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0日发(作者:)
“服务之星”评选方案
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的提高和调动员
工的积极性,树立德、能兼备的先进典型,弘扬尊重服务、珍惜
人才的时代风尚,公司决定开展“服务之星”评选活动,特拟定此
方案:
一、 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参评人选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管理层员工为辅;
二、评选周期
评选分为月度评选、季度评选、年度评选
三、评选范围:公司已转正员工
四、评选标准
1、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当月全勤,无迟
到早退,无违纪处罚记录;
2、工作质量——无差错、失误现象;工作计划明确,对分配的
工作能合理统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工作态度——工作主动、热情,严谨认真,责任心强;能主
动配合、帮助部门同事完成工作职责以外的工作;
4、沟通协调——善于上下沟通、平衡协调,能自动自发与人合
作,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与协作能力;
5、学习意识——具有较强的学习意识和良好的自学习惯,能虚
心向同事请教和讨论岗位业务知识;乐于接受公司安排的各种培训,
提高自身综合能力。
五、评选流程
1、部门推荐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评选工作,对照评选标准,产生候选
人员1名并填写《服务之星申报表》,每月3日前报行政部,逾期则
视为放弃申报。如当月没有合适人员,可不申报。
2、评选投票
各部门负责人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名单确定后由行政
部组织在业务晨会及中高层晨会上进行公示及评选:
(1)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按要求填写《服务之星投票表》,不符
合填写要求的视为废票;
(2)基层员工投票占比率为60%,管理层投票占比率为40%;
票数结果为基层员工与管理层投票结果的比率之和,分数最高者获
选;
(3)如出现相同票数的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二次投票决定最终
获选名单;
(4)由行政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唱票核算并进行公示。
六、季度、年度评选
季度服务之星评选时间为次季度首月的第二周,候选人将从月度获选
名单中产生。年度服务之星评选为下一年度首月的第三周,候选人将
从季度获选名单中产生。
七、奖励措施
1、荣获月度“服务之星”的员工,奖励人民币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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