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3日发(作者:)

县级融媒体中心

新闻信息发布平台审核制度

为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保证中心发布新闻、信息的准

确性和权威性,加强中心采编的管理和内容建设,提高内容质

量和编辑水平,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扩大中心的影响,借鉴

国内省内各网站编辑工作的经验,同时考虑网络媒体发展的新

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详细列举了网络编辑工作的主要规

程和值得注意的问题,希望全体编辑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大胆

提出改进意见,使本规范不断臻于完善。

一、方针原则

1.严格执行“采访部主任初审、编辑部主任复审、总编辑

终审”的“三审制度”,未经审查的稿件不得发布。

2.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正确把握舆论导向,

5.坚决杜绝政治性差错,提高政治鉴别力,严禁出现知识

性、文字性差错。

6.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汇众家之长,创县级融媒体中心新

闻信息发布平台的风格。

7.鼓励和提倡信息内容的再加工和处理,避免简单重复和

拷贝,杜绝互联网复制粘贴等不良倾向。

8.对涉及宗教、民族等的报道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和纪律,

敏感信息需要保密的要加强保密意识。

二、流程及规范要求

1.选稿

1稿件来源有本中心记者采写稿件、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各地重点新闻网站的稿件。

新闻类稿件尽量选用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中国网、

中国日报网、中国广播网和全国各地重点新闻网站的稿件(《国

家网信办公布可供网站转载新闻的新闻单位名单》,注意所选

新闻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连续性。资讯信息类稿件选稿范围以

“国家网信办公布可供网站转载新闻的新闻单位名单”同时可

选发政府部门等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尽量多地选用可读性强,

具有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的稿件。同时可以参考新华网甘

肃频道、人民网甘肃视窗、中新社甘肃分社网站、甘肃广电总

台网站(丝路明珠网)、甘肃经济网、兰州新闻网及省内其他各

传统媒体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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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稿件的选取要兼顾内容和点击率。新闻类稿件不遗漏

重大新闻事件,资讯信息类稿件注意内容的健康、积极向上和

信息量。

3国内外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统一采用新华网、

人民网、中国日报网的稿件。甘肃的重大突发性事件,按照省

委或省政府的统一口径报道,没有专门要求的,按照甘肃日报

或甘肃广电总台网站的稿件来发。

2.更新及编排

1)新闻稿件的编排要有科学的规律,应根据时效性、重

要性和关联性的原则进行稿件编排。要充分重视中心各发布平

台新闻的编排,特别是新闻中心等重要频道和栏目的新闻条数、

比例及颜色搭配。新闻编排要努力学习并参照各大门户网站的

编排方式。

2编排标题时注意标题的长度,避免太长或太短的标题。

标题长度尽量达到页面规定的长度,以保持页面整齐。同时也

要力争避免为凑字数而在标题上添加无谓或多余的文字。对于

稿件标题出现的“我县”要改成标准规范的省市、县地名。

3稿件的更新要同时兼顾首页、频道首页、新闻正文页。

各频道和栏目要注意向首页进行推荐,首页要闻区新闻在当日

上午十点前完成首次更新,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跟踪报道和完

善。

力求第一时间发布。

5编辑要做好同一主题新闻的整合,注意把不同媒体的

同一事件的报道做好综合整理,也可适当配发图片、增加相关

新闻背景,对热点、焦点的前后系列报道要做好标题链接,方

便受众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

6)新闻推荐:编辑编发好的稿件,要及时向首页编辑推

荐,并养成习惯;本频道或栏目推荐标题一定要编辑、图片一

定要处理。好的稿件,要向其他媒体推广。

3.标题制作

1)标题力求准确、简洁、出彩且句型完整。标题尽量使

用陈述句型。标题使用规范普通话用语。

2)标题字数控制在15-28字,首页组稿推荐时保证标

准字数-2字以内,不得出现多余或折行现象。

3标题必须准确表达文章内容,不要出现过于专业或晦

涩的词语,不得给人以模棱两可之感。仔细审读文章含义,避

免因题目曲解内容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或政治性差错。

4)文章中带图片的可在标题后加注“图”“多图”“组

图”

5标题涉及重要政治人物,特别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省、

市领导及敏感人物时,其称谓可以参考以前发过的新华社和甘

肃日报文章,拿不准的要及时请示上级。

6)标题的颜色尽量按照中心各发布平台要求进行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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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要闻区注意栏目头条的加粗设置,首页各栏目可以添加颜

色,但每个栏目不得超过2条,同时要注意保证页面风格的统

一。

4.正文发布规范

1段落:段落起首空两个字,与传统媒体格式保持一致。

段与段之间空一行,可以使文章更清晰易看。段落小标题加粗

或加色醒目显示。段落有误的要及时更正过来。

2电头及原作者:转载的省内媒体新闻类稿件请在文章

前加“县级融媒体中心-XX报讯”或“县级融媒体中心×月×日

据某某报报道”规范电头。文章开头或末尾要注明作者。县

级融媒体中心自己采写的新闻,电头注明“县级融媒体中心×

月×日讯” “县级融媒体中心快讯”等。电头要加粗。

3稿源:省内新闻每篇稿件都要清晰注明文章最初来源,

无法找到最初来源的,稿源以使用前最后一次转载的官方权威

媒体为准。省外新闻来源必须写规范来源网站名,稿件的纸媒

最初来源在来源网站名后或在正文最后括号注明。

4)关键词:加强关键词的提炼和设置技巧,做到要点突

出,同时能够使以往的相关新闻稿件得以合理的调用。不要出

现关键词组或者直接把标题分割,要学会提炼,学会新闻素材

积累。

5)正文:正文中的汉字、标点符号变成乱码或空格的,

应据原稿改正。正文中尽量避免出现错别字。国名翻译、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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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要准确。原文中的繁体字要改为简体字。正文中的数字和

英文一律采用半角,英文单词之间需留空格。正文中的网址、

E-mail尽量做成活链接。正文中重要的人物、事件有链接的需

加上链接。

6小标题:正文中的小标题应加粗或者添加颜色以示区

别。

7)相关链接:处理重点文章或重要事件的后续报道时,

文章中提到的以前报道过的事件要加超链接指向此前相关报

道。

8)新闻分页:文章过长可以分页显示。

9)新闻整合:首页推荐新闻,特别是天水要闻,尽量做

综合稿,既把当日或往日同主题新闻进行综合编发并注明版权;

对于有纠纷的稿件不做转载。

5.图片发布规范

1涉及县级的新闻图片均要编发上网,所有原创自采图

片必须打水印。

2)图片必须要有图片说明;要尽可能注明摄影者。图片

说明中必须包括解释图片内容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

本要素;图片上的主要人物必须注明姓名和身份;严禁以单独

一张图片(没有任何其他代码)为新闻最终页的表现形式。

3)图片尺寸通常宽度不超过600像素,必要时要经过

对比度、亮度、压缩、锐化等处理;图片字节数要适中;(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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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手机、数码、动漫、房产等频道精美图片尺寸可以适当

放大,宽边尺寸不超过590像素)

4一条新闻内不准许同时夹带3张以上大图片,多余的

可分页处理,小图点大图的文章除外。

5使用与原文出处不同的图片要注明该图片的出处及作

者。

6)重要页面的焦点图片须具备视觉冲击力,必须美观、

清晰、明亮,同时考虑图片的新闻性和重要性。

7图片要兼顾清晰和尺寸大小。在降低图片大小的同时

也要注意清晰度,同时要保证图片不变形。首页、频道首页图

片均需处理成合适大小以保证网页整洁。

8置于首页的图片上不能带其他网站的标志,本网首发

图片需打网站logo水印。

9)不选择那些内容可能引起受众不快的图片,如血腥、

暴力、色情的场面。不选择那些有政治问题或可能引发宗教问

题的图片。露点图片关键部位要视情况打马赛克。地图一定要

用核对之后的。

10)有涉及版权声明的不采用、不转载。

6.热点新闻综合及专题制作

1)新闻类编辑应力争不遗漏热点、焦点。要闻区编辑及

值班编辑需随时跟踪新华网、人民网、中国新闻网等知名网站

的最新滚动新闻。相关性强、事件影响大的重大突发事件,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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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是省内的应立即形成专题。对重大突发事件要持续跟踪报道。

2)省内重大突发事件的报道按新闻主管部门的要求进

行。

3各频道编辑需积极主动搭建频道内专题以向网民传递

更多信息。

4小型专题由频道编辑自行搭建,事前报小组负责人或

者编辑部负责人。大型专题由编辑部负责人确定后安排相关人

员或成立小组来共同搭建。

5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专题的编辑要随时留意事件的进展

同时将最新消息添加到专题。

6编辑应该积极探索和加强学习专题的构架和表现的新

形式和新技术。

7各频道编辑要做好同一主题新闻的综合整理,同一热

点的相关报道要做好相关新闻链接。

7.新闻采编及审稿

1)写稿时要求用通稿的需用通稿,没有要求的尽量做到

有独特视角、传递的信息量大,尽量多用相关材料和得到的第

一手资料。可写的点很多的新闻分成几条新闻来写,并做好综

合。

2中心编辑记者拍摄的图片,必须加盖县级融媒体中心

LOGO,每一张图片下都需附说明。文章不能以单独一张图片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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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则上当天的采访必须在当天发布新闻。

4)新闻稿有规定要送审的,应按要求送审。

5编辑采访所写新闻稿,需严格按照采编三审制进行发

布。

6)不希望其他网站转载使用的图片或文字,应注明“严

禁转载”或“严禁包括合作伙伴在内的任何媒体转载”等字样。

7)网站主管领导将不定期抽查已发稿件。

8.删稿及宣传提示处理

1稿件发布无修改原则。上传已发布的稿件除特殊情况

外不得再私自修改,因此编发前要认真对待,注意做好内容编

辑。

2)外单位有删稿要求的,需让提供相关删稿正式函件,

加盖公章并说明删稿理由。网站请示主管领导经批准后方可进

行处理,除此外编辑不得擅自删除已发布稿件。

3)对中央网信办、省委网信办、甘肃省广播电视局、天

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和中共县级委宣传部等主管部门所下发的宣

传提示要求,网站遵照并执行,认真按要求对稿件进行删除、

关闭新闻跟帖、撤出首页、淡化、滚动显示等方式处理,相关

部门同时对处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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