上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3000
元的,按3000元计。
注:
1、“座位数”,指演出场地可以提供给观众的实际座位数。
2、“平均票价”应依申请人演出前提供的预计出售门票的价位
及其相应票数的清单计算;申请人未提供的,按各档票价之和除以
档数计算。
3、超过5分钟的音乐作品,每5分钟按一首音乐作品计。其
中,超过部分不足5分钟的,按5分钟计。
4、不售票的演出,每首音乐作品均应按照上述标准中的最低使
用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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