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发(作者:)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会
海师学字〔2017〕7号
关于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会:
为加强对我校食堂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食堂的饭菜质量
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发挥好我校食堂的积极作用,
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膳委会),具体
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膳委会负责对食堂进行全面监督管理,以及与食堂经营方的
沟通协调,发挥沟通学生、家长与学校、食堂的信息桥梁作用。
膳委会设主任1名,设副主任1名,成员由我校学生代表、各院
学生会代表、校学生会代表组成,食堂经营方委派1-2名人员参
与。
(一) 组织架构
1.主任:负责膳委会整体工作及日常工作安排;
负责组织召开委员大会;
负责与食堂管理部门的反馈、沟通工作;
负责对委员会人员纪律、人员表现的监督工作。
2.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各项工作。
3.食堂卫生、服务质量监督组:
负责对食堂服务质量、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监督;
负责食品加工过程、成品饭菜卫生的检查、监督;
负责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的检查与监督;
4.食堂文明监督组:负责对食堂不文明行为的督导
5、活动策划组:负责策划组织活动
(二)委员会人员产生原则
委员会成员由海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生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
通过自愿报名后,发起人组织召开成员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主任、
副主任、各组组长,其余人员基本按照自由选择的方式选择各小
组,但将视人数、工作性质等情况最终由委员会主任酌情安排。
(三)委员会人员任期
委员会各岗位人员基本任期为6个月,任期结束,由委员会
主任召开换届选举大会产生新一届委员。
二、职责范围
1. 监督食堂管理科学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确
保食品卫生安全。
2. 配合食堂确定食堂菜谱,每天督查菜谱落实情况。
3. 收集师生对食堂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后勤保障处及相关
部门汇报,每月底召开例会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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