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日发(作者:)

Q/FK.P09.01-2007

前 言

为了保证公司摩托车零部件的完整性,方便各部门完成摩托车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特制定本

标准。

本标准由广州峰光实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广州峰光实业有限公司标准情报室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金灿。

本标准于2007年8月1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解释权归标准情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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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K.P09.01-2007

摩托车技术状态编码规则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适应公司物流管理,制定摩托车技术状态编码表示方法,该表示方法对摩托车整车和

发动成品状态编码,以及摩托车零部件和发动机零部件状态编码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做出了规定

码。

本标准适用本公司的所有摩托车整车(含出口整车)和发动机成品的编码。

本标准适用本公司的所有摩托车零部件(含出口零部件)和发动机零部件的编码。

2、 编码基本原则

2.1.1本编码规则中,可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的,优先使用数字。

2.1.2英文字母中的“I、O、Q”禁止使用,且英文字母一律大写。

2.1.3车型改进编码、零部件类别编码和车辆型号允许使用“T”,其余编码禁止使用。

3、摩托车整车编码

整车编码由六部分组成:车辆型号、车型改进编码、包装状态编码、装潢编码、发动机

DIY(状态组合)编码和车体DIY(状态组合)编码。图示如下:

FK125—2/ A 1 0R0 00 00

车体DIY编码

发动机DIY编码

装潢编码

包装状态编码

车型改进编码

车辆型号

3.1车辆型号

车辆型号编码见国家规定的公告型号或其它车型的缩写,“/”为分隔符号。

3.2车型改进编码

车型为基本型时,该位为A,当其改进时,该位为B,依此类推。进当该位为“T”时,

表示生产的车型为特殊状态,如仅一次性生产的特殊状态的车型,它具有以下特点:●纳入计

算机系统管理。●当其清库后,该编码失效,具有一次性。●该状态的车型必须经过相关的审

批手续才可下达生产计划。

3.3包装状态编码

(表1)

代码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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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状态

无包装

纸箱

代码

1

3

包装状态

木箱

铁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