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发(作者:)

海南师范大学学生会

海师学字〔2017〕7号

关于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会:

为加强对我校食堂的监督和管理,不断提高食堂的饭菜质量

和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发挥好我校食堂的积极作用,

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膳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膳委会),具体

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机构

膳委会负责对食堂进行全面监督管理,以及与食堂经营方的

沟通协调,发挥沟通学生、家长与学校、食堂的信息桥梁作用。

膳委会设主任1名,设副主任1名,成员由我校学生代表、各院

学生会代表、校学生会代表组成,食堂经营方委派1-2名人员参

与。

(一) 组织架构

1.主任:负责膳委会整体工作及日常工作安排;

负责组织召开委员大会;

负责与食堂管理部门的反馈、沟通工作;

负责对委员会人员纪律、人员表现的监督工作。

2.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各项工作。

3.食堂卫生、服务质量监督组:

负责对食堂服务质量、环境卫生进行检查、监督;

负责食品加工过程、成品饭菜卫生的检查、监督;

负责食堂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的检查与监督;

4.食堂文明监督组:负责对食堂不文明行为的督导

5、活动策划组:负责策划组织活动

(二)委员会人员产生原则

委员会成员由海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生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

通过自愿报名后,发起人组织召开成员大会,通过选举产生主任、

副主任、各组组长,其余人员基本按照自由选择的方式选择各小

组,但将视人数、工作性质等情况最终由委员会主任酌情安排。

(三)委员会人员任期

委员会各岗位人员基本任期为6个月,任期结束,由委员会

主任召开换届选举大会产生新一届委员。

二、职责范围

1. 监督食堂管理科学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确

保食品卫生安全。

2. 配合食堂确定食堂菜谱,每天督查菜谱落实情况。

3. 收集师生对食堂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后勤保障处及相关

部门汇报,每月底召开例会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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