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7日发(作者:)

ODS物质简介

一、“消耗臭氧层物质(ODS)”

科学研究证明,工业上大量生产和使用的全氯氟烃、全溴氟烃等物质,当它们被释放

并上升到平流层时,受到强烈的太阳紫外线UV-C的照射,分解出Cl.自由基和Br.自由基,

这些自由基很快地与臭氧进行连锁反应,每一个Cl.自由基可以摧毁10万个臭氧分子。人

们把这些破坏大气臭氧层的物质称为“消耗臭氧层物质”,因其英文名称为Ozone

Depleting Substances,取其英文名称字头组成缩写,简称ODS。

二、臭氧层破坏的危害

臭氧是一种温室气体,它的存在可以使全球气候增暖。但是,臭氧与其它温室气体不

同,这是自然界中受自然因子(太阳辐射中紫外线对高层大气氧分子进光化作用而生成)

影响而产生,并不是人类活动排放产生的。臭氧除了能够对气候变化产生影响,从而影响

环境和生态外,还对人类健康产生强烈的直接影响。

三、臭氧层破坏和损耗

自1985年南极上空出现臭氧层空洞以来,地球上空臭氧层被损耗的现象一直有增无

减。到1994年,南极上空的臭氧层破坏面积已达2400万平方公里。现在在美国、加拿

大、西欧、前苏联、中国、日本等国的上空,臭氧层都开始变薄。在对消耗臭氧层物质(ODS)

实行控制之前(1996年以前),全世界向大气排放的ODS已达到了2000万吨。由于ODS

相当稳定,可以存在50-100年,所以被排放的大部分ODS目前仍留在大气层中。因此,

即使全世界完全停止排放ODS,也要再过20年,人类才能看到臭氧层恢复的迹象。因此,

停止生产和使用ODS迫在眉睫。

四、我国生产和消费的ODS状况

在《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要淘汰的ODS物质中,我国生产和

消费的ODS包括六类94种,这六类物质是:CFCs、哈龙、四氯化碳、1,1,1-三氯乙烷、

HCFC和甲基溴。 在94种ODS中,我国目前主要生产和使用的有10种,它们是:CFC-11、

CFC-12、CFC-113、哈龙-1211、哈龙-1301、四氯化碳、1,1,1-三氯乙烷、HCFC-22、

HCFC-141b和甲基溴。其余的ODS在我国的生产量和消费量很小。我国ODS物质主要

做为制冷剂、发泡剂、清洗剂、气雾剂、消毒剂、灭火器、薰蒸剂使用。

五、我国履行国际公约情况

为了保证国家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等国际公约目标的实现,环保部从2007年开

始在全国31个省市开展了“加强地方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ODS)淘汰能力建设”一期

项目,初步建立起一支具备专业知识和项目管理能力的地方履约队伍,促进了国家履约目

标额度实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推进蒙特利尔议定书履约工作的深入

开展,实现2015年HCFCs、甲基溴等重点ODS的履约目标,严厉打击涉及ODS的非法

行为,环保部对外合作中心于2013年6月发布《关于征集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

履约能力建设二期项目的通知》,决定于2013~2016年开展加强地方消耗臭氧层物质淘

汰履约能力建设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