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日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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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版本:

CSR-02

B1

工作时间管理规定

1.0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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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律规定,防止因工作时间过长而影响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2.0范围

所有工厂在岗员工。

3.0内容

3.1按《劳动法》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即

每周正常班不超过5个工作日,如需要加班,每天正常工作加班时数不会超过11小时。每

月加班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36小时,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2员工以电子打卡形式记录其本人的工作时间,可以清楚其个人所得报酬是否与工卡上的

工作时间相符。

3.2.1上班时间:

正常班:7:30–11:00,12:00–16:30;

加班:17:30–20:30(根据生产需要,晚上加班最长不超过3小时)

3.2.2午餐及午休时间保证1小时以上。

3.2.3员工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参与加班,严格控制未成年工加班,不得安排怀孕七个月以上的

孕妇/哺乳期女工加班。

3.3法定假日,必须安排工人休息。如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必须经过工人的同意,并应依

法支付加班工资。

3.4法定节假日全年有十一天,具体时间为: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3.5员工可享受法定的特殊假期,如: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病假、有薪年假等。

3.6加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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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加班时间遵循劳动法规定,每日加班最多不超过三小时。公司根据劳动法的要求,已

申请“综合工时批文”的,根据综合工时的批文要求,我公司每周的工作时间不超过60小

时,在综合工时批文的周期内平均日加班时间和月度加班时间满足劳动法的要求并按照劳动

法的要求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职工们以自愿加班形式参与加班。

3.6.2工厂需要加班时,车间会提前3小时通知员工,如果员工不愿加班,可口头告知车间

主管,工厂不会强迫员工加班。

3.7请假的规定

3.7.1员工请假分为以下三种:

A事假:员工因事情必须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B病假:员工因伤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经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可请病

假,病假医疗期和工资按照相关规定支付。

C工伤假:员工因工致伤﹑残或疾病,凭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确不能出勤者,核给工伤假,

假期工资照发。

3.7.2员工请假,应以书面形式说明请假事由及日数,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但遇有急病或紧急事故时,可委托同事、亲友等人代为办理,申请给假时应出示相关证明文

件。

3.7.3请假单经核签后,请假人应将请假单送交人事部一份。

3.7.4员工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回岗位时,须亲自向公司申请续假,未办理续假手续而事

后又无法提供正当理由者,均以旷工论处。

4.0参考文件

4.1《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2《社会责任标准》

4.3《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4.4《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