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6日发(作者:)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总结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
法》、《人民检察院司法瑕疵处理办法》、《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终结办法》三个涉
法涉诉信访改革配套办法。12月5日,最高检控告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对三个办法出台的
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公正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问:
为什么要制定三个办法?
答:
从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际看,目前还存在以下比较突出的问题:
控告申诉导入法律程序机制尚不健全。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与普通信访以及其他
政法机关管辖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界限不清、标准不明;内外部衔接配合机制不完善,推
诿扯皮、 踢皮球 问题时有发生。
检察环节司法瑕疵的补正机制缺位。因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导致的司法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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疵问题还比较突出,导致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往往要求对司法瑕疵给个
说法。但因缺乏明确的处理规定,如何妥善补正司法瑕疵成为长期困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的一个突出问题,成为 案结事不了 的一个重要原因。
诉讼终结案件出口不畅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检察机关终结案件范围不明确、备案审
查定位不明确以及终结案件移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制定下发三个办法,对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控告、申诉等诉讼权利,依法及时公正解
决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具有重要意义。
问:
请介绍一下三个办法的主要内容?
答:
实施办法对诉访分离标准和要求、检察机关受理范围和条件、控告申诉导入相应法律
程序的具体情形、对其他司法机关管辖和共同管辖事项的处理以及导入机制的保障措施等
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处理办法首次对检察机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法律程序、法律文书以
及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司法瑕疵的表现形式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对发现途径、答复息
诉、源头治理、责任追究以及发现其他政法机关司法瑕疵的处理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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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办法对依法终结的涵义、终结案件的范围、终结决定的责任主体、案件终结的标
准和条件、案件终结的路径、终结决定的效力、案件终结后的退出、终结决定的备案以及
案件终结后当事人权利的救济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严格区别执法错误司法瑕疵
问:
贯彻执行三个办法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加快构建综合性受理平台。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以
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快构建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工作机制,整合来信、来访、电话、网
络、视频等诉求表达渠道,积极稳妥推进集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于一体
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立。
坚持诉访分离原则。要严格按照检察机关依法管辖的涉检和诉讼监督类事项,做好控
告申诉的受理工作。需要强调的是,要依法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能人为提高受理门
槛,该受理的必须受理,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控告申诉权利。
准确界定执法错误和司法瑕疵。司法瑕疵不影响案件结论的正确性和效力,也不属于
法律规定的启动复查程序和监督程序条件的情形。因此,要准确把握司法瑕疵与执法错误
之间的界限,既不能不当扩大司法瑕疵范围,使执法错误被 降格 为司法瑕疵,也不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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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扩大执法错误的范围,使司法瑕疵被 升格 为执法错误。对于执法错误,要依法纠正错
误的决定、判决和裁定,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发现的检察环节司法瑕疵,要根据
诉讼阶段及司法瑕疵具体情况,妥善予以补正,重新塑造司法公信力。
严格把握诉讼终结标准和条件。各省级检察院要切实负起审查终结的主体责任,对属
于检察机关终结的案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依法审慎开展诉讼终结工作,确保
案件终结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关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法院向本次会议报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基本情况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纠
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1X年是我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
的一年,共处理涉法涉诉来信来访事项567件次,其中接待来访431人次,处理人民来
信136件;妥善办理上级法院、区委、区政府及区人大重点督办信访案件36件,为维护
稳定、保障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通过认真的分析研判,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较为严
峻,肩负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一是信访总量居高不下。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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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等方面的矛盾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仍占信访总量的50%左右,劳动争议、合同纠纷、
房地产纠纷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明显增加,信访问题多发高发的态势在短期内难以有大的改
变。二是信访矛盾压力不断加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个别上访人持续重复信访,诉求越
来越高。特别是一些上访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相互攀比,使解决和化解难度越来越大;少
数信访人信 上 不信 下 、信 访 不信 法 。不理性、不合法的行为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
正常的信访秩序,也占用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加大了化解工作的压力。三是信访环境日趋
复杂。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下,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不断增强,一些涉
法涉诉信访问题极易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少数信访人为达到诉求目的,千方百计制
造 新闻 扩大社会影响;一些不相关问题也被贴上 信访 标签,在媒体聚焦下迅速发酵放
大,成为炒作热点。四是审判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审判人员审判水平不高,对
案件当事人缺乏热情,方法简单,敷衍了事,案件裁判不公、存在瑕疵的现象还时有发
生。
二、我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主要做法
针对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呈现的趋势,我院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法院的统一
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
的成效。201X年,我院涉法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
8.85%,进京上访率同比下降50%,集中化解信访积案46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综
合排名名列全市法院前列。
强化领导,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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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院党组10多次专题研究涉法涉诉信访维稳工作,先后组织召开4次中层
干部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院领导切实强化第一责任,带头开展 四解四
促 和大接访活动,形成了领导重视、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对于重点督
办案件,我院坚持实行 四定一包 制度。院领导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协调、亲自督
办,分管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落实办案责任、办案时限,切实把领导包案落实到解决实际问
题上,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严格落实审判责任,扎实做好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
评查工作,对于因错案或因工作不负责、不规范而造成案件瑕疵,引发当事人进京上访或
越级上访的,对原承办人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
标本兼治,有效减控信访增量
201X年以来,我院加大审判管理力度,狠抓均衡结案、随机分案、定案把关、审判
绩效考评等机制的落实,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201X年,全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
为9
4.99%,同比上升
95%。强化 调解优先 理念,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调解效果日
益凸显。201X年全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50.28%,同比上升
3.13%,诉前调解662件案件。全院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各有关部门协同
配合的重大案件处理机制,稳妥适时地掌握裁判节奏和尺度,成功处置了以金叶花园一案
为典型的群体性纠纷4起,没有发生一起矛盾激化事件。加强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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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审判行为,改进工作作风,要求每一位法官以情相待、法理交融、耐心疏导,做到规
范司法、文明司法、廉洁司法。强化初信初访 流程管理,认真做好当事人法律释明和判
后答疑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以信访服务大厅为平台,第一时间受理好、答复好、解
决好信访人的问题,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首接首办环节。
坚持将解决上访老户问题、进京上访问题作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重点,通过采取领导
包案、协调会办、帮扶救济、依法终结等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我院每周安排
一名院领导、一名庭长在信访窗口值班,重点接待上访老户和进京劝返人员,确保了十八
大期间未发生中央和省挂牌备案的涉法涉诉信访老户赴京上访。加大进京访化解处理力
度,近年来对已穷尽法律和经济手段的进京上访老户胡秀珍、陈明友和赵万香等人及时启
动甄别 程序,上述案件已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对于上级交办的重点督办案
件、非正常进京上访案件,由院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工作,集中力量,攻坚克
难,促其息诉罢访,实现了全年涉诉信访总量、进京非正常访案件数量和重信重访案件老
户数量明显下降的目标,进京访由201X年的20人次减少为201X 年的10人次,受到
市法院通报表扬。强化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处理,对纳入全省法院清理范围的46
件重点案件,逐案研究方案、逐案定人跟踪、逐案落实措施,全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
化解率达100%。
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制度建设
全院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创新,积极探索运用新思路新办法破解信访难
题。坚持超前排查化解制度,通过日常登记审查、定期梳理排查与重点敏感时期全面排查
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稳定的苗头隐患。一年来,围绕重大节日、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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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及前后维稳工作,先后下发4份通知、召开9次会议,专题部署排
查化解工作,共排查化解涉稳案件16件。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坚持每周三院领导及
庭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及时处置、化解信访矛盾。结合 四解四促 和大接访活动,院领
导按照工作联系点分工,不定期地深入街道、社区接待信访当事人,协调落实重点人头稳
控工作。坚持纠纷化解和司法求助相结合制度,在集中力量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
稳定的同时,加大对生活困难信访当事人的司法救助。201X年,我院经过逐案研究,共
对18名信访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
5.5万元,对280名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
4.6万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重在实践,贵在落实。下一步,全院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
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评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
制度建设,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更大的工作成效。
加强形势研判,更加扎实地谋划部署工作。全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把加强涉法
涉诉信访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摆上更加
突出的位置。院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涉法涉诉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常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和
业务指导,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和规范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具体实施
意见,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规范开展。加强情况动态分析,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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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工作经验,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对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要及时向
区委、区人大汇报案件处理情况,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开展化解处置工作。
突出强基固本,全力抓好源头治理工作。全院要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狠抓案件庭
审、裁判文书和定案把关机制,深入辨法析理,增加当事人认同,促进服判息诉。要进一
步完善审判绩效考核办法,把涉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效的相关指标纳入法官业绩考评之
中,切实提高预防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的自觉性。继续深化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
设,着力在规范上下功夫,在服务上做文章,在效果上求实效。制定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
接待服务规范,明确各个岗位的具体职责,不断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水平。加强和规范
诉调对接工作,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努力提升矛盾纠纷化
解工作质量。
坚持改革创新,健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今年,中央政法委已将涉法涉
诉信访工作列入改革的重点,我院要抓住机遇,着力构建和完善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
作的长效机制。要立足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抓紧健全相关工作制
度,既要纠正 拦卡堵截 上访群众的错误做法,也要坚决遏制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依法
维护好正常信访秩序;要立足更好地整合资源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积极培育、扶持、引导
社会组织参与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做好上访人的法律救助和心理疏导工作,加大对生活困
难信访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力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监督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听取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
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升我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水平,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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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为全面建设美丽幸福新雨花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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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汇报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汇报20xx年,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涉法涉诉
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结合全省法院工作实际,不断深化
思想认识,改进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全力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纠
纷,为保障改革发展和促进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领导办信访的责任
一是提高信访工作的大局意识。省法院党组对涉诉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
会、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年初,下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诉
信访工作的意见》,对全省法院今后一个时期的涉诉信访工作做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和安
排。中办发xx3号、22号文件下发后,专门召开党组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具体措
施,并及时召开了全省法院第二次立案审判工作会议。要求全省法院充分认识解决涉诉信
访问题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把涉诉信访问题作为一项法定
职责和长期任务全力抓好。教育广大法官在工作中要注意防止埋怨、畏难、松懈、厌战情
绪,努力克服急于求成、方法简单的倾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真正把解决涉诉信访问
题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要的工作来抓。
二是建立健全涉诉信访领导机构。为进一步加强领导,促进全院办信访大格局的形
成,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任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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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审判业务部门和有关综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立案一庭庭长兼办公室主任。还明确要求每个部门确定一名副职分管信访
工作,确定一名信访联络员负责信访联络工作。
三是深化领导接访和院长批阅人民来信制度。4月,省法院全面完善了院长亲自批阅
人民来信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批阅信件的办理落实。郑少三院长对一些重大信访件亲自阅
批,亲自督办,过问办理结果。全年共办理733件院长批阅信件。7月,还启动了院、庭
领导每周二定期轮流接访制度,并专门制定了《关于院、庭领导和信访窗口接待来访当事
人制度实施办法》,就参与接访的领导、接访方式和时间安排、工作职责等提出具体要
求。除开展专项活动接待来访人外,院、庭领导全年日常共接待14个案件22人次的当
事人。
二、以信访文明窗口建设为依托,提升涉诉信访工作的服务水平7月,投资300余
万元建筑面积1700多平方米的立案信访接待中心正式投入运行,标志着省法院立案信访
文明窗口建设取得重大突破。新的立案信访接待中心既是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
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也是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纽
带,功能重要,作用重大。为充分发挥这一平台的作用,我们从制度建设、功能设置、设
施保障、管理服务等方面入手,深入开展了“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建设,提升信访工
作的服务水平。
一是科学设定窗口功能。将窗口划分为三个功能区,即信访功能区、立案功能区、诉
讼服务功能区。设置了民事再审申请,刑事、行政、执行申诉,立案,诉讼服务等窗口,
还借助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的力量设立了专家咨询及法律援助窗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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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
待八大功能。
二是突出便民设施建设。为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我们细化了便民设施。在大厅内放
置了休息桌椅、笔墨纸张、饮水器具、医药用品、雨伞花镜等便民设施,增添了电子屏
幕、触摸式查询机、传呼系统、书报栏、液晶电视、音响等服务设备,设置了“和谐”等
三个深层接谈室,通过温馨舒适的室内布置,轻松和缓的背景,平静心理,舒缓情绪,化
解对立,促进矛盾的解决。
三是引导群众理性上访。设置了专业的诉讼引导员,根据来访人的目的安排到相应的
窗口办理申诉手续、递交材料、约见法官、法律咨询等;通过在大厅内设置电子显示屏、
触摸式查询机、宣传展板、免费提供的诉讼指南等向涉诉群众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通过
告知上访风险、分析上访成本,宣讲法律知识,促使涉诉群众正确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
对上访的负面作用有足够的认识。
四是加强岗位规范建设。为使信访岗位之间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我们按照每个
岗位有流程,有规范,有办法,管理有思路,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规范性文件。针对信访接
待工作,制定《立案信访接待中心管理办法》、《立案一庭来访接待办法》,针对立案工
作制订《立案工作办法》,针对交督办工作制定了《交督办工作办法》,针对案件办理工
作制定《审判工作管理规定》,针对院长信件处理制订《院长信件办理流程规定》。建立
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度、服务公开制度、文明接待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等多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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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畅通信访渠道,努力建立涉诉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信访接处机制。我院对信访接处工作提出了“有访必接,有信必办,接处有
效”的1 2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汇报第2页要求。为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做到件件有登
记、件件有人办、事事有着落,要求诉讼类信访问题要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非诉类信访问
题一般在60日内解决并回复当事人。在办理过程中,十分注重“来信与来访一样受到重
视、一样得到解决”的导向,切实解决好群众来信问题,逐步引导群众选择来信访而不是
来人访。20xx年全年,省法院共接待来访6609人次,比去年下降了25%;处理群众来
信4699件次,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是完善分流交办机制。通过信访接待中心不同功能的窗口,实行分类接待处理。对
来信来访,通过认真甄别,分类分流处理。对属于下级法院和外单位办理的及时交办和转
办,对属于我院有关职能部门办理的及时督办,对上级、本院领导交办的重信重访案件及
时办理,对越级赴省进京上访的及时通知当地法院劝返接回,落实稳控措施。高度重视网
上信访工作,安排专人进行查询、下载、批办和处理,全年共办结1270件网上信访件。
三是完善分级受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
定责任法院,将信访事项交责任单位办理。对于初信初访,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接待、优
先办理;对重信重访,登记建档,重点交办,限期结案,息诉罢访;对“人案分离”案件
加强两地法院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稳定工作。
四是积极探索诉访分离机制。按照最高法院“海口会议”精神,对“诉”“访”进行
合理界定和科学划分,即将本级管辖的,具有起诉、上诉、申诉与申请再审内容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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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类处理,除此以外的来访,作为“访”类处理。立案信访接待中心投入使用后,专
设一名导诉员,负责为来访人服务,根据其诉求指导其到不同窗口办理,在第一时间实现
诉访分离。五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大司法救助资金使用力度,依照省委政法委的统一
要求和我院《关于司法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规定,重点对刑事被害人、刑事附
带民事案件赔偿不到位的被害人、因丧失执行条件造成特殊困难的上访群众进行司法救
助。全年共为87名特殊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62万元。六是推进司法终结机制。
为认真落实中办发22号文件提出的维护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公正结论,切实维护法律尊
严和司法权威的总体要求,集思广益,认真修改、多次讨论,拟定出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机
制的具体办法,并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四、加强信访队伍建设,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
力
一是健全机构,明确职能。为应对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涉诉信访工作新形势、新变
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信访需求,省法院增设了一个立案庭和一个审判监督
庭,合理调整了两个立案庭和三个审判监督庭的职能,为有效化解信访申诉案件大量增多
的矛盾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充实人员,加强力量。为实现打造一支一流立案信访队伍的目标,我们从院内各
业务部门和中、基层法院抽调了40名业务精、能力强的法官充实到两个立案庭从事接待
上访群众和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工作,还通过竞争上岗方式为两个立案庭选配了三名副庭
长。
三是实行定岗与轮岗相结合,提高队伍素质。信访工作是各种社会矛盾集中反映的窗
口,为加强年轻干部对信访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他们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和开展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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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能力和水平,我们要求新提拔的部门副职轮流要到立案信访窗口锻炼三个月,新招录的
大学生也要到立案信访窗口锻炼一年再分配工作岗位。五、自我排查与化解交办案件相结
合,全力清理信访难案
一是加强督导,及时办结省委政法委交办案件。11月,省委政法委向我院交办了孙
卫鳌等130件信访案件,我院在短短两个月内就办结74件,息诉率为57%。为提高交
办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院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对每件交办案件都由分管院领导亲自审阅批办,重要文
件由主要领导亲自阅处,明确办理要求。对于一些重大疑难和矛盾尖锐的案件,院、庭领
导直接参加接待、听证,或担任审判长参加审理、调解,做当事人的和解工作。
2、加强督促办理。由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这批交办案件的
督办工作。对交办案件的登记、办理、回告环节明确要求,确保交办案件有人办、有结
果、有回音。
3、按职责职能进行分流办理。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院领导的批
办要求,分门别类进行分流交办。属中、基层法院办理的转有关法院办理;属我院办理
的,由立案一庭负责通知当事人补充材料和证据,进行形式审查和调卷,登记立案编号后
交各审判庭、执行机构负责办理和回告。
4、认真办理,及时回告。强调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明确规定
了办理的时间和要求。不能按时限要求办结的,也要及时报告办理进展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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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通报制度。为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切实加强跟踪督办,我们采用通报方
式,向各办案单位通报案件进展,有力促进了案件办理工作。
二是开展自查,领导带头化解信访积案。我院以“听民声、访民情、解民忧大走访”
活动为载体,积极排查信访积案,共排查案件48件,目前阶段性息访的有30件,息访
率达63%。此次活动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公开定点接访。认真落实院、庭领导接访日制度,提前告知案件当事人接待领导
及接待时间,由院、庭领导当面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当面解决问题。
2、领导包案。对排查出的信访积案,落实牵头领导和参与单位及人员,明确工作要
求及办结时限。包案领导要严格按照“四包”(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
包息诉息访)要求,亲自带头解决问题。
3、带案下访、重点约访。我们选择一定数量的重点信访积案,由院领导带案下访,
有针对性地约请案件当事人,认真听取意见,剖析问题症结,研究解决办法。
六、严格责任,全面落实涉诉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和通报奖励制度
一是实行严格的责任倒查及领导问责制度。对初信初访中反映的问题属实的,倒查办
案人的责任;属重信重访的,倒查包案领导和办案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
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实行严格的涉诉信访工作情况通报奖励制度。我院立案一庭每季度对我院和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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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法院的涉诉信访及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对问题突出的,要求整改,并反馈整改结
果。对成绩突出,处于前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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