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7日发(作者:)

音乐会收费通知

各位观众:

您们好!以后音乐会收费标准已经规划好了,具体如下:

音乐会、演唱会等现场表演的收费,按以下公式计算:

音乐著作权使用费=座位数×平均票价×4%

按此公式计算,分摊至每首音乐作品时,最低使用费为:

1、座位数在1000(含)以下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100

元的,按100元计;

2、座位数在1001-20XX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200元的,

按200元计;

3、座位数在2000-5000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300元的,

按300元计;

4、座位数在5001-10000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500元

的,按500元计;

5、座位数在10001-20XX0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1000元

的,按1000元计;

6、座位数在20001-30000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1500元

的,按1500元计;

7、座位数在30001-40000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20XX元

的,按20XX元计;

8、座位数在40001-50000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2500元

的,按2500元计;

9、座位数在50001(含)以上时,每首音乐作品收费低于3000

元的,按3000元计。

注:

1、“座位数”,指演出场地可以提供给观众的实际座位数。

2、“平均票价”应依申请人演出前提供的预计出售门票的价位

及其相应票数的清单计算;申请人未提供的,按各档票价之和除以

档数计算。

3、超过5分钟的音乐作品,每5分钟按一首音乐作品计。其

中,超过部分不足5分钟的,按5分钟计。

4、不售票的演出,每首音乐作品均应按照上述标准中的最低使

用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