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日发(作者:)

淘宝B2C服务协议

本协议由同意并承诺遵守本协议规定使用淘宝B2C服务的法律实体(下称“商户”或“甲方”)、淘

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下称“乙方”)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下称“丙方”)共同缔结,本协议

具有合同效力。

本协议中协议三方合称协议方,乙方及丙方合称“淘宝”。

一. 协议内容及生效:

(一)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淘宝网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

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淘宝将就淘宝B2C服务制定特别规则(下称“特别

规则”),如特别规则与淘宝网其他规则存在冲突,则以特别规则为准。

(二)商户在使用淘宝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淘宝有权根据需

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淘宝将在网站上以公示形式通知予商户。

如商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任何修订和新规则一经在淘宝网公布

即自动生效,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商户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

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三)商户签署或在线接受本协议并不导致本协议立即生效,经过淘宝审核通过并向商户发出服务开通

通知时,本协议即在商户和淘宝之间产生法律效力。本协议不涉及商户与淘宝网其它用户之间因网上交

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二. 定义:

“淘宝网”:指由淘宝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网址为。

“淘宝网上交易平台”:指淘宝网上供用户发布或查询商品信息,进行信息交流,达成交易意向及向用

户提供其他与交易有关的辅助信息服务的空间,有关淘宝网上交易平台上的术语或图示的含义,详见淘

宝网“客服中心”有关内容。

“淘宝B2C平台”:又称“淘宝商城”,指淘宝网向商户提供服务的特定空间,其URL为:

(或依淘宝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URL),是淘宝网上交易平台的一部分。

“商户及商户注册”:商户必须是符合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法律实体,如无经营资格或违反本协议第五

条之声明与保证的组织不当注册为淘宝商户或超越其民事权利或行为能力范围从事交易的,其与淘宝之

间的协议自始无效,淘宝一经发现,有权立即注销该商户B2C服务帐户,并追究其使用淘宝网服务的一

切法律责任。商户注册是指商户登陆淘宝网,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接受并同意履行本协议以最终

激活其淘宝B2C服务帐户的过程。

“淘宝B2C服务帐户”:又称“淘宝商城帐户”,即商户完成商户注册流程而获得的其将在使用服务的过

程中必须与自设的帐户密码共同使用的用户名,又称“淘宝B2C用户名”或“淘宝商城用户名”。商户

应妥善保管其淘宝B2C服务帐户及密码信息,商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淘宝

B2C服务帐户;

“服务”:是指由乙方和/或丙方在淘宝B2C平台向商户提供的互联网信息发布、商业推广及与此有关的

互联网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 网络信息服务:指商户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利用淘宝网上交易平台查询商品信息、发布商品信息、作

为卖方与其它用户订立商品买卖合同、评价其它用户的信用、参加淘宝的有关活动以及其他由淘宝同意

提供的信息服务;

2.淘宝B2C平台活动推荐位服务:指淘宝B2C平台举办的商业推广活动页面中的推荐位展示服务;

3.三级域名服务:指商户经淘宝审核批准可使用的淘宝网域名下三级域名的服务,该服务必须遵照淘

宝网颁布的有关三级域名的规则经淘宝审核通过方能开通使用。

4.积分推广服务:指由淘宝向商户提供的通过淘宝网平台实施的商业推广服务,具体规定见本协议第

十一条。

5.店铺专用BBS服务:指由淘宝向商户提供的专用BBS空间,供商户发布与自销商品有关的信息,并

收集淘宝网其他用户对其商品及服务的反馈。

6.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调研、商业推广、广告等服务,由协议方在《淘宝B2C服务条款》或

补充协议中确定。

淘宝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变更、升级的权利。淘宝进一步保留在服

务中开发新的模块、功能和软件或其它语种服务的权利。上述所有新的模块、功能、软件服务的提供,

除非淘宝另有说明,否则仍适用本协议。服务随时可能因淘宝的单方判断而被增加或修改,或因定期、

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商户将会得到相应的变更通知。商户在此同意淘宝在任何情况下都无需向其

或第三方在使用服务时对其在传输或联络中的迟延、不准确、错误或疏漏及因此而致使的损害负责。

“支付宝服务”:由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支付宝公司”)向商户提供的“支付宝”

软件服务系统及附随为商户提供的代收代付货款的中介服务。

“支付宝帐户”:商户使用支付宝服务时由支付宝公司为商户提供的一个唯一的编号,由商户自行设置

密码,以此查询或计量商户的预付或应收应付款。

“淘宝B2C服务条款”由协议方另行签署的确认与本协议服务有关的各项个性化规定的契约文件。如淘

宝B2C服务条款内容与本协议内容存在冲突,以淘宝B2C服务条款内容为准。

三、证明文件提交:

(一)证明文件提交:商户欲使用本协议下服务,必须向淘宝或淘宝指定合作方提交其在申请服务时

提供信息的相关证明。具体证明信息内容如下: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商户出具的证明联系人获得商户授权的证明;

4. 其他淘宝认为需查验的信息。(根据商户经营类别的不同查验不同的信息)

(二)信息变更的通知:协议期内,上述信息(包括相关证明文件)的任何变更商户都应及时通知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