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4日发(作者:)

实名制:应对不负责任的微博舆论场

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摘要 本文从微博实名制的必要性入手,结合“抢盐风波”案例,

分析了微博谣言对突发事件舆论的重要影响,进而论述了微博实名

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为微博实名制的实行方式提出建议。

关键词 微博谣言;实名制;舆论

中图分类号g2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0-0018-02

自兴起以来,微博就凭借草根性、原创性、即时性和去中心化

的信息传播方式成为重要的信息和舆论平台,并对公民新闻的形成

和社会结构的改进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与此同时,微博谣言愈

演愈烈,给个体和社会带来深远的负面影响。微博平台缺乏秩序,

微博舆论场不负责任,新近出现的微博需要一个有效机制来促成其

“自我净化”的功能。

1 实名制是遏制谣言的有效途径

其一,推行网络实名制具有法理基础。“权利义务的对等性要求

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同时承担一定的义务,这既是自身权利

的保障,也是维护他人权利行使的重要条件。”微博谣言损害了公

共秩序与良俗,是“对‘自由’的滥用和边界的突破”。因此,推

行实名制管理符合法律的公正和秩序价值;

其二,匿名性成为保护网络谣言的温床。匿名性使得谣言的始

作俑者很难追责;而实行实名制管理以后,将“大大降低欺诈、诽

谤、人身攻击等问题的发生概率;一旦有侵权行为发生,有利于政

府进行监管、打击犯罪;可以加快彼此身份确认,节省时间”;

其三,实名制将改变微博信息传播中无“把关人”的状态。“在

虚拟环境下,人往往会处于无所顾忌的状态,而 “实名制是要树

立起网民的责任和自律意识,建立起网络的自我管理系统”“能够

让用户为自己的言论负责,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净化网络生态环

境”;

其四,推行实名制有助保护国家安全。“微博的媒体属性已越来

越强,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微博的渗透更是越来越深入。”中国社科

院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理事朱继东认为,微博舆论场存在各种意识形

态的交锋,要“避免微博成为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

的工具”。而推行实名制,将有力打击西方势力、利益集团操纵微

博。

2 从“抢盐风波”看微博实名制的必要性

2.1 事件简述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北部发生大地震,其引起的海啸、核

辐射等危机层层推进,在大洋彼岸的中国引起恐慌。自3 月16 日

起,由于民间盛传的“碘防辐射”和“海盐被污染”等谣言,中国

大陆开始出现“抢盐风潮”,导致盐供应一度失控。微博因其信息

内容丰富、信息传播迅速的特点而成为了谣言传播的重要“基地”。

2.2 微博舆情概况

2.2.1 舆论潜伏期(2011年3月12日-3月14日)

日本地震爆发后,自3月12日起,核辐射居于新浪微博话题榜

重要位置。此时传播最为广泛的微博内容为核辐射即将进入中国境

内的消息,引发大量微博用户的注意、转发。短短时间内,裂变式

的谣言传播构建了微博的信息环境,使得越来越多的人相信核辐射

即将到来。于是,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寻找自我保护之道,“碘能

防辐射”等谣言开始出现。

2.2.2 舆论爆发期(2011年3月14日-3月16日)

自3月14日开始,“碘盐防辐射”的谣言在微博出现并引发大

量转发传播。尽管言辞不尽相同,但此类信息都声称,“应多摄食

含碘的食物”、“不要接触海水和食用海鲜”、“海盐已被污染”。在

谣言泛滥下,许多不明真相的民众开始囤积碘盐,“抢盐风波”出

现并渐入高潮。

这一阶段,由于政府和传统媒体的信息缺失,微博谣言成为普

通民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在微博平台强大的传播影响下,谣言

成为舆论主流,引发大众的“抢盐”风潮;而微博内容中频频出现

的“抢盐”场景照片,怂恿更多人加入“抢盐”行列,“抢盐风潮”

愈发壮观。

2.2.3 舆论回落期(2011年3月16日-3月21日)

从3月16日开始,微博开始出现大量辟谣信息,舆论论调出现

转折。权威机构、政务微博、名人微博和微博管理员等纷纷发布辟

谣信息。与此同时,政府对谣言微博用户进行封杀、对谣言内容进

行屏蔽,大大减少了谣言传播的数量。在这种情况下,舆论逐步转

向事实一方,谣言回落削弱,“抢盐风潮”进入低潮。

2.3 舆情分析:应对不负责任的舆论场

可以看出,“抢盐风波”完全是微博自导自演的一场谣言闹剧。

微博谣言的迅速传播,产生一系列的裂变式效果对社会造成巨大的

负面影响,比如导致扰乱社会秩序的“屯盐风潮”;与此同时,由

于网民的“第一印象”已经形成,政府等各方的辟谣难度高、效果

差,浪费巨大的社会成本。

对微博个体而言,大多数微博用户是缺乏理性、不具备责任感

的;对微博内容而言,社会谣言或许由于认知偏差或失于盲目,而

但商业谣言则完全是微博个体或机构为赚取知名度、获取商业利益

而进行的营销策划;对微博平台而言,微博谣言具有更多的破坏力

和副作用。

因此,解决这一弊端的最好方法就是实名制。所谓实名制,依

据北京市政府2011年的解释,“微博用户在注册时必须使用真实身

份信息,但用户昵称可自愿选择……采取的都是前台自愿,后台实

名的方式。”

3 微博实名制实行之道:“促言”而非“禁言”

3.1 信息完整度与用户区分

显而易见,在微博平台,公众人物、相关机构等微博主体由于

本身的知名度或权威性,具有更大的社会影响力;而普通微博用户

的想象力就相对较弱。人格权法编第五十五条规定:“为社会公共

利益进行舆论监督,可以披露社会公众人物的有关隐私。”依据相

应的法律和哲学思想,在实名信息提供上,理应对用户进行有效区

分。我们认为,对于政府官员、相关机构组织、明星、体育人物等

“与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人物”,应提供更多的个人信息;而

普通用户,在信息完整度上,应以尽可能减少私人信息获知为目标。

3.2 如何界定谣言:慎防“因言获罪”

目前,对实名制最大的疑问集中在该措施对言论自由侵犯的可

能性。我们认为,实名制的主要作用应是助力微博形成自我净化机

制,让用户学会对自己言论负责;而并非集中于事后追惩,降低微

博言论的活跃度。

因此,在对谣言的界定上,相关部门应更多抱着容忍态度:对

商业谣言、诽谤等触犯法律的行为决不姑息;对涉及公共利益、政

府监督的言论,对于非恶意的信息传播应予以宽容。保持信息的透

明公开,兼之实名制的“事前”助力,才是从根本上杜绝谣言的方

法。

3.3 谁来界定谣言:政府监管并非实名制本质

毋庸置疑,在任何平台,用户都不会喜欢被“监管”,这意味着,

“用户喜欢真实,也绝不会喜欢强迫的真实”。因此,为了保持微

博这个观点和信息平台的活跃性,政府监管从来都不应成为实名制

的本质,谣言等负面信息的界定权不应全权交予政府这个同时被监

督中的主体。

我们的建议是,当言论涉及公共利益或政府监督时,对谣言的

界定应引入第三方判定机构。第三方机构可由民间组织、公民代表、

政府代表共同组成,独立于政府监管机构,行使自己的“谣言界定

权”。

谣言一经确认,再交由职能部门进行事后追责。从这个意义上,

实名制的背后本质不再是被广泛诟病的政府监管,实名制也不会影

响微博平台的活跃程度。

3.4 用户信息安全

实行微博实名制后,个人信息安全将成为巨大挑战。2012年3

月15日,电信行业出售个人信息被曝光,引发民众对个人信息安

全的担忧。

实名制,必须保证好信息安全,不然民众的信息全部交托给网

络保管,安全措施做不好,黑客随时可以入侵,导致用户信息泄露,

产生的后果难以估计。这就需要相关部门提高保密技术,保护个人

信息的相关法律法规也要完善。

4 结论

微博实名制的用意不在限制公民自由,而在更好地保护公民自

由;其意不在于事后追惩和政府监管,而在于维持微博舆论场的秩

序和生命力,真正实现平台的“自我净化”功能。

为了保障微博社区的健康发展,我们认为实名制施行应保证以

下准则:

其一,对用户进行区分,公众人物应提供更多个人信息,减少

普通用户信息提供;

其二,对设计公共利益和政府监督的言论,谣言界定应予以放

宽,慎防“因言获罪”;

其三,政府监管并非实名制本质,谣言界定应引入第三方机构;

其四,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不做他用。

总而言之,面对甚嚣尘上、危害巨大的微博谣言,实名制的施

行恰逢其时。只要牢记实名制的本质意义,这个新时代的言论信息

社区必将如焕新生,对中国社会的发展亦将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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